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國芹

蔡國芹

蔡國芹,男,江西龍南人。博士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教授。現任嘉應學院政法學院院長、法學學科帶頭人、法學專業負責人、嘉應學院廣東省地方立法研究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蔡國芹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江西龍南
  • 職業:教師
  • 畢業院校:西南政法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 學位/學歷:法學博士
  • 專業方向: 訴訟法學
  • 職務:嘉應學院政法學院院長
  • 性別:男
個人資料,工作經歷,研究方向,主要成就,個人作品,

個人資料

蔡國芹,男,江西龍南人。博士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教授。現任嘉應學院政法學院院長、法學學科帶頭人、法學專業負責人、嘉應學院廣東省地方立法研究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主任。
社會兼職主要有:廣東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金融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廣東省“六五”普法高級講師團成員;梅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非常任委員;梅州市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第一屆執法監督諮詢委員會委員;梅州市法學會常務理事;第二屆、第三屆梅州仲裁委員會委員、兼職仲裁員;梅州市公安局警察協會特邀學術委員;梅州市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社會監督員等。

工作經歷

1995年2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研究生部,獲訴訟法學碩士學位;
1995年4月至1997年1月,在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任教;
1997年2月起,在嘉應學院政法學院任教;
2009年6月,畢業於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4年12月,取得法學副教授資格;2010年11月,取得法學教授資格。
2000年9月至2002年6月,任嘉應學院政法系法學教研室主任;
2002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嘉應學院政法系副主任;
2008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嘉應學院政法學院副院長;
2014年7月起,任嘉應學院政法學院院長。
2015年12月22日補選為梅州市六屆人大代表。

研究方向

訴訟法學、司法制度、行政法學和犯罪學。

主要成就

主要獲獎情況:
2002——2003學年 嘉應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優秀獎
2003——2004學年 嘉應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優秀獎
2005——2006學年 嘉應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優秀獎
2007——2008學年 嘉應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優秀獎
2008——2009學年 嘉應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優秀獎
2009——2010學年 嘉應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優秀獎
2010——2011學年 嘉應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優秀獎
2011——2012學年 嘉應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優秀獎
2012——2013學年 嘉應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優秀獎
2013——2014學年 嘉應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優秀獎
2011年6月 嘉應學院陳惠娜優秀教學獎
2007年11月 《程式正義視野下的犯罪嫌疑人知情權》獲上海市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三屆學術研討會優秀論文獎
2010年6月 《論電信詐欺犯罪立體防控體系的構建》獲廣東省法學會犯罪學研究會2010年年會優秀論文三等獎
2010年12月 《行刑人道主義異化現象之省察——暫予監外執行制度的現實困境及其出路》獲廣東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2010年年會優秀論文三等獎
2011年6月 《刑事和解中的賠禮道歉及其功能分析》獲廣東省法學會犯罪學研究會2011年年會優秀論文三等獎

個人作品

主要論著:
一、主要論文:
1、《中國刑事訴訟模式轉換中的民主化性格透視》(第一作者)《嘉應大學學報》1997年第2期(由人大複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1997,8,D415全文轉載)
2、《司法行為的新聞輿論監督》(獨撰) 《學術界》1998年第6期
3、《也談刑事被害人的權利保護問題》(第一作者) 《嘉應大學學報》1998年第1期(由人大複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1998,6,D415全文轉載)
4、《民事審判方式改革中的程式非正當化傾向》(第一作者) 《嘉應大學學報》1998年第5期(由人大複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1999,3,D415全文轉載)
5、《如何看待此案的訴訟時效》(第一作者) 《經濟與法》1998年第11期
6、《對民事訴訟強制措施若干問題的思考》(獨撰)《嘉應大學學報》1999年第4期
7、《民事訴訟管轄權異議的程式問題》(第一作者)《嘉應大學學報》2000年第4期(由人大複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01,2,D415全文轉載)
8、《手機話費該誰支付》(第一作者) 《法學雜誌》2000年第6期
9、《論犯罪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的構建》(獨撰)《江西社會科學》2002年第5期
10、《從絕對理想走向相對正義——論“排除合理懷疑”刑事證明標準的確立》(獨撰)《法治時代》2002年第4期
1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法律問題》(獨撰) 《江西師範大學學報》2002年第2期
12、《民事訴訟當事人事實承認的法理分析》(獨撰)《嘉應大學學報》2002年第1期
13、《民事訴訟當事人主體地位的程式保障》(獨撰) 《嘉應大學學報》2001年第5期
14、《論中國司法權威的弱化與加強》(第一作者) 《嘉應大學學報》2002年第2期
15、《律師辯護職能的制度性障礙》(獨撰) 《海南大學學報》2003年第1期
16、《中外民事答辯制度之比較》(第一作者) 《嘉應大學學報》2003年第1期
17、《論中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制度的程式調適》(獨撰)《嘉應大學學報》2004年第4期
18、《美國刑偵人員出庭作證的法律制度》(獨撰) 西南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學研究中心《刑事訴訟前沿研究》(第二卷)(徐靜村主編)(2004年)
19、《量刑建議制度研究》(第一作者)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法律套用與檢察業務研究》(第一輯)2004年9月
20、《日本民事訴訟程式改革述評》(第一作者) 西南政法大學民事訴訟法學研究中心《比較民事訴訟論叢》(第1卷)(田平安主編)(2005年9月)
21、《美國假釋制度透視》(獨撰)《中國監獄學刊》(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學報)2005年第5期
22、《通訊監聽行為的法律規制》(獨撰) 《嘉應學院學報》2006年第4期
23、《刑事被害人知情權的程式保障》(獨撰)《中國刑事法雜誌》2007年第2期
24、《偵查詢問證人的基本策略》(獨撰)《山東警察學院學報》2007年第3期
25、《刑事被害人獲得社會援助權之論綱》(獨撰)《法學論壇》2007年第5期
26、《美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起源與發展》(獨撰)《青少年犯罪問題》2007年第5期
27、《美國緩刑制度概覽》(獨撰)《犯罪與改造研究》2007年第10期
28、《論我國司法鑑定人制度》(第二作者)《中國司法鑑定》2007年第5期
29、《論妨害刑事訴訟行為的檢察制裁》(獨撰)《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報》2007年第5期
30、《附帶民事賠償對量刑影響的法理分析》(獨撰) 《嘉應學院學報》2007年第5期
31、《論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及其在檢察工作中的套用》(第一作者)《人權法評論》(第二輯)(周偉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10月第1版
32、《美國社區矯正體制中的中間制裁製度》(獨撰)《時代法學》2007年第6期
33、《美國刑事偵查中的同意搜查制度》(獨撰)《犯罪研究》2007年第6期
34、《偵查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正當法律程式》(獨撰)《河北法學》2008年第1期
35、《程式正義視野下的犯罪嫌疑人知情權》(獨撰)《中國刑事法雜誌》2008年第2期
36、《論公訴權與偵查權的程式衝突與平衡》(第二作者)《犯罪研究》2008年第6期
37、《米蘭達權利告知的程式範式》(獨撰)《刑事訴訟前沿研究》(第七卷)(徐靜村主編),中國檢察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
38、《也談刑事訴訟法任務的修改》(獨撰)《嘉應學院學報》2009年第4期
39、《我國恢復性司法運動之理論反思》(第二作者)《汕頭大學法學評論(第3輯)》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9年10月版
40、《國際公約普選權條款在我國香港的適用問題》(第二作者)《法學》2009年第10期
41、《加拿大未成年人犯罪量刑制度及其借鑑》(獨撰)《青少年犯罪問題》2010年第6期
42、《論我國民事再審體制的重塑》(獨撰) 《嘉應大學學報》1996年第5期(由《全國高校文科學報文摘》1997,1轉摘 )
43、《公訴過程中如何保障被害人權利》(第一作者)《檢察日報》2010年12月15日第三版《觀點》欄目
44、《以暫緩或中止執行刑罰執行取代暫予監外執行》(第一作者)《檢察日報》2011年1月12日第三版《觀點》欄目
45、《論公訴權與被害人權利的程式衝突與協調》(第一作者)《中國刑事法雜誌》2011年第5 期
46、《暫予監外執行制度的現實困境及其出路》(第一作者)《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2011年第3 期
47、《論電信詐欺犯罪立體防控體系的構建》(第一作者)《犯罪研究》2011年第4期
48、《刑事和解中的賠禮道歉及其功能分析》(第一作者)《江西警察學院學報》2011年第6期
49、《從美國校園槍擊案透視犯罪青少年的人格障礙》(第一作者),載《青少年犯罪問題》2013年第6期

二、主要著作
1、《破產法案例與評析》(副主編)(總編張民安,主編鐘勇生)中山大學出版社2006年4月第1 版
2、《刑事被告人、被害人權利保障研究》(與周偉、萬毅等合著)(主編:陳衛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3月第1版
3、《刑事調解制度研究》(專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0年6月第1版
4、《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制度改革與發展研究》(合著)(主編)法律出版社2011年12月第1版
5、《證據法學》(副主編)(主編李明)廈門大學出版社2014年1月第1版
三、課題研究
1、主持1999年廣東省教育廳高校人文社科青年項目:“民事審判方式改革的理論與實務” (項目批准號:99JD820001)
2、參與教育部委託課題:《2017年達至普選:香港基本法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標準的審視》(項目批准號:JBF2008第12號)
3、主持梅州市社科聯與嘉應學院2007年人文社科課研項目:刑事糾紛的民事解決----未成年刑事案件和解程式研究(項目批准號:梅州市社科字【2007】29號(07SK29)
4、主參加最高人民法院2009重點調研課題:關於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責和職權問題的調研(批准號:FGZDKT0908—2)(副組長、第一執筆人)
5、廣東省人民檢察院2010-2011年度檢察理論研究課題:《附條件不起訴制度研究》(主持人)(批准號:2010-2011年度第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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