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電池牽引機車

蓄電池牽引機車

蓄電池牽引機車由駕駛室、制動系統、行走系統、控制系統、蓄電池組、照明燈等組成的機車。探礦坑道常用粘著重量為1.5噸、2噸、2.5噸的蓄電池機車。動力由蓄電池組提供,驅動電動機運行。屬簡單可靠、機動靈活的牽引設備,無噪音、無污染。防爆型者可用於煤礦有瓦斯的巷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蓄電池牽引機車
  • 外文名:accumulator locomotive
  • 學科:坑探工程
  • 特點:簡單可靠、機動靈活
  • 優勢:無噪音、無污染
  • 適用條件:防爆型者可用於煤礦有瓦斯的巷道
  • 常用粘著重量:1.5噸、2噸、2.5噸
機械傳動方式,傳動方式分類,二級傳動驅動,操作規程,人員要求,充電室要求,充電作業要求,操作流程,注意事項,其他規定,

機械傳動方式

傳動方式分類

總覽國內市場使用的蓄電池式電機車類型,其機械傳動方式大致有以下三種:
(1)抱軸電動機加開式齒輪傳動;
(2)電動機加蝸輪蝸桿傳動;
(3)電動機加傘齒輪、直齒輪傳動。實踐證明,蓄電池牽引機車機械傳動在設計中多採用此種方式。

二級傳動驅動

蓄電池牽引機車二級傳動驅動裝置主要介紹如下:
蓄電池牽引機車的抱軸箱殼體支撐車輪軸,車輪軸兩端固定有車輪,抱軸箱殼體上部固定有電機,在抱軸箱殼體有電機的輸出軸的一側設定減速箱殼體,在電機的輸出軸上固定處於減速箱殼體內的電機齒輪,在車輪軸上固定處於減速箱殼體內的輪軸齒輪,另外在減速箱殼體上設定中間軸,在中間軸上固定中間大齒輪和中間小齒輪兩個齒輪,中間大齒輪和中間小齒輪處於減速箱殼體內,中間大齒輪與電機齒輪嚙合,中間小齒輪與輪軸齒輪嚙合。本裝置可以讓蓄電池牽引機車具有更強的啟動牽引力和輸出扭矩,同時可降低蓄電池牽引機車的額定功率,從而提高了機車的續航能力。迎合、促進蓄電池牽引機車的發展,使蓄電池牽引機車在節能減排、綠色環保方面更加出色。

操作規程

人員要求

1.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2.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及供電系統,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熟練的按操作規程進行充電作業。
3.對於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充電工作業時應穿著規定的勞保用品。

充電室要求

(1)充電室必須設定水源,以備洗蓄電池之用。
(2)必須設定電壓表、點溫計、比重計及溫度計、檢測儀表。
(3)必須設定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
(4)必須設定充電架及推移電瓶的設備或起吊設備,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5)必須放置有護目眼鏡、橡膠手套、膠靴及橡皮圍裙等,以備配製電解液時使用。
(6)盛電解液的容器必須堅固耐酸,在調合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7)配製酸性電解液時,充電室內必須備有中和電解液的5%碳酸鈉溶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應先用其清洗,然後再用清水沖洗。
(8)配製鹼性電解液時,事先準備好足夠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備皮膚沾有鹼液時,立即用以沖洗。

充電作業要求

(1)充電前必須先進行整體檢查: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誌齊全;電池裝置的型號,額定工作電壓。
(2)換電瓶箱時,必須把電機車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3)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充電或快速充電,應按產品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檔案執行。
(4)充電器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
(5)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超過下列規定:合成鹼電解液43℃;苛性鈉電解液35℃;硫酸電解液45℃,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後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小於3塊電池。
(6)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淨。
(7)監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常現象立即停充,待處理後再充電。
(8)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線及螺帽等,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9)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面,比重和溫度,並做好記錄。
(10)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於1.27時)或比重為1.3的稀硫酸(當小於1.25時)調整。鹼性為1.17~1.22,液面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20毫米,鹼性15~30毫米。
(11)充電完畢必須停止工作1~1.5小時,待冷卻後,才準蓋上電池旋塞,擦淨注液口的酸鹼跡,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拴,待用。
(12)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採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他代用。

操作流程

1.先擦淨電池箱上的灰塵、積水後,打開電池箱,清洗乾淨。
2.檢查各電池間連線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子的連線是否牢固。
3.打開全部電池旋塞,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髒物。
4.連線電源與電瓶,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的負極,準備開始充電。
5.充電前再檢查一次電源連線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並做好記錄,然後起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6.充電過程中,每小時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面,比重和溫度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如異常情況應停電處理,並做好記錄,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7.在有80%的單位電池電壓升至2.4伏時,改用第二階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氣泡,而且達到一個新的水平2.5伏以上,電壓,比重,穩定3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8.充電完畢,停止工作1~1.5小時,待冷卻後,蓋上電池旋塞,擦淨注液口的酸鹼跡,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拴,待用。
9.工作結束後,打掃好環境衛生,整理好工具,儀表,填好當班工作日記及交接班記錄,再行交班。

注意事項

1.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車上的四個固定插銷,在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2.用吊車換電瓶時,應先檢查吊車起重鉤環,鋼絲繩,制動閘與電動按鈕,確認無誤再行起吊,吊車升起後,起重物下不準站人。
3.充電工作開始前應檢查充電器及充電器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準確,在送電。
4.電源裝置每次充電前都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注意連線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鬆動。

其他規定

(1)每周測量一次漏泄電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2)每周必須檢查和調整每隻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3)鹼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酸性蓄電池使用6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並進行清洗,然後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4)每組電瓶使用達30個循環時,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均衡充電一次。
(5)配製硫酸電解液必須用純水或蒸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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