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旅遊局

菏澤市旅遊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組織實施旅遊行業技術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菏澤市旅遊局
  • 地區:山東
  • 規劃: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
  • 協同:有關部門培育和完善全市旅遊市場
主要職責,機構名稱,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全市旅遊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計畫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旅遊業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點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協同有關部門培育和完善全市旅遊市場,研究擬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及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區旅遊工作。
(四)負責全市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指導全市旅遊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指導全市旅遊信息網建設。
(五)負責經營國際、國內旅遊業務旅行社的審核和申報工作;受省旅遊局委託負責二星級以下旅遊涉外飯店的評定工作;組織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旅遊景區景點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實施。
(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出國旅遊和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旅遊及邊境旅遊政策;審批我市派駐市外的旅遊機構;審核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在我市開設的旅遊機構;對外旅遊機構在本市設立的分支機構實施行業管理;組織開展全市旅遊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八)監督實施國家有關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九)負責牡丹花會的規劃、方案制訂、籌備、宣傳、組織、統籌、聯絡、協調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花會期間的各項重大活動和各種展示會、交易會;協調有關部門落實花會組委會交辦的有關事宜;負責對生產使用花會標誌產品的審批。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名稱

菏澤市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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