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上的交易自治與交易安全

英美法上的交易自治與交易安全

《英美法上的交易自治與交易安全》是200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永強。本書講述了:由於區分原則具有理論上清晰完善、實踐效果上方便易行的優勢,目前中國《物權法》已經採納了這一原則。

基本介紹

  • 書名:英美法上的交易自治與交易安全
  • 作者陳永強
  • ISBN:9787503696817
  • 定價: 35.00 元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 2009年07月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對於區分原則建立的理論基礎也就是物權行為理論,中國法學界尤其是民法學界一些學者至今還是不大願意承認。他們否定物權行為理論的根據之一,就是在當前的世界上多數國家的立法都沒有採納這一理論,尤其是市場經濟發達的英美法系國家不採納這一理論。但是這些學者從來也沒有引用過英美法系的研究資料來說明自己的立論,他們甚至沒有對於英美法系的交易模式規範進行過哪怕是簡單的分析。那么英美法的交易規範理論是什麼樣的呢?陳永強的這本書研究的是英美法,他的研究成果,也許會給我們很多啟迪。中國法學界對於英美法尤其是其民法規則的認識非常粗淺,陳永強從英美法的視角來探尋英美法關於物權交易的理論無疑是一項填補國內研究空白的工作。現在看來,英美法,尤其是土地法領域的規則也是很複雜的。英美法系的財產法制的獨特性,一方面源自它與其古老的封建土地關係有所關聯;另一方面也源自它作為經驗法學的特點。英美法並不存在大陸法那樣一個便利人們學習的確定的概念體系,它只有一個個由經驗組成的判例。因為這兩個方面的原因,我們中國人學習英美法確實是有難度的。但是,我很高興看到陳永強有探索的勇氣。

作者簡介

陳永強,浙江義烏人,杭州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97年畢業於浙江農業大學土地管理專業(經濟學學士)。2000年畢業於浙江大學土壤科學專業(農學碩士)。2008年畢業於復旦大學民商法專業(法學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民法總論、物權法、債法、英美財產法。在《比較法研究》、《環球法律評論》、《民商法論叢》、《復旦民商法學評論》等刊物上發表論文二十餘篇。

圖書目錄

導論
一、研究對象
二、研究意義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房地產法的普通法基礎
第一節 英美法土地制度簡史
一、英國的土地制度
二、美國的土地制度
第二節 普通法土地權利體系
一、不動產與動產
二、所有權與權利束
三、地產權
第三節 房地產交易規則的演變
一、土地轉讓制度的變遷
二、土地登記制度的繼受
第二章 交易自治模式及改革
第一節 自治的區分主義移轉模式
一、所有權移轉的立法模式
二、自治的區分主義移轉模式
第二節 自治模式的缺陷與改革
一、自治模式的優點和缺陷
二、改革的嘗試:托倫斯登記
三、托倫斯登記失敗的原因
第三章 交易安全保障體系
第一節 交易安全保障體系
一、交易安全保障體系的目標
二、交易安全保障方法的種類
第二節 所有權保險制度
一、所有權保險的概念
二、承諾單與保險單
三、保險範圍
四、保險責任
五、小結
第四章 房地產經紀人
第一節 房地產經紀人
一、經紀人的資格要件
二、經紀人的服務範圍
第二節 代理契約和佣金
一、代理法律關係
二、代理契約的類型
三、佣金的獲得
第三節 經紀人的義務和責任
一、經紀人的義務
二、經紀人的責任
第五章 房地產買賣
第一節 買賣契約
一、書面形式
二、口頭契約
三、履行的時間
四、比較與評析——房地產買賣契約的形式
第二節 衡平法移轉理論
一、衡平法移轉理論
二、死亡時的財產移轉規則
三、損失風險的負擔
四、損失風險的保險
五、比較與評析——買賣中的風險負擔規則
第三節 買主當心規則與瑕疵披露義務
一、買主當心規則
二、瑕疵披露義務
第四節 可交易所有權
一、可交易所有權的含義
二、不可交易所有權的類型及效力
三、可交易所有權法
四、比較與評析——可交易所有權與權利瑕疵擔保
第五節 違約救濟
一、損害賠償
二、實際履行
三、撤銷契約
四、賣方/買方留置權
第六章 房地產轉讓
第一節 轉讓書
一、轉讓書概述
二、轉讓書要素
三、土地描述
四、轉讓書類型
五、比較與評析——轉讓書與物權行為
第二節 所有權約款
一、約款的類型
二、約款的違反
三、損害賠償
第三節 交付
一、交付的含義
二、無條件交付
三、向第三方交付
四、接受
五、比較與評析——交付是法律行為還是事實行為
第七章 房地產登記
第八章 房地產融資
第九章 英美法對中國法的啟示
附論:美國次貸危機下的房地產法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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