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帝股份[002035]

要點一:所屬板塊 新能源板塊,預虧預減板塊,北京冬奧板塊,證金持股板塊,廣東板塊,家電行業板塊,社保重倉板塊,太陽能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生產、批發、零售:燃氣具系列產品,太陽能及類似能源器具,家庭廚房用品,家用電器、櫥櫃、煙霧淨化器、淨水器、衛浴及配件;家用電器的修理,自產產品的售後服務;商業營業用房、辦公用房、工業用房出租;企業只有資產投資、投資辦實業,企業投資管理諮詢;家用電器及廚衛系列產品的技術研發、技術推廣服務;經營貨物和技術進出口業務(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公司作為國內最大的燃氣灶具專業生產企業,其行業龍頭地位不可撼動,灶具產品銷量連續九年位居行業第一。中國商業信息中心前期公布的廚衛產品銷量排行榜揭曉中,華帝灶具連續十年銷量冠軍,灶具、煙機、消毒櫃等整體廚衛產品總銷量第一。
要點三:重組併購-參股中山金控 2015年6月8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擬投資參股中山金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暫定名,簡稱“中山金控”)。中山金控首期資本規模20億元,由中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山市國資委”)控股。其中,中山市國資委出資15億元,持股比例75%;中冶集團出資4億元,持股比例20%;華帝股份出資1億元,持股比例5%。
要點四:主營優勢 國內最大的燃氣灶具專業生產企業之一,擁有年產200萬台燃氣灶具的生產能力,產品年銷量超過230萬台。2010年實現聚能灶的銷量近16萬台,灶具產品的銷量穩居行業第一,市場占有率為9.7%。煙機產品的銷量位居行業第三,市場占有率為7.6%。燃氣熱水器產品的銷量位居行業第九,市場占有率為4.0%。消毒櫃產品的銷量位居行業第六,市場占有率為4.6%。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調查顯示,“華帝”牌產品的市場綜合占有率17.8%,第一提及率24.6%,均列行業第一位,品牌知名度高達40.8%,是燃氣具行業內總體知名度較高的品牌。
要點五:產品生活體驗館及專賣店 2010年共完成建設40家“華帝生活體驗館”,新建和改造現有專賣店,統一專賣店新形象總計1686 家。2010年公司的國美,蘇寧進店率分別為59.57%,58.16%,分別較上年度增加5.12%和0.27%,公司KA渠道銷售額增加,兩大KA通路的銷售同比增長27%。公司持續進行現有專賣店體系的維護和擴張,並積極設立鄉鎮網點,截止2011年6月底公司在建和已建的鄉鎮網點達1168家。
要點六:品牌價值 2011年6月28日,世界品牌實驗室發布了2011年(第八屆)《中國500最具價值品牌排行榜》。華帝連續第三次上榜,以28.81億元品牌價值名列該排行榜的第349位。
要點七:資產重組(已於2012年12月完成) 2012年8月,公司擬以不低於7.8元/股的價格向中山奮進投資有限公司發行不超過42,000,000股股票,並向奮進投資支付不超過60,000,000元現金,購買其持有的中山百得廚衛有限公司100%股權;同時,以6.75元/股的價格向不超過10名其他特定投資者發行不超過15,000,000股股份募集配套資金,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此次交易總額的25%。百得廚衛成立於2010年8月30日,註冊資本為8,000萬元。經營範圍為生產、銷售:燃氣具、灶具、熱水器、吸油煙機、消毒櫃等。百得廚衛2010年和2011年分別實現淨利潤360.62萬元和4,106.74萬元,2012年1至6月淨利潤為1,802.43萬元。奮進投資承諾:百得廚衛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實現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分別不低於3,806萬元、4,179萬元和4,393萬元。百得廚衛目前的燃氣灶具、吸油煙機、燃氣熱水器、電熱水器、消毒櫃和烤箱等廚衛產品主要定位於三、四級市場,這與公司定位於中高端市場相比具有較強的互補、協同性。收購百得廚衛100%股權的交易完成後,百得廚衛將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可以迅速增加公司營業收入和利潤,做大、做強公司主業。
要點八:投入體育事業 公司繼成為北京2008年奧運火炬製造商之後,再次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十一屆運動的廚衛贊助商暨指定火炬提供商,同時亦承擔了首屆亞洲青年運動會的火炬的研發和製造工作,成為該屆亞青會的火炬提供商和廚衛贊助商。在2011年4月公司正式簽約成為第26屆深圳夏季大學生運動會燃氣具及火炬類供應商,為國內燃氣具領域唯一加入深圳2011世界大運會贊助計畫的企業。
要點九:新能源 大舉進入以沼氣灶,太陽能熱水器為核心的環保產業和新能源產業,完成國家火炬計畫項目我國第一台低氮氧化物環保型低污染灶具開發以及農村能源建設項目之一的沼氣燃氣具開發等重要項目。
要點十: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7月,公司制定股東回報規劃(2012-2014年)。未來三年內,公司可以採取現金、股票以及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當期的盈利規模、現金流狀況、發展階段及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分紅。在公司現金流滿足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條件下,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應不低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且任何三個連續年度內,公司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該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每年度具體分紅比例由公司董事會根據相關規定和公司當年度經營情況擬定,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決定。公司可以根據年度的盈利情況及現金流狀況,在保證最低現金分紅比例和公司股本規模及股權結構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擴張與業績增長保持同步,當報告期內每股收益超過0.2元時,公司可以考慮進行股票股利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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