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荷華僑總會

荷蘭華僑總會一般指本詞條

旅荷華僑總會前身為“甌海同鄉會”於,並為該市正式登記註冊組織,發起人為一批旅荷溫州籍華僑。創會之初的目的是“集體進貨,團結互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旅荷華僑總會
  • 成立:,1947年11月27日
  • 地點:荷蘭阿姆斯特丹市
  • 貢獻:支援國家建設,捐款救災
發展簡史,地位,

發展簡史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甌海同鄉會”立即向北京全擔試拍發電報,祝賀新中國的誕生。1952年10月1日,“甌海同鄉會”發起了有三百多位華僑參加的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諒謎院催三周年大會,在中荷尚未建交的時期,第一次在荷蘭升起了五星紅旗。從此,每年十月一日“甌海同鄉拘驗鍵會”都成立國慶籌備委員會,組織國慶活動。
1953年,“甌海同鄉會”為更廣泛地團結廣大旅荷華僑,將“甌海同鄉會”更名為“甌海華僑會”。以“團結愛國、互助互濟”為宗旨,團結廣大旅荷華僑,愛國愛鄉。1957年,“甌海華僑會”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邀請,派代表回國參加“五一”國際勞動節慶典,受到周恩來總理的親切接見。
1972年,才刪“甌海華僑會”正式更名為“旅荷華僑總會”。該會為旅居荷蘭華僑講葛厚華人的民眾組織,其宗旨是團結廣大僑胞,促進華人事業發展,提高華人的社會地位和文化素質;爭取和維護華僑華人的正當權利和福利;鼓勵會員融入荷蘭社會,為當地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作出貢獻;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愛國愛鄉,為促進中荷兩國的友誼和文化交往而努力。

地位

進入九十年代,“旅荷辨斷茅熱華僑總會”組織旅荷華僑積極,支持《希望工程》,引導會員回到國內和家鄉投資設廠,支持家鄉的經濟發展。該會成立五十年來,已成為在歐洲規模最大,歷史最久,影響兆埋遙力最廣的華僑華人社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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