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才能

藝術才能是藝術創造主體創造藝術美所具有的各種能力的總稱。藝術才能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審美感受能力,即藝術家在生活實踐中對生活現象敏銳的審美感知,對客觀事物本質的洞悉,對事物精細特徵的準確辨析等能力;藝術想像能力,即對舊有的表象再現、組織、改造的豐富想像、聯想能力;藝術構思能力,即對描寫對象強烈的情感體驗,獨特的構思能力;藝術表現能力,即駕馭多樣物質手段塑造藝術形象,使之物化為客觀藝術形態的能力等,在審美創造過程中,藝術才能集中體現為獨具功力的藝術技巧。

藝術才能的獲得和提高,取決於藝術家艱苦的藝術實踐和對古今中外藝術創造經驗的學習,以及深刻的思想修養和豐富的生活經驗。藝術才能是進行文藝創作的基本條件,所以在文藝宣傳事業中占有極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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