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方(固鎮縣規劃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固鎮縣規劃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董方收受賄賂問題。2011年4月份和6月份,董方利用職務之便,在辦理土地規劃事項過程中,兩次收受服務對象所送財物總計3萬元。固鎮縣人民法院受賄罪判處董方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固鎮縣紀委給予董方開除黨籍處分,固鎮縣住建局給予董方行政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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