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滬深300量化增強證券投資基金(華安滬深300增強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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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安滬深300量化增強證券投資基金是華安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安滬深300增強C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安基金
  • 基金管理費:1.00%
  • 首募規模:5.52億
  • 託管銀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313
  • 成立日期:20130927
  • 基金託管費:0.1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增強型股票指數基金,通過數量化的方法進行積極的指數組合管理與風險控制,力爭實現超越標的指數的投資收益,謀求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股指期貨、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增強型指數產品,在標的指數成分股權重的基礎上根據量化模型對行業配置及個股權重等進行主動調整,力爭在控制跟蹤誤差的基礎上獲取超越標的指數的投資收益。
1、股票投資策略
(1)標的指數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為滬深300指數。滬深300指數是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授權,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開發的中國A 股市場指數,它的樣本選自滬深兩個證券市場,覆蓋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為中國A 股市場中代表性強、流動性高的股票,能夠反映A 股市場總體發展趨勢。
(2)多因子量化增強模型
1)因子分析
本基金基於標的指數成分股及其他股票的各項歷史數據,對價值、成長、趨勢、情緒、分析師預期等方面的因子在不同市場環境下對個股表現的影響進行統計分析,找到可能影響股票回報的因子。具體分析的因子包括以下幾個類別:
價值指標:P/E、企業價值/EBITDA、P/B、PEG等;
成長指標:主營業務利潤複合增長率等;
盈利指標:淨資產報酬率、總資產報酬率等;
運營指標:存貨周轉率、總資產周轉率等;
一致預期指標:分析師預測數據;
市場行為指標:動量、反轉、換手率等。
2)模型的構建
在按類別分析的基礎上,本基金進一步利用統計分析建立單個因子與未來超額回報關係,即因子預測能力,篩選出針對不同市場環境的有效因子,並根據預測能力和因子間相關性來最終構建多因子量化增強模型。
3)模型的套用與調整
在正常的市場情況下,本基金將主要依據多因子量化增強模型的運行結果來進行組合的構建。同時,基金管理人也會定期對模型的有效性進行檢驗和更新,以反映市場趨勢的變化。
在市場出現非正常波動或基金管理人預測市場可能出現重大非正常波動時,基金經理將根據公司研究團隊結論及市場情況做出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判斷,臨時調整各因子類別的具體組成及權重。
(3)風險監控與組合最佳化
1)風險監控模型
本基金為指數增強型基金。在追求超額收益的同時,本基金將建立專門的風險預算控制模型,力爭將組合相對於滬深300的跟蹤誤差控制在一定範圍內。
2)組合最佳化模型
在多因子量化增強模型和風險監控模型分析的基礎上,基金管理人將根據預期收益、風險預算和交易成本的水平,採用成熟的最佳化軟體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最佳化。
2、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進行債券投資的目的是在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使基金資產得到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從而提高投資組合收益。為此,本基金將以市場利率趨勢研判為主,基於對巨觀經濟環境的深入研究和基金未來現金流的分析,在保證流動性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靈活運用目標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相對價值策略、騎乘策略和利差套利策略等對高流動性、低風險的債券品種進行主動投資。
3、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有選擇地投資於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將以價值分析為基礎,在採用權證定價模型分析其合理定價的基礎上,充分考量可投權證品種的收益率、流動性及風險收益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與類屬選擇,力求規避投資風險、追求穩定的風險調整後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只能選擇一種分紅方式。如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基金登記機構將以投資者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3、由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但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額類別內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4、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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