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復粹

明朝最後一任首輔(1580——1658),山東黃縣(今龍口市)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崇禎十三年六月至十四年五月(1640年-1641年)任大明內閣首輔。范復粹中進士後在河南開封任推官,崇禎元年進京任御史,在毛文龍是否遷移回內地等問題上對崇禎作了進言,極力為袁崇煥辯解。因告發董懋中等,受到崇禎賞識。之後范復粹先後巡按江西,陝西,對兩地的財政、防務進行了有效的改革,受到崇禎褒獎再次回京在大理寺任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范復粹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性別:男
人物簡介,明史記載,范復粹詩歌二首,

人物簡介

(1580——1658),山東黃縣(今龍口市)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崇禎十三年六月至十四年五月(1640年-1641年)任大明內閣首輔。范復粹中進士後在河南開封任推官,崇禎元年進京任御史,在毛文龍是否遷移回內地等問題上對崇禎作了進言,極力為袁崇煥辯解。因告發董懋中等,受到崇禎賞識。之後范復粹先後巡按江西,陝西,對兩地的財政、防務進行了有效的改革,受到崇禎褒獎再次回京在大理寺任職。
不久竟直接升任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已大理寺之職代理刑部,進入內閣,為明朝罕見的提拔。崇禎十三年六月,已然年邁的范復粹接替薛國觀內閣首輔,數次因病或彈劾請辭,崇禎皆不允,十四年升任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建極殿。後李自成攻占洛陽,福王遇害,范復粹漸感回天乏術,在借崇禎大赦天下之機釋放眾多被囚禁官員後,於五月辭職歸家。明朝滅亡後,范復粹拒絕了為清朝做官的邀請,隱居在老家黃縣的盧山,於清朝順治十四年病逝。享年79歲。

明史記載

范復粹,黃縣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除開封府推官。崇禎元年為御史。廷議移毛文龍內地,復粹言:“海外億萬生靈誰非赤子,倘棲身無所,必各據一島為盜,後患方深。”又言:“袁崇煥功在全遼,而尚寶卿董懋中詆為逆黨所庇,持論狂謬。”懋中遂落職,文龍亦不果移。
巡按江西,請禁有司害民六事。時大厘郵傳積弊,減削過甚,反累民,復粹極陳不便。丁艱歸。服闋,還朝,出按陝西。陳治標治本之策:以任將、設防、留餉為治標;廣屯、蠲賦、招撫為治本。帝褒納之。廷議有司督賦缺額,兼罪撫按,復粹力言不可。
由大理右寺丞進左少卿。居無何,超拜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時同命者五人,翰林惟方逢年,余皆外僚,而復粹由少卿,尤屬異數。蓋帝閣臣通知六部事,故每部簡一人:首輔劉宇亮由吏部,國祥以戶,逢年以禮,嗣昌以兵,國用以工,刑部無人,復粹以大理代之。累加少保,進吏部尚書、武英殿。
十三年六月,國觀罷,復粹為首輔。給事中黃雲師言“宰相須才識度三者”,復粹恚,因自陳三者無一,請罷,溫旨慰留。御史魏景琦劾復粹及張四知學淺才疏,伴食中書,遺譏海內。帝以妄詆下之吏。明年,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建極殿。賊陷洛陽,復粹等引罪乞罷,不允。帝御乾清宮左室,召對廷臣,語及福王被害,泣下。復粹曰:“此乃天數。”帝曰:“雖氣數,亦賴人事挽回。”復粹等不能對。帝疾初愈,大赦天下,命復粹錄囚,自尚書傅宗龍以下,多所減免。是年五月致仕。國變後,卒於家。

范復粹詩歌二首

少林寺
范復粹
忙裡隨緣宿上方,山橫煙波月橫窗。
詩多不敢都題壁,猶恐閒雲笑我忙。
初祖庵
范復粹
一葦面壁九年身,一塊靈石萬古新。
留與後人非定鋧,石中即相相即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