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屬紐幾內亞

荷屬紐幾內亞

荷屬紐幾內亞(英語:The Dutch colony of New Guinea;荷蘭語:Nederlands Nieuw - Guinea koloniale)為紐幾內亞西部為荷蘭殖民時期的官方名稱。荷蘭人自17世紀來到紐幾內亞島,陸續建立商站,之後1898年正式成立荷屬紐幾內亞殖民地政府,至一戰前與德意志帝國、大英帝國共同瓜分此島,其中東經141度線以西,約占整島的一半土地為荷蘭所有,1961年4月5日成立獨立的西巴布亞議會,國家實質取得獨立,同年12月18日,印尼軍隊占領西巴布亞首都查雅普拉,荷印尼兩國隨後達成一致,將西巴布亞問題上報聯合國表決。最終,1963年5月,聯合國決議將西巴布亞的主權交予印度尼西亞共和國,1969年西巴布亞舉行公投,正式將西巴布亞納入印尼版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尼德蘭王國紐幾內亞殖民地
  • 英文名稱:The Dutch colony of New Guinea
  • 簡稱:荷屬紐幾內亞
  • 所屬洲:亞洲
  • 首都:查雅普拉
  • 主要城市:索龍、馬老奇
  • 政治體制:共和制
概況,歷史,

概況

其知名的通稱為Dutch New Guinea。 荷屬紐幾內亞現分屬於印度尼西亞最東方的兩個省份──巴布亞省以及西伊里安查亞省 (2003年之前,其同屬於伊里安查亞省)。

歷史

1898年1949年,荷屬紐幾內亞為荷屬東印度所轄下的一部份。
1949年,荷屬東印度停止運作而成為完全獨立的印度尼西亞,荷蘭重新得到紐幾內亞西部的主權,並準備建立一個獨立國家。約5千名教員飛往該處,荷蘭推行政治、商業以及公民技能。其第一批本土海軍軍校學生畢業於1955年,而第一支陸軍部隊成立於1956年。荷屬紐幾內亞全境範圍的選舉於1959年,而1961年4月5日巴布亞議會開始運作,預備於10年之內完成獨立。1961年12月1日,荷蘭認同其議會所選擇的國歌以及訂定晨星為新的國旗。
一戰前德、英、荷三國對紐幾內亞島的瓜分一戰前德、英、荷三國對紐幾內亞島的瓜分
1961年12月18日,印度尼西亞占領西巴布亞。印尼與荷蘭軍隊衝突過後,聯合國1963年5月將西巴布亞主權移交給印度尼西亞。在一場被印尼軍方控制的頗具爭議的公民投票之後,西巴布亞於1969年正式加入印尼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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