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符號學(學科名稱)

藝術符號學(學科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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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符號學理論初於蘇珊·朗格的《哲學新解》一書中初見端倪,之後,在蘇珊·朗格的著作《情感與形式》中全面展開,在《心靈:論人類情感》中作了生理學心理學人類學的論證。

基本介紹

符號與藝術觀,推論與表象性,

符號與藝術觀

人的意識的發展是一個將世界符號化的過程。從懷特海羅素等人的邏輯符號論走向卡西爾的人類文化符號論,這是蘇珊·朗格建立藝術符號論的理論前提,她正是沿著卡西爾的思路,把符號活動看作人與動物相區別的標誌,並把符號活動視為人類最基本的智力和心靈活動。在《哲學新解》中她指出:“符號論是人民已認識到的開啟精神生活的鑰匙,而精神生活是人類獨有的,它體現了高出純粹動物性的水平。符號和意義形成了人的世界,這遠遠超過感覺的人的世界。”她同樣是從觀念論出發,孤立地從精神現象本身來考察精神現象,忽視了社會物質生產實踐是人類意識發展的根源。
信號活動走向 是人類脫離動物界的一種標誌。人的符號活動是從信號活動中發展起來的,符號活動高於信號活動的根本特點在於它已經包含了抽象和概括,產生了從個別到普遍的轉化。由此出現了概念化的語言。概念是思想的第一需要。同樣,人的想像力也是隨著符號活動產生的。“這種在聯繫之中想像十五的基本理性活動與符號活動是發生在同一智力水平上的活動,這種智力水平就是能夠產生想像的水平,也是動物的智力和動物對符號的反應能力遠遠達不到的水平。因此,符號表現活動應被看作是人類智力活動的開端,這種開端或許是產生於語言神經機制開始形成的階段。隨著語言的出現,人類有進而發展出‘預想’或‘想像’等高等級的天賦能力。”
在《哲學新解》中,蘇珊·朗格還對信號與符號的特性作了詳細的比較:信號的發生是直接的過程,它構成當下存在的事件的一部分,是事物的一種徵兆,只觸及到人的感覺。而符號則處於事物之外,成為指稱或代表事物的媒介,一般較抽象,可以指示不同事物,包含多種含義,其中包含了人的概念抽象活動。一次,符號活動是人類內部經驗的一種轉換活動。人把各種信息通過各種經驗的分析、歸納和比較,以符號的形式表現出來。人類的說話、利益、藝術活動,都無一不是經過符號的轉換活動。
蘇珊·朗格對於藝術的看法可以集中為這樣一個命題:“藝術,是人類情感的符號形式的創造。”這裡設計藝術與情感和表現的關係,同時也涉及對創造的理解問題。她認為,藝術所表現的情感不應該是一種個人情緒的發泄,更不應該是一種純粹的自我表現。因為純粹的自我表現並不需要藝術形式。而藝術的創造是指運用人的最大的概念能力——想像力的充分發揮才能完成。
所謂情感,是人對客觀現實的一種特殊反映形式,即人對客觀事物是否複合自身需要作出的一種心理反應,它表現為人對客觀現實的一種主觀態度,與人類的活動、需要、願望和理想即額與人利害關係直接相關。蘇珊·朗格所說的情感是指人類的普遍情感或情感概念。她將情感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主觀情感,它蘊含在主體自身內;另一種是客觀情感,它是對象化或凝結在客體中的人的情感。實際上,她一方面把情感概念擴大化了,它包括人的生命的各種內在感受或人的整個內心生活。另一方面,她又忽視了人的情感的豐富的社會內容。因此,在她看來,藝術就是“將情感呈現出來供人觀賞的,是由情感轉化成可見的或可聽的形式。它是運用符號的方式把情感轉換成訴諸人的直覺的東西。”
對於藝術形式的特徵,蘇珊·朗格認為它與情感具有一種邏輯的類似性,由此藝術形式與人的生命形式具有同構的性質。那么生命形式的特點何在呢?其一為有機統一性即它是一個整體,它的結構具有內在協調的有機聯繫。其二為運動性,即它的生命力表現在運動過程中。其三為節奏性,節奏是運動的連續和張力。其四為生長性,作為活的的形式是帶有方向性的運動過程。
總之,“藝術是一種技藝,然而這種技藝所要達到的目的卻非同一般。在我看來,它的目的就是為了創造出一種表現形式——一種訴諸視覺、聽覺甚至訴諸想像的知覺形式,一種能將人類情感的本質清晰地呈現出來的形式。”當然,這種形式所呈現的是一種虛幻的形象,由此才使藝術成為一種精神生產。

推論與表象性

對於藝術符號特性的分析是蘇珊·朗格藝術符號論的主要貢獻。她指出,符號的範圍並不限於語言,符號的功能不僅具有指稱事物和表達概念的作用,而且具有構型能力。這是符號的一種原始功能,它可以把人的經驗構造成某種形象性的東西,將經驗形式化以供人們關照、理解和認知。由此區分出兩類不同性質的符號,這便是推論符號與表象性符號。
蘇珊·朗格指出:“人類創造出的一種最為先進和最令人震驚的符號設計便是語言。運用語言可以表達出那些不可觸摸的和無有形體的東西,亦即被我們稱之為觀念的東西;還可以表達出我們所知覺的世界中那些隱蔽的、被我們稱為‘事實’的東西。正是憑藉語言,我們才能夠思維、記憶、想像,才能最終表達出由全部豐富的事實組成的整體;也正是有了語言,我們才能描繪事物,再現事物之間的關係,表現各種事物之間相互作用的規律;才能進行沉思、預言和推理。更為重要的是,我們還可以運用語言進行交流,這就是通過將那些可聽的或可見的詞排列成一種能成為大家理解的式樣,通過這種式樣人們就可以反映出自己各式各樣的概念、知覺對象以及種種概念和知覺對象之間的聯繫。對於語言的這種套用方式,我們稱之為論述;對於論述所使用的這一樣式,我們稱之為‘推論的形式’。”
語言符號的推論性(discursive)表現在它是按邏輯語法規則組織起來的語言系統,所以它是一種推論性符號。熟語推論性符號的還有各種科學符號和邏輯符號。他們具有以下特點:其一推論性符號首先用於描述各種具體事務之間的關係、性質和特徵。其二推論性符號反應了抽象的思想或概念的形成過程,因此具有明晰性和確定性,具有可推理和可操作的規劃性質。其三推論性符號是加油固定性的意義單元,可以組合成更大的意義單元,其含義具有可傳達性,可以翻譯成對應的詞語。
語言雖然在人類的進化和社會發展中起了巨大的作用但它作為信息傳達的媒介不是萬能的這就涉及從史前時代開始的符號的構型功能。蘇珊·朗格把儀式、宗教和神話這三類符號稱為“生命符號”,它們體現了史前時期人類的一種原始意象。例如原始儀式便是一個符號化的世界,原始圖騰為人們尊奉的神聖之物,它們支配著一種專門的情感。作為一種精神活動,對儀式產生的激動引起人的生命力的觸發,當這些活動轉變成一種群體活動而程式化以後,人們便進入了儀式的世界,它們的影響作為一種複雜而持久的態度,支配著所有個人的生活。這裡便涉及表現性的形式:“一種表現性形式也就是一種知覺和想像的整體,這一整體可以展示出整體內容的各個部分、各個點,甚至各種特徵和方位之間的特定關係模式。這種表現性的形式還可以成為一種符號,因為用它標示的東西並不總是可見的或容易想像出來的。”
由此,她認為那種推論性的語言符號並不能成為原始情感形式的通用模式。這種情感生活需要一種不同於語言符號的特殊符號系統,這便是藝術符號。它是一種表現性形式,它所表現出來的富有活力的感覺和情緒是直接融合在形式之中的。因為這種符號是訴諸人的心理表象,而不是訴諸概念,所以我們將其成為表象性符號。
表象性符號有哪些不同於推論性符號的特性呢?蘇珊·朗格指出:首先,“一件藝術作品雖然具有高度的表現力,但卻是一種單一、不可分割的符號,它不像一篇論文那樣,是合成的,可以分解的;論文可以分解為更零散的有意義的構詞成分:詞根、前綴、後綴等等,這些因素是根據眾所周知的‘語言規則’進行選擇安排和變化的。因為語言,無論是書面語還是口頭語,都是一個符號群,是一種符號系統;而一件藝術作品,往往是一個基本符號。”
這就是說,藝術品作為符號是一個有機整體,其符號功能只能在一個同時性的完整表象中發揮作用。如繪畫的線條或色彩脫離了整體結構就沒有獨立的意義,同樣一首樂曲中的一個音符、一段舞蹈中的身姿只能在整體情境中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其次,表象性符號各元素間的組合沒有固定的法則,它是對人的內心生活體驗的呈現往往具有某種偶然性和獨特性。正如蘇珊·朗格所說:“它的組成因素不是詞——帶有約定俗成的規則的獨立的組合符合。只有在作為描繪形式的意義上,它才被看成是一種語言。同時,由於它的任何組成因素不表示什麼意思,所以它缺乏一種語言的基本特徵——固定的組合,勁兒缺乏單一明確的關係。”
再者,表象性符號沒有穩定的、普遍性的內涵,它不可能進行翻譯,也沒有用於解釋起構成要素的“辭典”。正如蘇珊·朗格所說:“這種描繪而非推理的形式,它具有意義,卻沒有約定的關係,從而不是把自己表現為一般意義上的符號,而是表現為一種‘有意義的形式’。其中的意味成分不是從邏輯上加以辨別,不是當作功能得以認識,而是當作性質得以感受。”
在《藝術問題》一書中,蘇珊·朗格還對藝術符號與藝術中的符號作了區分。藝術符號作為一個有機整體,它的意味是由形式見出,它是一種終極意象。而藝術中的符號是指其中套用的普遍符號,它是一種暗喻,是作為構成藝術符號整體的一部分,有其自身公開的或隱藏的真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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