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屋子溝

草屋子溝

草屋子溝是湖北省的地名,以地物及地形命名。明末時期有一家周姓人家在此溝蓋一間小茅草屋居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草屋子溝
  • 羅馬字母拼寫:Cǎowūzǐgōu
  • 設立年份:明朝末年
  • 廢止年份:1983年
地名含義,歷史沿革,

地名含義

“草屋”指茅草屋;“溝”即兩山間的凹部,此用作自然村落名稱。

歷史沿革

明朝末年形成自然村落,屬荊門縣管轄;清順治三年(1646年)屬安陸府荊門州管轄;1912年屬荊門縣管轄,同年廢安陸府,屬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區管轄;1932年屬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區管轄;1936年4月屬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區(荊門縣煙墩區)管轄;1950年4月屬太平村管轄;1952年屬太平互助組管轄;1955年屬太平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管轄;1956年屬太平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管轄;1958年9月屬白果大隊管轄;1983年因居民搬遷離去,該地名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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