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適稅收思想

葉適稅收思想是指反對儒家“聖賢不為利”的傳統,主張為政理財。說: “古之人未有不善理財,而為聖君賢臣者也。(《水心別集》卷二《財計》) 以此為前提,認為“理財並非聚斂” (《財計》)。葉適否定儒家傳統的什一稅為“中正之制” 。說: “儒者爭宮古稅法必出於什一,……夫以司徒教養其民,起居衣食,侍官而具;吉凶生死,無不與偕; 則取之或不止於什一,固非為過也。後世芻狗百姓,不教不養,貧富憂樂茫然不知,直因其自有而遂取之,則止於什一而已不勝其過矣,亦豈得為‘中正’哉? 況合天一奉一君,地大稅廣,……三十而取一,可也。”

認為賦稅收入要與國家的政事、支出相聯繫。就當時而言,主張進一步減輕賦稅。葉適從“財以多為累而至於竭”(《財計》)的觀點出發,主張廢除兩稅制以外的苛捐雜稅。他說: “國以二稅為常賦也,豈宜使經用有不足。於二稅之內而復有所求哉?”(《水心別集》卷一一“和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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