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風文學社

薰風文學社一般指本詞條

薰風文學社是在省級示範性高中——銅仁一中相關領導的直接關心下,本著“弘揚人文精神,建設精神文明”的宗旨成立。目前,本文學社是學校唯一承認,並由學生自行組織的校園文學社團。而且,本社作為學校推行素質教育,提高學生人文修養的一個重要視窗,對繁榮校園文化,提高學生人文素質養起到重要作用。也通過本文學社的先行發展,在較大程度上提高了同學們的寫作水平,從而促進整個語文教學的提高。

薰風文學社每月定期出刊,面向社會各界徵收稿件,並且由學校語文組協助評稿、定稿。

如果你希望提高自己的寫作水平,如果你才華洋溢,如果你苦於無人欣賞,如果你的情感壓抑,如果你需要釋放自己的熱情,那么,都請加入薰風吧!!我們將為你提供一個施展才華的舞台。我們堅信每個人都是一個未經雕刻的寶石,我們需要讓自己的生活充實,讓思想成熟,才能發揮潛在的才能,讓自己成為一顆璀璨的鑽石!相信你會成功——因為有我們薰風在支持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薰風文學社
  • 所在學校:銅仁一中
  • 宗旨:“文學性,探索性,開放性”
  • 類型:團隊
簡介,運作模式,傳統模式,網路模式,章程,

簡介

你渴望向眾人展現你的文采,你羨慕詩人與作家在作品間帶給你的那份散漫和自得,你追逐浪漫,你敬仰文學,你希望在年老時能有什麼東西紀念自己年少輕狂的日子。那么,請加入“薰風”吧!
生活原本就是一杯淡淡的水,你需要慢慢品嘗才能知道它的滋味。這正如“薰風”,當你風華正茂、青春得意之時,它或許不過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文字罷了。但當你寂寞、孤獨、惆悵的時候,“薰風”就會吹過你的心坎,帶走憂傷。
這就是我們“薰風”——不會要求你為我們做些什麼,只要你們在失落、惆悵時能想起“薰風”,讓薰風帶給你溫暖,這也就足夠了!
還等待什麼呢?快釋放你深埋於心中的熱情吧,把它借給“薰風”,讓“薰風”能夠吹拂更多人的心!

運作模式

傳統模式

(1)成立完善的組織機構,其下設立各部分工協作。
(2)每月定期出版社刊。
(3)舉辦各種活動,比如作文徵文大賽,辯論賽,演講比賽等。
(4)成立記者站,為校園之聲廣播站及學校網站提供新聞報導。
(5)為學校服務,比如承接校運會的報導任務。

網路模式

(1)製作專門的文學社網站,通過網站接收和管理稿件,並將它作為我們與外界交流與溝通的一個平台。
(2)吸收網路註冊會員,擴大文學社對外的影響,體現銅中風采。
(3)為我校學生髮表作品和展現自我提供一個全新的平台。
(4)在非銅仁地區招聘固定的記者,比傳統報紙更及時地發布新聞具有我們自己特色的新聞。
薰風宗旨
薰風文學社以“文學性,探索性,開放性”為社團宗旨。
“文學性”——即以文學創作作為社團發展的切入點。作為文學社團,當然不可能偏離主題,所以我們把社刊定義為純文學月刊。
“探索性”——即保持創新意識,銳意進取,探索全新的發展模式。現在的文學社可以說是多如牛毛,在這樣一個競爭激烈的環境下,我們必須創新才能發展自己!正是在這樣宗旨的指導下,我們不僅汲取前人經驗,以傳統模式來運作文學社團,而且建立了獨樹一幟的文學社網站。在機構上也是一番創新和改革,設立了記者部和網路部,以更好的滿足同學們的追求。
“開放性”——即堅持兼容並蓄的原則,鼓勵個性發展。所以我們特別歡迎有個性,有創新意識的人加入我們文學社,也許在我們文學社中有些人的文字功夫並不是很好,但是他們絕對不缺少個性,也正是因為有了這些社員的熱情,文學社才能發展,才能壯大!

章程

(第一次修訂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是文學社開展活動的基本準則。
第二條 薰風文學社接受貴州省銅仁第一中學的直接領導,堅決執行貴州省銅仁第一中學的相關決議。
第三條 文學社旨在提高全校學生的人文素養,在全校範圍內營造一種人文氛圍,擴大學生視野,加強與外界的交流和合作,為全校學生提供一個展現個性風采的青春舞台,為語文組課程改革提供一塊實驗園地。
第四條 如無特別說明,社員專指一般社員。
第二章 社員
第五條 社員分為一般社員,網路社員,特殊社員三種。
第六條 一般社員
(一)凡貴州省銅仁第一中學在籍學生,遵守校紀校規,承認並遵守文學社章程,願意參加文學社的活動的,均可申請加入貴州省銅仁第一中學薰風文學社。
(二)一般社員享有社員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三)一般社員不定期舉行社員會議。無特殊情況,社員必須參加。
(四)社員因升學、轉學、休學或退學等情況要退出文學社的,應提前兩周向文學社提交書面申請,辦理退社手續。
(五)一般社員資料將存檔,並且發放社員證。
第七條 網路社員
(一)任何人均可通過文學社網站申請加入網路社員。
(二)網路社員享有社員義務的第2、3、4、5條與權利的第4、5、6條。
(三)網路社員的資料不存檔,不召開社員會議,不發放社員證。
第八條 特殊社員
(一)凡是銅仁地區願意加入本文學社的人士,但是不符合上列兩種社員條件的,可申請特殊社員。
(二)特殊社員享有社員義務的第1、3、4、5條與權利的第2、3、4、5、6條。
(三)特殊社員資料將存檔,並且發放社員證。
(四)特殊社員將不定期舉行社員會議。
第九條 社員義務
(一)有努力學習、遵守校紀校規、維護學校形象的義務。
(二)有自覺遵守文學社紀律,嚴格執行文學社決議,熱心本職工作,努力完成文學社交派的義務。
(三)有宣傳文學社、維護文學社形象的義務。
(四)有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社的義務。
(五)有按期向文學社交遞個人作品、推薦外學生優秀作品的義務。
第十條 社員權利
(一)享有參與文學社內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的權利。
(二)享有向文學社提出工作建議、監督文學社內工作的權利。
(三)享有向文學社組織的有關講座、培訓及其他活動的權利。
(四)享有向社刊投稿優先發表、作品向校外刊物優先推薦的權利。
(五)享有向文學社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社的權利。
(六)享有向文學社推薦社外學生優秀作品的權利。
第十一條 入社
(一)一般社員,特殊社員向文學社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成為文學社會員。申請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員義務,享有社員權利。
(二)一般社員申請者在批准加入文學社後一周內,向文學社交納手續費5元,辦理入社相關手續。
(三)網路社員申請請進入文學社網站。
第十二條 獎懲
(一)獎勵
設定年度優秀幹部、優秀社員和優秀作品等獎項。經文學社理事會表決評出。文學社為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給予一定獎勵。
(二)對凡不履行應盡義務,規勸後拒不改過的社員,由理事會查證核實後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社員全體會議
(一)全體社員參加。會議固定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內、每學年結束前一月內各舉行一次。其餘時間不定期舉行。
(二)社員全體會議職責。
1、監督文學社各項日常工作。
2、對文學社內重大決議進行表決。
3、審議社長學期工作計畫和年度工作總結。
4、選舉理事會理事、社長、副社長和各部門部長。
第十四條 理事會
(一)理事若干。由社長提名候選人,經社員全體會議選舉獲多數票者當選。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二)理事長一名。經理事會全體工作會議選舉獲多數票者當選。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三)理事會職責
1、監督、指導社長和文學社各部門的工作,審議社長學期工作計畫和年度總結。
2、對文學社內重大決議進行表決。
3、對文學社各部門及成員的獎懲進行評議。
(四)理事長職責
1、主持理事會的日常工作。
2、輔助指導文學社各部門的工作。
第十五條 社長、副社長
(一)社長一名。社員本人提交申請,經社員全體會議選舉獲多數票者報理事會批准當選。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二)副社長二名。社員本人提交申請,經社員全體會員選舉獲多數票者報社長批准當選。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三)社長職責
1、主持文學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員全體會議和理事會匯報工作。
3、監督、指導所轄各部門的工作。
4、主持對副社長、各部門主任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評定。
(四)副社長職責
1、常務副社長、外聯副社長各一名。前者協助社長處理校內日常工作,後者協助社長處理外聯工作。
2、定期向社長匯報工作。
3、監督、指導所轄各部門的工作。
第四章 投稿方式
第十六條 校內投稿
(一)校內學生投稿,請務必註明年級班次、指導老師。
(二)投稿方式:
1、由各班語文科代表統一收取後交文學社負責人。
2、傳送電子郵件
3、進入文學社網站,選線上,發表文章。
4、進入青澀年華虛擬社區,找到文學社相關板塊,發表文章。
第十七條 校外投稿
(一)來稿請務必寫明詳細的通信地址或EMAIL。
(二)投稿方式:
1、以信件形式寄至:貴州省銅仁一中薰風文學社收(郵編:554300)
2、傳送電子郵件
3、進入文學社網站,選線上投稿,發表文章。
(三)採用來稿後將在第一時間通知作者。
第十八條 投稿須知
(一)內容健康,不限體裁,不拘形式。歡迎有創新和個性化的習作。
(二)一般作品3000字以下,小說不超過20萬字。
(三)記實類稿件請作者用E-mail或者信件附上與內容有關的照片;翻譯、改編他人的作品,作者務必註明出處。
(四)被選用的稿件暫不發稿費。凡給本刊投稿被採用者,送該期樣刊。
(五)投稿者必須註明其詳細聯繫地址,以便當其稿件被採用時,我們回寄樣刊。若要用筆名的,還需要註明用什麼筆名上刊!
(六)按照國內大多數刊物管理,來稿一般不退,半個月內未接到採用通知,作者可另行投稿!
(七)您的作品在投稿的同時即已授予我們獨家使用權。如果作品好,我們可能會向合作的傳統媒體推薦。一旦傳統媒體決定刊用,我們將及時通知您。
(八)稿件文責自負,對於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其他著作權的文字,圖片稿件,本社概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九)由稿件引起的與第三方的著作權及其它法律問題由投稿人自行負責。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條 本章程在時間中不斷完善。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薰風文學社。
薰風文學社
2006年1月5日第四次修訂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