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純禮

范純禮

范純禮(1031年~1106年),字彝叟,一作夷叟。參知政事范仲淹第三子,右相范純仁之弟。北宋大臣。吳縣(江蘇蘇州)人。以父蔭為秘書省正字。歷知遂州、京西轉運副使、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

(概述圖片來源:宋右丞謚恭獻公像)

基本介紹

  • 本名:范純禮
  • 字號:字彝叟
  • 所處時代北宋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時間:1031年
  • 去世時間:1106年
  • 籍貫:吳縣(江蘇蘇州)
人物簡介,史書記載,

人物簡介

哲宗元祐中,召為光祿卿,進給事中。後改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出知亳州。徽宗立,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擢尚書右丞,罷知潁昌府。崇寧中,貶靜江軍節度副使,徐州安置,移單州。五年,提皋鴻慶宮,卒,年七十六。謚恭獻。《東都事略》卷五九、《宋史》卷三一四有傳。

史書記載

宋史》卷三一四
純禮字彝叟,以父仲淹蔭,為秘書省正字,簽書河南府判官,知陵台令兼永安縣。永昭陵建,京西轉運使配木石磚甓及工徒於一路,獨永安不受令。使者以白陵使韓琦,琦曰:“范純禮豈不知此?將必有說。”他日,眾質之,純禮曰:“陵寢皆在邑境,歲時繕治無虛日,今乃與百縣均賦,曷若置此,使之奉常時用乎。”琦是其對。還朝,用為三司鹽鐵判官,以比部員外郎出知遂州。
滬南有邊事,調度苛棘,純禮一以靜待之,辨其可具者,不取於民。民圖像於廬,而奉之如神,名曰“范公庵”。草場火,民情疑怖,守吏惕息俟誅。純禮曰:“草濕則生火,何足怪!”但使密償之。庫吏盜絲多罪至死,純禮曰:“以棼然之絲而殺之,吾不忍也。”聽其家趣買以贖,命釋其株連者。除戶部郎中、京西轉運副使。
元佑初,入為吏部郎中,遷左司。又遷太常少卿、江淮荊浙發運使。以光祿卿召,遷刑部侍郎,進給事中。純禮凡所封駁,正名分紀綱,皆國體之大者。張耒除起居舍人,病未能朝,而令先供職。純禮批敕曰:“臣僚未有以疾謁告,不赴朝參先視事者。耒能供職,豈不能見君?壞禮亂法,所不當為。”聞者皆悚動。御史中丞擊執政,將遂代其位,先以諷純禮。純禮曰:“論人而奪之位,寧不避嫌邪?命果下,吾必還之。”宰相即徙純禮刑部侍郎,而後出命。轉吏部,改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去知亳州、提舉明道宮。
徽宗立,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前尹以刻深為治,純禮曰:“寬猛相濟,聖人之訓。今處深文之後,若益以猛,是以火濟火也。方務去前之苛,猶慮未盡,豈有寬為患也。”由是一切以寬處之。中旨鞫享澤村民謀逆,純禮審其故,此民入戲場觀優,歸途見匠者作桶,取而戴於首曰:“與劉先生如何?”遂為匠擒。明日入對,徽宗問何以處之,對曰:“愚人村野無所知,若以叛逆蔽罪,恐辜好生之德,以不應為杖之,足矣。”曰:“何以戒後人?”曰:“正欲外間知陛下刑憲不濫,足以為訓爾。”徽宗從之。
拜禮部尚書,擢尚書右丞。侍御史陳次升乞除罷言官並自內批,不由三省進擬,右相曾布力爭不能得,乞降黜次升。純禮徐進曰:“次升何罪?不過防柄臣各引所親,且去不附己者爾。”徽宗曰:“然。”乃寢布議。
呂惠卿告老,徽宗問執政,執政欲許之。純禮曰:“惠卿嘗輔政,其人固不足重,然當存國體。”曾布奏:“議者多憂財用不足,此非所急也,願陛下勿以為慮。”純禮曰:“古者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今大農告匱,帑庾枵空,而曰不足慮,非面謾邪?”因從容諫曰:“邇者朝廷命令,莫不是元豐而非元佑。以臣觀之,神宗立法之意固善,吏推行之,或有失當,以致病民。宣仁聽斷,一時小有潤色,蓋大臣識見異同,非必盡懷邪為私也。今議論之臣,有不得志,故挾此藉口。以元豐為是,則欲賢元豐之人;以元佑為非,則欲斥元佑之士,其心豈恤國事?直欲快私忿以售其奸,不可不深察也。”
又曰:“自古天下汨亂,繫於用人。祖宗於此,最得其要。太祖用呂餘慶,太宗用王禹偁,真宗用張知白,皆從下列置諸要途。人君欲得英傑之心,固當不次飭拔。必待薦而後用,則守正特立之士,將終身晦跡矣。”左司諫江公望論繼述事當執中道,不可拘一偏。徽宗出示其疏,純禮讚之曰:“願陛下以曉中外,使知聖意所向,亦足以革小人徇利之情。乞褒遷公望,以勸來者。”
范純禮像范純禮像
純禮沉毅剛正,曾布憚之,激駙馬都尉王詵曰:“上欲除君承旨,范右丞不可。”詵怒。會詵館遼使,純禮主宴,詵誣其輒斥御名,罷為端明殿學士、知潁昌府,提舉崇福宮。崇寧中,啟黨禁,貶試少府監,分司南京。又貶靜江軍節度副使,徐州安置,徙單州。五年,復左朝議大夫,提舉鴻慶宮。卒,年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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