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場坡村

草場坡村

草場坡村原屬西安市碑林區長安路街道,位於長安北路東側,得名可追溯至唐代官馬草場用地。該村形成於明代山西移民聚居,2006年撤村建居後更名為草場坡社區居民委員會,2008年因城市化改造廢止。歷史上曾出土唐代鎏金鐵芯銅龍等重要文物,印證了該區域作為唐代顯貴聚居地的歷史地位。廢止前村域範圍東至雁塔路、西抵朱雀大街,歷經農耕、手工業向現代商業轉型。

基本介紹

  • 所屬地區:碑林區長安路街道  
  • 廢止時間:2008年  
  • 郵政編碼:710061 
  • 地理位置:長安北路東南端  
  • 得名時間:唐代(草場功能) 
  • 歷史文物:鎏金鐵芯銅龍  
歷史沿革,地理特徵,行政變遷,經濟發展,文化遺產,廢止與現狀,

歷史沿革

唐代該地為長安城官馬草料場,宋代文獻《游城南記》記載其位於永樂坊橫崗第五爻。元代《類編長安志》明確"草場坡"名稱源於舊草市與坡地地形。明代初年山西洪洞移民定居形成村落,以齊、盧等姓氏為主。1951年成立村民委員會,2006年撤村建居後更名為草場坡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理特徵

地處長安六爻中的"九五之地",唐代被視為風水寶地。村域東西跨度達朱雀大街至雁塔路,民間曾稱"歡喜嶺""駱駝嶺"。2008年廢止前僅存千餘人口,耕地面積從鼎盛時期的千餘畝縮減至零星地塊。

行政變遷

1949年前屬西安市第九區第十一保,1950年代劃歸雁塔區李家村鄉。1984年改制為永寧公社下轄生產大隊,2006年撤村建居後更名為草場坡社區居民委員會。2008年整村拆遷後,村委會轉制為草場坡社區居委會,原址開發為"長安大街3號"住宅區。

經濟發展

20世紀60年代發展豆腐加工、粉條生產及養豬業,1985年村辦企業年收入達230萬元。工具機廠、電瓶廠等集體企業產值於1992年位居碑林區首位,人均年收入突破2000元。1990年代因二環路建設被徵用土地後,村民轉向個體經營。

文化遺產

1975年出土唐代鎏金鐵芯銅走龍,鑄造工藝凸顯盛唐金屬加工水平,推測為宰相張說府邸遺物。村域記憶體資敬尼寺遺址(隋開皇三年建)及明代進士盧紳墓葬。2009年豎立的村碑詳載唐代至明清沿革,碑側銘文引述《類編長安志》等古籍佐證。

廢止與現狀

2006年啟動拆遷程式,2008年完成整村拆除並轉制為社區居委會。原址建設的高層住宅區"長安大街3號"保留"草場坡"捷運站名,社區居委會沿用歷史地名開展行政管理。現存村碑作為地理標識立於長安路輔道旁,成為區域歷史記憶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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