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小春,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前財務主管。
前財務主管蘇小春與中國足協在北京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官司裁決結果2016年2月25日產生,蘇小春告贏中國足協,仲裁結果為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與蘇曉春繼續履行聘用契約,並于于裁決生效之日五日內,足額支付蘇小春停發的工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小春
- 職務: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前財務主管
人物簡介,人物事件,
人物簡介
蘇小春,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前財務主管。
人物事件
2016年2月26日,蘇小春訴足管中心一案有了結果,北京人事仲裁委員會認為足球中心在庭審中並未提供該單位已被撤銷的相關證據,故其解除蘇小春契約、停發蘇小春工資的事實依據不充分。因此人事仲裁委裁決足球中心必須繼續履行與蘇小春的契約,並支付其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日期間的工資和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