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花茶(重慶市強制性地方標準(DB50/20-2008))

茉莉花茶(重慶市強制性地方標準(DB50/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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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花茶》(DB50/20-2008)是由重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於2008年3月1日發布的地方標準,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替代1998年制定的舊標準DB50/20-1998。該標準規定了茉莉花茶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包裝運輸要求,適用於以綠茶坯為基礎窨制而成的茉莉花茶產品。

標準由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歸口管理,西南大學實驗茶廠等單位共同起草,主要起草人包括司輝清、張春、龐曉莉、李了等。其技術內容涵蓋產品分類、感官品質、理化指標(如水分含量≤8.5%)、污染物限量等核心質量參數。

基本介紹

  • 標準號:DB50/20-2008
  • 發布日期:2008年3月1日 
  • 實施日期:2008年5月1日
  • 歸口單位: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 起草單位:西南大學實驗茶廠 
  • 替代標準:DB50/20-1998 
標準沿革,技術內容,產品分類,理化指標,安全要求,適用範圍,起草信息,關聯標準,

標準沿革

該標準的前身DB50/20-1998制定於1998年,2008年修訂後新增對茶葉原料等級劃分、污染物檢測方法等技術要求。修訂過程參照了國際標準分類67.060(茶及相關產品)及中國標準分類B 23,備案號為22503-2008。

技術內容

產品分類

按茶樹品種分為大葉種烘青類、中葉種烘青類和小葉種炒青類三類,其中大葉種茶坯需符合GB/T 14456.1標準要求。

理化指標

  • 水分含量:烘青類≤8.5%,炒青類≤7.5%
  • 灰分含量:≤6.5%(其中水溶性灰分≥45%)
  • 碎茶含量:≤6.0%(特種茶可放寬至7.0%)
  • 茉莉花乾含量:≤1.0%

安全要求

鉛(以Pb計)限量≤5.0mg/kg,農藥殘留需符合GB 2763標準規定。出廠檢驗包含感官品質、水分、碎茶含量等必檢項目。

適用範圍

標準明確限定適用於以綠茶為原料窨制的茉莉花茶,不涵蓋紅茶、烏龍茶等其他茶坯類型。加工工藝要求茶坯需經茉莉鮮花多次窨制,窨次不少於三次。

起草信息

主要起草單位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承擔標準技術驗證工作,西南大學實驗茶廠負責工藝參數最佳化。標準起草組通過對比全國12個主產區茉莉花茶樣本,確定了香氣持久度、湯色透亮度的分級指標。

關聯標準

國家標準GB/T 22292 2017《茉莉花茶》附錄B被用作同類產品感官評審參照,但與重慶地方標準在水分限量(國標要求≤8.0%)、窨制次數等技術細節存在差異。福建、湖南等地企業標準允許使用紅茶、白茶為茶坯,產品分類體系與重慶市標準形成顯著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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