虞復

虞復

虞復(1188—1259),字從道,號遠齋,一號東岩,南宋時婺州府義烏縣華溪(今義烏市廿三里街道華溪村)人。南宋嘉定十六年(1223)登進士第。任揚州酒官,上《四十八規》。累官大宗正丞,知信州。上表進《愛養根本之說》,觸犯史嵩之,罷職退居東岩十餘年。董槐為相,起為尚書郎官,知瑞州。因病以朝議大夫致仕。著《成已集》 《告蒙》 《告忠》 《遠齋集》 共80多卷。

基本介紹

  • 本名:虞復
  • 字號:字從道,號遠齋
  • 所處時代:南宋
  • 出生地:婺州府義烏縣華溪
  • 出生時間:1188年
  • 去世時間:12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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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虞復早年向東陽人倪千里求學,得永嘉《春秋》之傳。南宋嘉定十六年(1223),由太學生登進士第,授迪功郎,任南康軍都昌(今江西省都昌縣)縣尉。南宋寶慶元年(1225),授修職郎。任滿,改臨安府(今杭州)楊村酒官。此時,宋理宗剛剛登基即位,年輕氣盛,欲謀求有一番作為,每天都請老成宿望的儒臣講解儒學經典、治國安邦之道。這時虞復上緝熙殿《四十八規》曰:
敬天命,法祖宗,事親、齊家,親碩學,精六藝,崇節儉,惜名器,謹言語,戒喜怒,惡旨酒,遠聲色,伸剛斷,肅紀綱,核名實,明賞罰,廣視聽,守信義,懼滿盈,究遠圖,開公道,塞佞門,待耆老,獎忠直,儲人材,訪屠釣,尚儒術,保勇將,知勤勞,抑貪競,進廉退,斥諂佞,鑒迎合,絕朋比,察讒間,禁苞苴,杜請託,議釋老,謹刑獄,哀鰥寡,傷暴露,罪已為民,損躬撫軍,求善使過,寬民力,飭邊備,旌死事,懲偷生。
理宗看了以後,備加讚賞,並將虞復的《四十八規》在文武大臣中傳閱,又令學士抄錄備案,以便日後查閱。其中“崇節儉,惜名器”條規表明了他廉潔之志。“抑貪競,進廉退,斥諂佞,鑒迎合,絕朋比,察讒間,禁苞苴,杜請託”等條規,表明了他對吏治的態度。
紹定六年(1223),擢升虞復為戶部架閣文字。端平二年(1235),差浙東常平司乾官,未上任。南宋嘉熙元年(1237),授籍田令,改武學諭,再遷宗正寺正簿兼壯文府教授,歷太常博士,知大宗正丞。十二月,任信州(今江西上饒)知州,此時丞相史嵩之欲獨攬行政大權,虞復上表《愛養根本之說》,極力反對史嵩之的獨斷專行,結果被降職任都郎官。南宋淳祐三年(1243),因御史金淵所奏,虞復奉祠台州崇道觀,歸隱家鄉東岩。他不結交權貴,自命書齋為“遠齋”,閉門著書立說。期間著有《成已集》40餘萬言,史稱此書“茹涵古今,嘯詠泉石裕如也”。
南宋寶祐二年(1254),經丞相董槐力薦,虞復又受到重用,任尚書郎官,不久又兼國史院編修、實錄院檢討。為勸諫統治者節儉治國愛惜民力,以歷史為鏡,他上疏道:“慶賞刑威,人主總其大權而已。漢唐諸君,事無巨細,一切以意行之,則威褻之弊,主勢反輕,而以一身受天下之議。聲色玩好,以吾意一時之所悅,悅之不止,則欲勝,欲勝之弊,主德益損,而以一心客群物之攻。”
他在任3年,淡泊名利,廉潔奉公,屢屢要求到基層做官,以求為民造福。後終於得到批准,被授寧國(今安徽寧國)知府。後欲改為瑞州知府,但詔命未下即被罷免了,積階至朝議大夫致仕。南宋開慶元年(1259),虞復卒於家,享年72歲。葬於老家義烏十都龍祈鄉溪西之原(今楂林施宅村旁水勘溪西側)。

主要作品

虞復“學問精深,詞章炳蔚“,一生著作頗豐。有《成已集》60卷、《告蒙》13篇,合1卷,《告忠》、《遠齋集》、《孔峰集》,合80餘卷。

家庭子女

虞復有子二,一名虞琮,一名虞璞,皆為進士,素有“父子三進士“之稱。

虞復墓

1990年11月7日,義烏市人民政府公布“虞復墓”為“義烏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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