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貞(明代書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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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貞(?—1629年),明代書法家。 字德純,號正亭,陝西韓城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天啟時媚魏忠賢,為其頌功擢刑部尚書。崇禎初列入逆案,被處死。以書法見稱。

基本介紹

  • :德純
  • :正亭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韓城(今陝西韓城)
  • 逝世日期:1629年
  • 主要成就:建議皇帝為魏忠賢建生祠
  • 主要作品:《請浚吳淞江疏》 
  • 本名:薛貞
人物生平,個人作品,軼事典故,史料記載,親屬成員,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薛貞考中進士。
萬曆四十年(1612年)巡按蘇松時刻印過陶華《陶節庵傷寒全生集》4卷。同年十一月,薛貞上言六曹利弊。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十月,南直隸巡按御史薛貞要求“盡數查出,不許違禁出海,則通倭無具”,實行海禁。十一月,薛貞命令禁止浙江和直隸之間的海上往來。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薛貞刻印的《傷寒全生集》正式出版。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五月,監察御史薛貞在《天津春防碑記》上題名。同月,在《萬曆四十四年修建長城碑》上題名。六月,薛貞彈劾李維翰喪師失地之罪。
萬曆四十五年五月三十日(1617年7月2日),御史薛貞在《修曹家路黑谷關新城莊堡城刻石》上題名。
天啟元年八月丙申(1621年10月12日),太僕少卿薛貞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
天啟二年(1622年),蜀府左護衛指揮何起登涉嫌“贓私”,巡按御史陳睿“以不法”罪,將其訪拿法辦。本來,這起案件決非偶然,與蜀府一貫放縱王府官員不遵法度有關。但事後蜀恭王朱奉銓不僅不予迴避,反而多方袒護,責怪有司自行擒拿。薛貞對這件事進行了嚴厲的批駁。
天啟三年十一月乙酉(1624年1月29日),加薛貞右副都御史,錄川貴解圍功。
天啟五年(1625年),崔呈秀向魏忠賢進《天鑒錄》,將薛貞列入東林黨。另有書籍《東林籍貫》,亦將薛貞列入東林黨。
天啟六年(1626年)閏六月,倉場總督薛貞以“言草場火,以忠賢救,得無害”的理由建議皇帝為魏忠賢建生祠。不久,魏忠賢把薛貞提拔為刑部尚書。七月,薛貞援引“咒詛祖父母”律,判劉鐸斬首市曹。十二月,薛貞奏報大盜王之錦的訟案。
天啟七年(1627年)十一月,刑部尚書薛貞被罷免。
崇禎二年(1629年)三月,薛貞被列入“欽定逆黨”,以“結交近侍”的罪名秋後處決。

個人作品

薛貞巡撫蘇松時的奏摺《請浚吳淞江疏》,讚揚了海瑞當年治理吳淞江後二十年不再堵塞的功績,闡述了疏浚吳淞江的重要性。

軼事典故

  • 審問劉鐸
薛貞審問劉鐸時,對劉鐸說:“現在這時候,要以自己的功名為重啊。至於他人的生死,與自己有什麼相干!”劉鐸說:“一時的功名是有限的,千秋萬代人們的公正議論卻是難於逃脫的。”薛貞的這種格調低下、寡廉鮮恥的話,赤裸裸地暴露了他們這些亂臣賦子齷齪醜惡的靈魂。

史料記載

《明史》:薛貞以奄黨抵死。

親屬成員

薛興,貞曾祖
薛子玉,貞祖父。
薛三畏,貞父。以子芳貴贈禮部主事。妻劉氏,貞嫡母。妾王氏,貞生母。
薛芳,字德茂,號心亭,貞兄。萬曆二十年(1592年)進士,官至太常寺少卿。
妻李氏。
義父:魏忠賢,明朝權宦。

人物評價

(清)彭遵泗:薛貞以其見逆賢像揖而不拜,遂淪大辟,忍心若此,與禽獸之何異焉!
《韓城日報》:薛貞雖是個反面人物,但背後卻有這么多鮮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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