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廷珍

藍廷珍

“治台名將”藍廷珍(一六六三至一七二九),字荊璞,漳浦縣湖西人。康熙三十四年任浙江定海營把總,四十四年升溫州鎮右營游擊,五十八年升澎湖副將、南澳總兵,六十年上書自薦,出師台灣征戰朱一貴義軍。平台後,藍廷珍奉命繼續留台,署理提督職務,前後三年之久。在這段時間裡,藍廷珍對台灣的治理和開拓,提出了一系列很有遠見的建議和措施,對台灣的歷史發展生成了深遠的影響﹔表現了他在事關中國領土問題上的政治眼光和從政能力,從而確定了他在台灣歷史上的地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藍廷珍
  • 國籍:清朝
  • 出生地:漳浦縣湖西
  • 出生日期:公元1663年
  • 逝世日期:公元1729年
生平,社會貢獻,

生平

康熙三十四年任浙江定海營把總,四十四年升溫州鎮右營游擊,五十八年升澎湖副將、南澳總兵,六十年上書自薦,出師台灣征戰朱一貴義軍。
藍廷珍府邸藍廷珍府邸
平台後,藍廷珍奉命繼續留台,署理提督職務,前後三年之久。在這段時間裡,藍廷珍對台灣的治理和開拓,提出了一系列很有遠見的建議和措施,對台灣的歷史發展生成了深遠的影響﹔表現了他在事關中國領土問題上的政治眼光和從政能力,從而確定了他在台灣歷史上的地位。
清初,台灣大量山地尚未開發。清廷統一台灣後,對台灣的地位尚未引起統治者足夠的認識。在朝廷內,曾就台灣棄留問題展開一場爭論。一些糊徐朝臣主張"守澎去台",遭到施琅等官員的堅決反對。經過爭論,清政府決定設台灣府,隸屬福建省。但是有關台灣治理問題的看法仍不一致。台灣局勢平定後,閩浙總督滿保以山地土番難治為由,把山地劃為"棄土",下檄文劃界遷民,禁止出入。對此,藍廷珍堅決反對。他反覆上書滿保,力主積極開拓山地。他說:“人無良匪,教化則馴﹔地無美惡,經理則善。莫如添兵設防,廣聽開墾,地利盡,人力齊,鸚鳴狗吠相聞,而徹乎山中,雖有盜賊,將無捕逃之藪。何必因噎廢食,乃為全身遠害哉?”談到“劃沿山之界,禁出入”之弊端,藍廷珍更是感慨陳詞,歷數其六條“可慮”之處,呼籲不可隨便拋棄台灣一寸土地。他說:“國家初設郡縣,管轄不過百餘里,距令未四十年,而開墾流移之眾,延袤二千餘里,糖谷之利甲天下。過此再四、五十年,連內山山後野番不到之境,皆將為良田美宅,萬萬不可遏抑。”藍廷珍的意見和建議,得到滿保的採納,取消了劃界遷民的計畫,並上奏朝廷增設行政區欄位,雍正元年,台灣增設彰化縣、淡水廳和澎湖廳。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朝廷監於徵戰鄭氏政權和朱一貴義軍,都先駐軍澎湖,再進兵台灣,擬議將台灣總兵官移駐澎湖,台灣只設陸路副將。“廷珍以為不可,上書論之,議始罷。”他說:"若果台鎮移澎,則海疆危若累卵……以澎湖總兵控制台灣,猶執牛尾一毛,欲制全牛,雖有孟賁之力無所用之,何異棄台灣乎?台灣一去,漳、泉先害,閩、浙、江、廣俱各寢會不寧,即山左、遼陽皆有邊息。廷珍無識,以為此土萬不可委去,若遵部議而行,必誤封疆。"清廷認為藍廷珍"語可多采",取消了移駐總兵之議。清初台灣地方未靖,治安比較亂。藍廷珍的治理辦法是:實行保甲制度,加強鄉政建設﹔實行團練制度,加強防務建設。他在台灣、鳳山、諸羅等縣設大鄉總四名,鄉長二十六名。鄉長由品行端正、幹練勤謹、家資殷富的人擔任。每鄉配游兵數人,供奔走使令之役。一家有盜,則周邊協力堵截擒獲。大鄉總統轄數個鄉長,負責督查。鄉長如有失職,大鄉總不報者同罪。鄉長三次不能破案者革職,三年沒有過失者量行擢用。防務方面,台灣、鳳山、諸羅各編練鄉壯五百名,縣丞巡檢各編練鄉壯三百名。“無事則散之隴畝,有役則修我戈予,鄉自為守,人自為兵,此萬全之道也。”
藍廷珍

社會貢獻

藍廷珍還親自組織開墾荒地,發展生產。他率領官兵開墾了"藍興堡"(今台中縣太平鄉、大雅鄉、鳥日鄉和台中市區一帶),成為台灣開發史上最早最大規模的官墾之一。而且藍廷珍一生二十四次受朝廷賞賜。雍正元年(1723年)升任福建水師提督,加左都督。雍正二年晉京覲見,雍正帝賜他到馬蘭峪謁景陵。雍正七年卒於任所。故後贈太子少保,全禮祭葬,諡號“襄毅”。其子藍日寵,官銅山營參將,孫藍元枚,歷任台灣鎮總兵、江南提督。藍廷珍在漳浦縣湖西鄉的故居--藍提督府第,至今由其後裔居住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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