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元大穩健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華潤元大穩健債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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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元大穩健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華潤元大發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潤元大穩健債券C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潤元大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4.99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1213
  • 成立日期:20151016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投資於債券品種,努力降低基金淨值波動風險,力爭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的長期穩定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超級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中期票據、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資產支持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中的債券部分、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同業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國債期貨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久期策略
在分析巨觀經濟指標和財政、貨幣政策等的基礎上,對未來較長的一段時間內的市場利率變化趨勢進行預測,決定組合的久期,並通過不同債券剩餘期限的合理分布,有效地控制利率波動對基金淨值波動的影響,並儘可能提高基金收益率。
2、收益率曲線策略
收益率曲線策略是基於對收益率曲線變化特徵的分析,預測收益率曲線的變化趨勢,並據此進行投資組合的構建。收益率曲線策略有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收益率曲線本身的變化,根據收益率曲線可能向上移動或向下移動,降低或加長整個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二是根據收益率曲線上不同年限收益率的息差特徵,通過騎乘策略,投資於最有投資價值的債券。
3、類別資產配置策略
根據整體策略要求,決定組合中類別資產的配置內容和各類別投資的比例。
根據不同類別資產的流動性指標,決定類別資產的當期配置比率。
根據不同類別資產的收益率水平、市場偏好、法律法規對基金投資的規定、基金契約、基金收益目標、業績比較基準等決定不同類別資產的目標配置比率。
4、個券選擇策略
在個券選擇層面,首先將考慮安全性,優先選擇高信用等級的債券品種以規避違約風險。除考慮安全性因素外,在具體的券種選擇上,基金管理人將在正確擬合收益率曲線的基礎上,找出收益率明顯偏高的券種,並客觀分析收益率出現偏離的原因。若出現因市場原因所導致的收益率高於公允水平,則該券種價格出現低估,本基金將對此類低估值品種進行重點關注。此外,鑒於收益率曲線可以判斷出定價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從而指導相對價值投資,這也可以幫助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於定價低估的短期債券品種。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當前國內資產支持證券市場以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為主(包括以銀行貸款資產、住房抵押貸款等作為基礎資產),仍處於創新試點階段。產品投資關鍵在於對基礎資產質量及未來現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將在國內資產證券化產品具體政策框架下,採用基本面分析和數量化模型相結合,對個券進行風險分析和價值評估後進行投資。本基金將嚴格控制資產支持證券的總體投資規模並進行分散投資,以降低流動性風險。
6.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策略
由於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採取非公開方式發行和交易,並限制投資人數量上限,整體流動性相對較差。同時,受到發債主體資產規模較小、經營波動性較高、信用基本面穩定性較差的影響,整體的信用風險相對較高。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這兩個特點要求在具體的投資過程中,應採取更為謹慎的投資策略。本基金認為,投資該類債券的核心要點是分析和跟蹤發債主體的信用基本面,並綜合考慮信用基本面、債券收益率和流動性等要素,確定最終的投資決策。
7、流動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將在流動性優先的前提下,綜合平衡基金資產在流動性資產和收益性資產之間的配置比例,通過現金留存、持有高流動性債券種、正回購、降低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資產整體的流動性。同時,基金管理人將密切關注投資者大額申購和贖回的需求變化規律,提前做好資金準備。
8、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可運用國債期貨,以提高投資效率,更好地達到本基金的投資目的。本基金在國債期貨投資中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國債期貨的投資,以管理投資組合的利率風險,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6月末、12月末最後一個自然日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可分配利潤超過0.02元時,必須進行收益分配。每年收益分配次數至多4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5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由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對各類別基金份額分別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類別內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調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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