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實施方案的批覆》(甘政辦函〔2003〕15號)的有關規定,於2004年4月經蘭州市編委核准成立的專門從事住房公積金管理與運營的職能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成立時間:2004年4月
  • 建制:縣級
  • 職責:從事住房公積金管理與運營
簡介,崗位職責,業務網點,最新政策,

簡介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縣級建制,事業性質,參照公務員管理,隸屬市政府直接領導。內設辦公室、計畫歸集處、貸款管理處、財務處、稽核處、信息處、稽查處、項目審理處、研究室九個處室;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下設鐵路分中心、城關管理部、七里河管理部、安寧管理部、西固管理部、永登管理部、榆中管理部、皋蘭管理部、紅古管理部等九個分支機構。
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中心主要蘭州市行政區域內各行政、企事業單位職工及蘭州鐵路局系統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支付、核算、個人住房貸款的審批發放等業務。

崗位職責

管理部綜合主管崗位職責
1協助管理部主任做好乾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管理部主任組織大廳工作人員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負責內外聯繫、上傳下達與綜合協調工作,做好來客來訪的接待等服務工作。
3.負責文電收發、整理、歸檔,組織安排會議、學習、培訓及文字材料的整理等工作。
4.負責管理部考勤工作,監督幹部職工嚴格遵守管理部工作紀律。
5.負責管理部固定資產的統計、報損、申領及辦公用品的購置、分配等工作。
6.負責管理部電腦、查詢機、叫號機、電話機、傳真機及空調等辦公設備的日常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
7.負責大廳供電、供水、供暖及消防設備的日常管理與維修,負責水、電、暖、物業等費用的繳納,保證管理部工作正常運行。
8.負責管理部公務車輛的管理,認真遵守中心的車輛管理規定,保證車輛的安全、合規使用。
9.負責管理部食堂管理工作,確保食品安全、衛生。加強食堂經費管理,精心計畫,合理支出,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防止浪費現象。
10.做好與相關處室的銜接、協調工作。
11.嚴格遵守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管理部大廳主管崗位職責
1負責對大廳工作人員儀容儀表、服務態度、用語等服務情況進行管理和督導,嚴格按照《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視窗規範化服務標準》要求,對服務不標準的要及時督促糾正。
2.負責對管理部的標識、宣傳牌、告示牌、意見簿、宣傳資料等便民設施設備的維護,整齊擺放設施設備,確保設施設備運行無故障,保持內部環境整潔、有序。
3.負責督促大廳工作人員準確運用各項業務規範和程式,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4.負責為辦事民眾提供諮詢服務,指導其辦理業務。做好辦事民眾的疏導工作,維護大廳工作秩序。
5.負責大廳工作人員日常工作行為、出勤狀況、作息時間的管理及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的情況。
6.負責對管理部大廳辦理歸集、提取、貸款業務具體操作進行日常監督。
7.負責民眾投訴的接待與處理,做好大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8.關注大廳動態,對辦事民眾反映較多的業務工作問題及時記錄,並向管理部主任反映。
9.當前台業務特別繁忙時配合做好一些輔助工作。
10.嚴格遵守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管理部歸集主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蘭州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操作規程》的規定,做好繳存單位、個人的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工作。
2.協助管理部主任制定年度歸集目標計畫,負責歸集目標任務的落實。做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相關政策宣傳和解釋;
3.負責定期組織繳存單位經辦人進行政策宣傳和培訓。
4.負責做好管理部住房公積金擴面、催建、催繳和行政執法工作。
5.對匯繳前台業務人員進行日常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及時向管理部主任匯報。也可直接上報監察室。
6.負責對匯繳業務工作人員(包括銀行)到崗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遲到、早退、缺崗情況及時向大廳主管報告。
7.負責定期組織前台業務人員學習,對業務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記錄和歸納整理,有針對性地組織學習討論。
8.負責做好月、季、年度工作進度、任務完成情況等報表的統計、填報工作。
9.對匯繳前台業務人員辦理的業務進行檢查,監督、協助做好整理歸檔工作,並審核簽字。
10.做好與相關處室的銜接、協調工作。
11.嚴格遵守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管理部貸款主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操作規程》的規定,負責做好授權範圍內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相關業務工作,保證貸款業務的正常運轉。
2.協助管理部主任制定年度貸款目標計畫,負責貸款目標任務的落實。
3.負責向民眾解答有關公積金貸款方面的有關政策規定及辦事程式。做好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宣傳工作。
4.按照管理部主任的安排,合理安排委貸銀行、擔保公司及房地產交易中心的各項工作並督促落實,及時向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貸款前台業務人員進行日常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及時向管理部主任匯報,也可直接上報監察室。
6.負責監督委託銀行做好貸款受理、發放、還款業務辦理和時限控制;負責監督擔保公司擔保業務和抵押代辦業務辦理和時限控制;監督委託銀行和擔保公司逾期貸款清收工作;定期向管理部主任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7.負責定期組織前台業務人員學習,對業務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記錄和歸納整理,有針對性地組織學習討論。
8.負責對貸款業務工作人員(包括銀行、擔保公司、交易中心)到崗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遲到、早退、缺崗情況及時向大廳主管報告。
9. 負責做好月、季、年度工作進度、任務完成情況等報表的統計、填報工作。
10.對貸款前台業務人員辦理的業務進行檢查,監督、協助做好整理歸檔工作,並審核簽字。
11.做好與相關處室的銜接、協調工作。
12.嚴格遵守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管理部提取主管崗位職責
1.負責按照《蘭州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操作規程》的規定,做好管轄範圍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業務工作。
2.負責接待住房公積金政策諮詢,宣傳、解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相關政策。
3.對提取前台業務人員進行日常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及時向管理部主任匯報。也可直接上報監察室。
4.對提取前台業務人員每日辦理的業務進行檢查,監督、協助做好整理歸檔工作,並審核簽字。
5.負責定期組織前台業務人員學習,對業務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記錄、歸納整理,有針對性的組織學習討論。
6.負責對提取業務工作人員到崗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遲到、早退、缺崗情況及時向大廳主管報告。
7.做好與相關處室的銜接、協調工作。
8.嚴格遵守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業務網點

網點名稱
地址
城關管理部
城關區金昌北路3號(亞太大廈6樓)
七里河管理部
七里河區南濱河中路819號—843號(百合家園4號2樓西側)
西固管理部
福利路12街區蘭欣花園4號商鋪
安寧管理部
安寧區建寧西路(蘭天學生公寓斜對面2樓)
鐵路分中心
城關區金輪廣場187號
鐵路分中心武威管理部
武威市武南鎮路鐵路分局院內
永登管理部
永登縣城關鎮濱河路1398號
皋蘭管理部
皋蘭縣城廣場政務大廳東側
榆中管理部
榆中縣城關鎮棲雲南路255號
紅古管理部
紅古區海石灣鎮平安廣場天健10號樓

最新政策

關於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蘭州市自由職業者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通知
根據蘭州市統計局統計的數據,2015年度蘭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0330元/年,即5027.50元/月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蘭州市城鎮自由職業者個人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蘭住管〔2015〕1號)規定,現將我中心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自由職業者繳存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統一調整為:最低不低於5027.50元,最高不得超過15082.50元。
二、繳存比例由自由職業繳存者在10-21%之間自行選擇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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