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鞭之罰

蒲鞭之罰

蒲鞭之罰是一個成語,讀音是pú biān zhī fá,比喻對下屬的過錯持寬容的態度,出自《後漢書·劉寬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蒲鞭之罰
  • 出處:《後漢書·劉寬傳》
  • 用法:作賓語、定語;用於書面語
  • 讀音:pú biān zhī fá
  • 釋義:比喻對下屬的過錯持寬容的態度。
解釋,出處,用法,成語故事,

解釋

比喻對下屬的過錯持寬容的態度。

出處

《後漢書·劉寬傳》:“吏人有過,但以蒲鞭罰之,示辱而已,終不加苦。”

用法

作賓語、定語;用於書面語。

成語故事

漢朝時期,官員劉寬為官清正,善於從心理上去治理他的轄區,他不用很殘酷的刑罰,對於部下或百姓犯錯時,只是用蒲鞭抽幾下而已,讓他自己感到羞辱,下次好知錯必改。
劉寬在東漢桓帝時任河南南陽太守,任中,溫仁多恕,有時下屬雖然辦事草率,但他從不疾言厲色,惡語傷人。他遇事常懷仁慈之心,尊重下屬官員人格,下屬若有過失,只用蒲鞭(用蒲草織的鞭子)罰之,以示處罰,從不大動干戈,使其飽受皮肉之苦。有功歸於部下,遇過自責,並引導百姓“種柘養蠶”,發展經濟,百姓深受劉寬的仁政感化,社會風氣較好,南陽一度得到大治而傳為美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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