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滯洪區主要是指河堤外洪水臨時貯存的低洼地區及湖泊等,其中多數歷史上就是江河洪水淹沒和蓄洪的場所。蓄滯洪區包括行洪區、分洪區、蓄洪區和滯洪區。
行洪區是指天然河道及其兩側或河岸大堤之間,在大洪水時用以宣洩洪水的區域;分洪區是利用平原區湖泊、窪地、淀泊修築圍堤,或利用原有低洼圩垸分泄河段超額洪水的區域;蓄洪區是分洪區發揮調洪性能的一種,它是指用於暫時蓄存河段分泄的超額洪水,待防洪情況許可時,再向區外排泄的區域;滯洪區也是分洪區起調洪性能的一種,這種區域具有“上吞下吐”的能力,其容量只能對河段分泄的洪水起到削減洪峰,或短期阻滯洪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