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海(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四級高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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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海,曾任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四級高級法官。

2024年1月,藍海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藍海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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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四級高級法官。

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4年1月,據廉潔東莞訊息,東莞市紀委監委對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四級高級法官藍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藍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靠案吃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審判、執行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藍海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藍海開除黨籍處分;由東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9月,東莞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四級高級法官藍海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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