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事件

1986年5月3日下午3時10分,一架大型波音747貨機緩緩降落在廣州白雲機場。機身上赫然標誌著台灣“中華航空公司”幾個大字。飛機在寬闊的跑道上停穩,機門打開,機長王錫爵從舷梯上走了下來。剛剛得到訊息的當地有關負責人正好趕到,心情激動的王錫爵一見到他們,便迫不及待地說:“我要和家人團聚,我要求到祖國大陸定居。”這便是當時震驚海峽兩岸的“華航事件”。這一舉動的意義,還遠遠不限於駕機到大陸本身及一家骨肉的團聚;而是由此之後,在兩岸溝通的歷史上,開創了一個永載祖國和平統一史冊的“華航模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航事件
  • 時間:1986年5月3日下午3時10分
  • 人物:王錫爵
  • 聯繫:台灣和中國大陸
事件簡介,相關經過,電報台北,雙方態度,回到祖國,交接事宜,約定會談,會談情況,相關報導,

事件簡介

1986年5月3日下午3時10分,一架台灣中華航空公司所屬的波音747貨機在從曼谷飛往香港的途中突然轉向,降落在廣州白雲機場,機長王錫爵要求回大陸定居。這是當時震驚海峽兩岸的“華航貨機事件”。在海峽兩岸溝通史上有著里程碑的意義。
王錫爵是四川遂寧人,1931年生。1949年隨國民黨撤退至台灣,在台灣空軍服役,三次被選為“國軍英雄”,曾受到過蔣介石的接見。1967年,他以中校銜退役,轉業至中華航空公司擔任駕駛員。作為機長,駕機來往於香港、新加坡航線,深受台灣當局和華航公司的信任,到1986年,王錫爵已是一個飛行總時數超過2萬小時的經驗豐富的飛行員。在台灣,王錫爵有稱心的工作,有美滿的家庭,但是這一切都無法彌補他思鄉的痛苦,18歲來到台灣,一晃就是37年,37年來,親人、故土時常在他的眼前縈繞。人生苦短,轉眼已經56歲了,而兩岸隔絕著,“三通”還是那樣遙遙無期。思鄉心切令他作出了大膽的選擇。
“華航事件”對兩岸來說都是一個突發事件,對該事件的處理牽涉到當時雖有緩和卻又微妙的兩岸關係。在王錫爵駕機回歸的當天,中國民航總局給台灣中華航空公司禮貌性地發去一封電報,希望對方派員商談處理意見。台灣當局由於堅持“三不政策”,故準備通過香港國泰航空公司、英國保險公司或國際紅十字會三個途徑處理。針對台灣當局的僵硬態度,中國民航總局明確表示,華航貨機事件純屬中國內政問題,應該由中國人自己來解決,無須第三者插手。迫於各方的壓力,經過國民黨12名中常委研究策劃小組討論以後,決定華航以民間機構身份前往香港與中航談判。談判於1986年5月17日在香港深水灣鄉村俱樂部舉行,到1986年5月20日雙方簽署會談紀要,1986年5月23日,雙方在香港啟德機場完成人、機和貨物的交接,並簽署交換書。
華航事件的發生與順利解決,在國際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尤其重要的是,它對國民黨當局一再堅持的“三不政策”造成了巨大衝擊,並沖開了一個缺口。王錫爵駕機返回大陸,其根本原因就是思鄉心切,華航事件的發生說明這種思鄉之情已到了難以忍受的地步,而這一切則是因國民黨當局頑固地堅持與中共的不接觸政策導致的。華航事件的處理全過程,向台灣同胞傳遞了中國共產黨緩解兩岸關係的真誠態度和兩岸同胞親情,使台灣民眾的“恐共”心理大大降低,台灣民眾要求“三通”,要求國民黨當局開放大陸探親的願望更加迫切。

相關經過

1986年5月3日,56歲的王錫爵執行飛行任務。此次的飛行路線是從泰國曼谷經香港飛往台灣,王錫爵任機長,與他同行的還有副駕駛董光興及機械師邱明志。他們3人以前常在一個機組執行飛行任務,互相之間配合得都不錯。
1986年5月3日中午12點53分,載有10萬公斤貨物的台灣中華航空公司B198貨機從曼谷起飛了。飛機在湛藍的高空沿著A901航線平穩地飛行。
王錫爵坐在駕駛座位上,把握操縱桿,改變航向,向廣州飛去。在距離廣州不遠的上空,王錫爵主動與地面的白雲機場聯繫;得到許可後,飛機安全降落。
1986年5月3日晚,中共廣東省委書記林若、省長葉選平,在廣州珠島賓館會見並宴請王錫爵,歡迎他駕機飛到祖國大陸。王錫爵激動地說:“我很想念大陸的山河和親人,現在見到你們很高興。台灣同胞都盼望兩岸能夠通商、通郵、通航。”
王錫爵駕機到祖國大陸的訊息傳到海峽對岸,在台灣引起了軒然大波。台灣當局既惱怒,又無奈。

電報台北

大陸方面對於這一事件相當重視,立即作出了反應。
1986年5月3日當天,一封電報從北京發到台北:
電報內容
台北
中華航空公司
你公司的波音747貨機一架於5月3日15時10分飛抵廣州白雲機場。機長王錫爵要求在大陸定居。我局邀請你們儘早派人來北京同我局協商有關飛機、貨物和機組其他成員的處理問題。
中國民用航空局

雙方態度

台灣當局堅持了幾十年的“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中華航空公司作不了主,請示最高當局。最高當局的調子,仍舊是:不正面接觸。
1986年5月4日,台灣“交通部政務次長”朱登皋表示:這個事件應由“華航”通過第三者處理,與“政府”無關。1986年5月5日,台灣“國防部長”宋長志在“立法院”表示:“台灣將通過香港國泰航空公司、英國保險公司和國際紅十字會三個途徑同大陸交涉華航貨機問題。”
然而,大陸方面一再申明:“中國人的問題,中國人自己能夠解決”,無須經過“第三者處理”。華航事件陷入僵持狀態。

回到祖國

1986年5月6日,按照有關方面的安排,王錫爵駕駛著他從台灣駕來的這架波音747飛機,飛越多年來只能在夢中相見的長江、黃河,抵達北京的首都機場。當身著“華航”短袖制服的王錫爵走下飛機時,前來迎接他的中國民航局局長鬍逸洲和他親切握手,歡迎的人群向他獻上生長在首都土地上的鮮花。
王錫爵對前來迎接他的人們及100多名記者說:“回到祖國大陸是我多年的心愿。今天我回來了,感到非常高興!”神情激動的王錫爵,稍微停頓了一下,接著說:“祖國提倡大陸和台灣實現通商、通郵、通航,今天可以說是大陸與台灣的首航。我希望海峽兩岸今後常往來,大家可以回來看望自己的親人朋友。”
得到訊息專程從四川老家趕來的82歲的王伯熙老人,也到機場迎接37年未曾見過面的兒子。鬢髮花白的王錫爵,看到滿面滄桑的老父,激動得說不出話來。父子相抱而泣,久久不能自己。在場的許多人都潸然流下了熱淚。王錫爵的二弟王明安、四弟王平安和五弟王錫壽,也到機場迎接了大哥。
下午,國務院副總理田紀雲接見了王錫爵及王錫爵的父親、弟弟等家人。田紀雲副總理說:“王先生的行動,表達了炎黃子孫實現和平統一祖國的共同願望,是順乎歷史潮流之舉。王先生這次回來定居,還實現了多年分離的家人團聚的宿願,對此,我表示熱烈的祝賀!”

交接事宜

田紀雲副總理指出:“按照‘一國兩制’的構想,首先實現通航、通郵、通商,進一步實現祖國的和平統一,是符合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的。我們願意用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積極促進海峽兩岸多方面的交往與合作,為和平統一祖國進行堅持不懈的努力!”關於副駕駛董光興、機械師邱明志二人的何去何從問題,田紀雲副總理公開表明了態度。他說:“我們主張海峽兩岸實行‘三通’,有來有往,來去自由。我們將充分尊重他們本人的意願。我們說話是算數的,是言行一致的。我們對這件事的處理是光明磊落的,是合情合理的。”
一個星期過去了,台北這邊仍舊保持緘默,未作任何反應。
1986年5月11日,中國民航再次致電華航:
致電內容
台北
中華航空公司
5月3日我局曾致電貴公司,邀請你們儘早派人來北京商談波音747貨機的處理問題,但至今未見答覆,海峽兩岸對此深表關切。
交接商談
貴公司這架飛機的機長王錫爵先生希望在祖國大陸定居,董光興、邱明志兩位先生表示願望回台灣。我們的態度十分明確:飛機、貨物及願回台灣的董光興、邱明志兩人都交回台灣,請貴公司派人來商談並辦理具體交接事宜。
大陸方申明,這純屬兩個民航公司之間的業務性商談,並不涉及政治問題。既然是交接,就應由當事雙方直接地、負責地辦妥交接事宜,以確保飛機和願回台灣的人員安全返回台灣。因此,請台方還是派人來商談解決為好。不必經過第三者,如果台方覺得不方便,那么,台方認為什麼地方合適,也可以提出來商量。
這一要求是合情合理的,是對貴公司的處境和困難作了充分考慮後提出的。如果貴公司仍不願意來辦理接收事宜,則人和貨機之所以不能迅速返回台灣,責不在我,請貴公司三思。我們再次籲請貴公司速做出決斷,並儘快答覆我們。
“三通”的嘗試
大陸方面對這次事件的態度是十分明確的:冷靜、平和、主動;不利用這次事件刻意作政治宣傳,但卻希望利用這個機會,進行兩岸人民盼望多年的“三通”的嘗試;並希望藉此打破“三不”僵局,從而推動兩岸關係的發展。
華航公司
對華航來說,此事是意想不到的“飛來橫禍”。華航是民營的自負盈虧的公司,經濟狀況並不景氣。華航僅有兩架巨型貨機,王錫爵駕走的這架是1980年以6000萬美元從盧森堡航空公司購買的;再加上機上的貨物,華航的經濟損失也是相當大的。然而,這次大陸方面姿態高,願意主動將機、貨、人交回,華航公司當然很想要。無奈,台灣當局遲遲不發話,他們只能在心裡暗暗焦急。

約定會談

“華航事件”發生後,大陸方可以說是做到了仁至義盡,把話說到家了。事件發生後,我們及時表明了立場和態度。飛機著陸的當天即以民航名義,致電華航,闡明事件性質,邀請台方儘快派人來北京商談有關人、機、貨的處理。台灣方面極力避免與大陸方正面接觸,提出委託香港國泰航空公司或國際紅十字會等與大陸方交涉。中央毫不含糊地堅持“不讓第三者插手”。
1986年5月11日,大陸方再次以民航局名義致電華航,重申這是純屬兩個民航公司之間的業務性商談,並不涉及政治問題。還明確表示,如果對方覺得不方便,也可以提出台方認為方便的地方來商量。
台灣方面對此沒有任何理由拒絕,被迫於1986年5月13日,通過香港太古集團常務董事姚剛先生向大陸方傳話,表示願意派人與我方在香港商談。
中央指示,由楊斯德、中國民航總局局長鬍逸洲、總政聯絡部部長岳楓、中國外交部國際司司長許光建4位同志組成領導小組,領導在香港的談判工作,並委楊斯德以最後決定權。
楊斯德簡介
楊斯德,1921年10月出生,山東滕州市人。歷任華東野戰軍13縱隊聯絡部部長,陸軍、空軍師政委,福州軍區政治部副主任,總政聯絡部副部長、部長。1964年晉升為少將軍銜。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全國政協常委台港澳僑聯絡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十三大、十四大代表。
楊斯德有著豐富的談判經驗,曾在萊蕪戰役和淮海戰役中有力地配合了中央軍作戰,並取得勝利。
相關經過
楊斯德一行於1986年5月14日離京,1986年5月15日上午抵達香港,旋即同先期抵港的張瑞普同志(中國民航香港公司經理)一道,向港澳工委的領導同志傳達中央的指示精神。同時迅速了解並掌握已得到的情況和反映,初步研究下一步的工作部署。當晚,參加會談的中國民航另兩名代表盧瑞齡、劉遠落同志也趕到香港。
1986年5月11日,大陸方再次以民航局名義致電 “華航”後,台灣方面對此沒有任何理由拒絕,被迫於1986年5月13日通過香港太古集團常務董事姚剛先生向我方傳話,表示願意派人與大陸方在香港商談。
中央指示,由楊斯德、中國民航局局長鬍逸洲、總政聯絡部部長岳楓、中國外交部國際司司長許光建4位同志組成領導小組,領導在香港的談判工作,並委楊斯德以最後決定權。
台方的6個問題
1986年5月19日下午4時,第三次會談在香港馬會大樓9層舉行。一開始,台方代表鐘贊榮就提出了他們準備好的6個問題:
(1)貴方在電報中表示純屬業務商談,不涉及政治,可貴方一再說這是特殊事件,不比一般商業行為,這是否超出了業務洽談範圍了?
(2)貴方一再強調人、機、貨同時交接,可人是有感情、有思想、有尊嚴的,人與物怎能相提並論呢?
(3)貴方扣留我機員十幾天,直到現在沒見露面,我們要求通個電話也不答應,原因何在?既然是來者歡迎去者歡送,為什麼不能儘早釋放?
(4)貴方能將飛機從北京飛往廣州,為什麼不能飛往香港?香港啟德機場每天有100多架次起落,可貴方卻強調安全問題,請問是何原因?
(5)貴方比喻說家人丟了小孩。我方機員都是四五十歲的人了,小孩定義是什麼?放飛機還有些技術問題,可放人沒有技術問題,很簡單嘛。
(6)請問國際上有哪家航空公司扣住人、機不放呢?貴方事先劃定了圈圈,提議不能變動,不考慮我們的困難,這樣拖下去誰負責呢?
對於台方提出的這6條,我們明顯地意識到,他們的目的是想先把人要回去。張瑞普同志回答說:“我們之所以說這是一個特殊事件,是指這架飛機沒有按正常航線飛行。他的航線本來沒有廣州,但是在廣州降落了,這就是特殊問題。人、機、貨是一同到的,所以我們主張一起交還,這並不是把人和物相提並論。”隨後,我們不與台方提出的6條糾纏,及時把會談引入正題,催問對方是怎樣考慮我方關於廣州直接交接的意見的?他們繼續堅持前兩次的觀點,並表示這是最後的態度和立場。

會談情況

1986年5月15日下午,通過新華社發布訊息,說明大陸方代表已抵港,隨時準備與“華航”會晤,現正等待台方正式答覆。
1986年5月15日下午,姚剛再次以私人身份向大陸方傳話,台灣方面同意會談,不再通過電報或檔案正式答覆,並稱“華航”有給“國泰”的委託信。為慎重起見,要了委託信複印件,讓姚剛轉告“華航”可以著手商談,並提出會談前,雙方進行一次非正式接觸的建議,被台方婉拒。相反,台方提出,會談時可否讓“國泰”派1人參加旁聽,作為公證人。另外,請1名香港律師到場。這兩項建議均被大陸方以不要第三者參與之理由拒絕,只答應會談前可由“國泰”1名先生引見一下。
在會談時間問題上,台方一度說準備不足,欲拖延至19日開始。按照中央部署,認為大陸方代表已先期抵港,並且已做好了充分準備,拖延時間反而不利,遂斷然決定17日為談判日,迫台方接受。
會談地點,台方建議在太古大廈舉行。大陸方認為該地點第三者背景太濃,後協商改為深水灣鄉村俱樂部。談判雙方各派3名代表、1名記錄。雙方同意對會談地點保密。
1986年5月16日,大陸做了一天的準備工作:向中央發請示電;匯報會談時間、地點的安排;台方的動態及可預見性情況;擬採取的對策等。並草擬了會談交接書,請示批覆。然後根據中央的指示精神定下的發言基調,由張瑞普同志進行試談。
第一次會談
1986年5月17日上午9時52分,雙方舉行第一次會談。“國泰”公司董事蔡仁志先生介紹了雙方,雙方握手致意,謙讓著進入會場。會談開始前,圍繞蔡先生該不該留在會談現場引起爭議。台方認為,蔡先生是中國人,可以私人身份參加,對外可保密。我們則堅持不讓第三者介入的立場,表示引到為止,會談不要參加。蔡先生本人也表示充分理解,遂退出會場。
會談正式開始。台方首席代表鐘贊榮(“華航”駐香港分公司經理)搶先發言,稱已接到11日的電報,並讀了全文。同時,再次問,是否如電文所說的純業務商談。在得到肯定答覆後,鐘錶示,大的原則他們都同意。
大陸方重申了態度。隨後雙方就人、機、貨的交接地點、時間和方式進行討論。大陸方提出交接在北京或廣州,安全和技術保障都沒有問題。台方表示廣州可以,但要委託第三者。如直接交接,就在香港。大陸方未表示同意。台方代表陳恩錦(台“華航”公司總經理特別助理兼企劃處處長)又提出是否先交接人員(包括王錫爵),飛機和貨物再商量。大陸方堅持人、機、貨同時交接的原則,同時明確指出王錫爵先生願意留在大陸,尊重王錫爵先生本人的意願,交接的人中不包括王錫爵先生。台方對此沒有表態。這次會談雙方表明了各自的觀點、立場和誠意,氣氛很融洽。台方只要求與董、邱二人通一次電話,沒有其他任何刁難性說辭。大陸方建議,雙方互相考慮對方的意見,下次再談。此次會談持續了1小時15分鐘,雙方約定次日上午繼續會談。
會談結束後,大陸方立即向中央匯報首次會談的情況,並請示首先力爭在廣州進行交接,若台方拒不接受,擬同意在香港交接。另外,還請示了在香港交接的步驟,並提出建議。中央很快同意了建議。於是,擬定了第二次會談仍堅持在廣州交接的方案。
第二次會談
1986年5月18日上午10時,第二次會談開始,大陸方代表張瑞普首先發言,重申了堅持在廣州直接交接的立場。台方表示在廣州交接有困難。台方認為,“雙方觀念不同,制度不同,這裡面有個立場問題,不合適;而在香港雙方都有公司,每天有十幾架次的飛機起落,為什麼不能在香港呢?”大陸方回答說:“香港安全恐怕有問題,目前又是英國管轄。在廣州主要是為了交接安全、順利、迅速,並無他意。”台方代表陳勛偉(“華航”香港分公司副經理、台灣情治人員)態度強硬地說:“在廣州交接絕不可能,用不著再向公司請示,公司已充分授權給我們,再這樣下去就沒法談了。”至此,會談陷入僵局,雙方建議暫時休會。回到新華社香港分社,大陸方向中央匯報了會談情況。中央指示,擬定在第三次中仍堅持力爭在廣州交接,若實在不行時,可伺機轉入第二方案,即同意在香港交接。
第三次會談
1986年5月19日下午4時,第三次會談在香港馬會大樓9層舉行。在第三次會談中,當張瑞普說明在廣州交接的好處時,台方十分緊張,手都發抖。當同意在香港交接時,會談氣氛頓時活躍起來,台方情緒明顯好轉,趕緊招呼給我們倒茶。會談結束後,大陸方一方面及時將這一情況報告中央;一方面舉行記者招待會,輿論上爭取了主動。
第四次會談
第四次會談仍在馬會大樓,從下午4時一直談到7時。整個會談比較順利,主要是商談會議紀要及具體交接事宜。台方表示,交接書很好。可以一字不改。至於會談紀要,他們提出了修改意見。首先要求去掉台灣“中華航空公司”中的“台灣”二字,認為兩個航空公司之間不必講是哪裡的。第二,把在廣州白雲機場降落改為由泰國曼谷飛往香港途中,在廣州白雲機場降落。第三,在這句話的後面再加上一句,“中華航空公司要求中國航空公司,應基於人道立場,並按民航慣例,儘速交回飛機、3名機組人員及貨物。”第四,將“友好協商”改為“業務性商談”。
經過協商,基本上接受了台方的一、二、四條建議。但第三條不同意增寫,台方也沒有堅持。最後台方又拿出關於保留向中國民航要回王錫爵權力的信函,並解釋說:“你們可以不接受,也可以不聽,也可以當作沒這回事。我們這樣做,回去好交待,請貴方理解。”台方單方面簽了字,大陸未加理睬。會談紀要簽字後,雙方鼓掌通過。
隨後,台方對大陸方周到地照顧機組人員表示感謝,並要將機組人員的食宿和其他方面的費用結清還我。大陸方說,都是同胞兄弟,一家人,這點錢就不用還了。
1986年5月23日上午10時48分,“華航”貨機從廣州飛抵香港啟德機場,大陸方和台方代表各4人先後登機,在機上辦理了交接,大陸方將董光興和邱明志兩人的體檢表、飛機檢修記錄以及貨物清單,遞交給對方,然後雙方代表在交接書上籤字。交接完畢後,張瑞普祝董、邱二人與家人儘早團聚,並贈送他們禮品。他們表示心意領了,但禮物不能接受。雙方代表都對談判的順利感到滿意,雙方高興地在機上握手告別。自此,歷時20天的“華航”貨機事件,圓滿地畫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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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事件”的圓滿解決,受到了海內外的普遍讚譽,新聞媒體和各界人士反響強烈。
香港《廣角鏡》雜誌
香港《廣角鏡》雜誌發表一位台灣老兵的文章:“30多年前,數以百萬計的大陸各省人士,自願或被迫地隨國民黨來台灣,多少家庭破碎,多少骨肉分離!在長達30多年的歲月中,懍於嚴厲的禁制,我們將人性中最大的需求,壓在心靈最深處,只在深夜夢回之時,放枕痛哭!多少人等不及見到家人,客死台灣,飲恨終身!誰無父母子女?誰無兄弟姐妹?從少年步人中年,從中年邁向老年,這樣的等待到底還要持續多久?難道只有用這種非正常方式,才能和親人見上一面嗎?”
香港《中報》發表社論 香港《中報》發表社論<通向歷史的轉折點>一文認為,“從不接觸到接觸,這是一個歷史性突破。”
台灣輿論 台灣輿論認為,“談判有益,有建設性。”“華航、中航雖然動機不同,但在香港舉行會談,標誌著海峽兩岸30多年的隔絕被打破,兩岸首次面對面地談判,這是一個突破,引起世人矚目。”台灣各界人士反響強烈,台“立法委員”謝學賢在向台灣“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中說,貨機機長王錫爵說他飛到大陸是為了探望高齡老父。因此,出現這個事件,是台灣當局禁止民眾回大陸故鄉探親造成的惡果。他指出,在台灣的大陸人都思鄉思親情切,基於人道立場,應考慮準許他們回鄉探親。
台灣“行政院”副院長林洋港說:“華航事件談判是民間性質,但不可避免地帶有官方色彩,各方面反映都不錯,國外反映比國內好。”林稱這次談判表明中共對台政策已有變動,在談判中始終採取務實的做法,比較尊重台灣方面的意見。台灣內部有人提出,既然“華航事件”可以這樣解決,那么統一問題也可以試著辦,台灣可以提要求,開價錢跟大陸談判。台灣一情治人員表示,原以為中航會提出在北京交接,改在廣州已是鬆了一口氣,最後同意在香港,更是放下了心。經過這次事件,今後雙方接觸還是有機會的。
國際上的報導 國際上也很關注這次事件。美國報紙報導,大陸方面一直採取低調子,實事求是予以解決,沒有大做宣傳,以謀求政治好處,這是問題獲得圓滿解決的根本原因。美國駐香港官員普遍認為,中國在處理“華航事件”上幹得非常漂亮,合情合理,其誠意令人敬佩。日本和韓國也很重視這次會談,認為我們的目標在於建立直接接觸,其他均屬次要,而且目的達到了,使台灣當局的處境十分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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