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契約法

英國契約法,是指英國沒有單獨的民法典。契約法是調整民事法律關係的部門法之一。由有關法令和判例構成。與大陸法系國家不同之處在於,不列舉各類契約並分別加以規定,而只就契約關係的一般原則作出規定,至於各類契約的具體調整辦法則以判例為準。英國在法律上否認無償贈與契約,並規定單方契約只對一方有效;重視契約的書面形式,明令規定某些契約,如海上保險契約、擔保契約等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方為有效。

近年由大公司提出書面“范約”(即定式契約)供顧客簽訂的辦法逐漸流行。承認“契約失效”(frustration)說,即允許法院應契約一方的請求,以存在該當事人事先難以預見的特殊情況為理由,宣布原契約無效。由於股票、匯票和有價證券等日益成為契約標的,有關這方面的規定越來越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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