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飛飛曾任河南省孟津縣(現孟津區)麻屯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扶貧辦主任及麻屯鎮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中心法定代表人。其在2017年至2019年任職期間,通過偽造虛假材料等手段貪污扶貧項目資金總計104.77萬元,涉及“牡丹、中藥材種植科技扶貧項目”與“艾草種植產業項目”。2022年6月,莊飛飛被開除黨籍、公職;同年9月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5萬元,違法所得全部追繳。
基本介紹
- 曾任職務:麻屯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 涉案金額:104.77萬元
- 判決時間:2022年9月
- 刑事處罰:有期徒刑6年
- 涉案項目:艾草種植產業項目
- 機構狀態:麻屯鎮計生中心已註銷
職務背景,違紀違法事實,處理結果,
職務背景
莊飛飛曾擔任原孟津縣麻屯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扶貧辦主任,同時兼任麻屯鎮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中心法定代表人。該計生服務中心為事業單位,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指導、諮詢及培訓,後於2024年10月被註銷。莊飛飛曾擔任該服務中心的法定代表人
違紀違法事實
- 貪污扶貧資金:
- 2017年至2019年,莊飛飛在“牡丹、中藥材種植科技扶貧項目”中偽造材料,貪污資金48.5萬元;
- 2019年,其夥同楊樹灣村原村委會主任李振國、村民許振亞,在“艾草種植產業項目”中共同貪污56.27萬元。
- 其他違紀問題:除上述案件外,莊飛飛還存在未被公開細節的其他違紀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
- 黨紀政務處分:2022年6月,莊飛飛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 刑事判決:2022年9月,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5萬元,其違法所得全部追繳上繳國庫;
- 同案處理:李振國、許振亞分別受到黨紀處分和刑事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