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樂渭

蔡樂渭

蔡樂渭(1974年-),男,浙江衢州人,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後,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其研究領域聚焦行政法學,在土地徵收、行政處罰、公共政策立法等領域多有建樹,先後在《行政法論叢》《政法論壇》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並積極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法治化探討。

近年來,他針對衣念公司行政處罰案、檳榔立法禁止、煙花爆竹禁限政策、大學校園開放管理、浦東機場網約車禁令等熱點事件發表專業評論,強調法治原則與利益平衡。2024年參與第十四屆在鳴行政法治論壇,就行政複議法實施難題提出實踐建議。

基本介紹

  • 出生年份:1974年 
  • 籍貫:浙江衢州 
  • 學歷: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後 
  • 職務:法學院副教授(截至2024年)  
  • 研究領域:行政法學 
  • 代表文章:《土地徵收中的公民參與問題研究》 
學術觀點,重要學術活動,教學與研究理念,

學術觀點

  1. 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分析在2022年衣念公司行政處罰案中,指出輿論關注的‘暴利’定價並非處罰依據,強調應聚焦產品配料成分標註違法的法律本質,認為行政處罰決定書的信息披露不完整易誤導公眾。
  2. 公共政策立法建議
  3. 針對檳榔產業(2022年):提出需通過中央立法規範產業,建議參考控煙經驗採取分級限制措施,關注湖南、海南約500萬從業人口與2030年預估超百萬口腔癌患者間的利益衝突
  4. 煙花爆竹管理(2023年):認為地方全面禁令與上位法存在衝突,主張在環保、安全、傳統習俗及產業利益間尋求法治化平衡。
  5. 公共管理法治化
  6. 2023年主張大學校園應作為公物保持開放常態,限制措施僅適用於特定人流高峰場景
  7. 2024年指出上海市浦東機場網約車禁令缺乏合法依據,認為行政規範性檔案需符合《立法法》要求。

重要學術活動

在2024年4月第十四屆在鳴行政法治論壇中,圍繞新《行政複議法》實施效果提出評估標準,強調需結合案件實質爭議解決情況判斷變更決定的有效性。

教學與研究理念

通過模擬訴訟、案例分析等教學方式提升課堂參與度,注重培養學生法律實踐能力。其行政機關工作經歷為行政法研究提供實證視角,主張土地徵收補償應強化公民參與,推行區片綜合地價制度需平衡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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