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費

董事費是指經董事會決定支付給董事會成員的合理的勞動報酬。董事費對於企業來說,屬於管理費性質的開支,凡本期實際發生的合理的董事費均可作為當期的費用列支,但以董事會名義支付的招待費、禮品費以及屬於交際應酬性質的費用,都不得作為董事費支出,而應按規定的標準有限度地列入成本費用。董事費對於董事個人來說,屬於個人所得的一部分,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董事費
  • 說明: 付給董事會成員的勞務報酬
  • 列支規定:據實列支,計入企業管理費
  • 注意事項: 待遇 ,不應再領取董事費
列支規定,注意事項,

列支規定

1、據實列支,計入企業管理費(但以董事會名義支付的招待費、禮品及其他屬交際應酬性質的支出,不得作為董事費支出);
2、企業支付的董事費,要按勞務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可代扣代繳,也可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

注意事項

1、在多個關聯企業任職的董事會成員領取的董事費,應按合理標準分攤至各關聯企業,不應只在個別企業中列支費用;
2、在企業擔任高級管理工作的董事會成員,已按企業高級人員待遇領取工資的,不應再領取董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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