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劃
花奔村隸屬於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淳溪街道,作為基層行政村管轄孫家、莊田、田許、胡家、蔣家等自然村組。行政機構為花奔社區村民委員會,曾用名為高淳區淳溪鎮花奔社區村民委員會,2016年11月成立,辦公地址位於孫家自然村229號,批准機關為南京市高淳區民政局。
土地管理
2022年5月,花奔村下一組、下二組、蔣家組、莊田組集體土地2.7464公頃被列入徵收範圍,其中農用地占比100%,按一級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補償。2022年10月太安圩地塊徵收涉及該村集體土地46.2165畝,同時前趙組、中趙組區域13.48畝土地被劃入成片開發建設項目。2023年9月公示顯示,中趙組農民集體土地位於淳美路以南、太安路以西的擬徵收區域。
權屬登記
土地權屬登記顯示,花奔村農民集體涵蓋下一組(JA00209)、下二組(JA00207)、木農民集體(JA00207)等村民小組,最大宗地面積21240平方米,圖幅號為67.75-35.25。土地類型包含集體建設用地與農用地,權屬界線與地類邊界在政府公示圖紙中明確標註。
經濟組織
花奔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成立於2019年5月,註冊地址與村委會一致,業務涵蓋集體資產經營、資源開發及農業生產服務等領域。法定代表人胡文輝同時擔任村委會負責人,該經濟組織與村民委員會形成"政經分離"的管理架構。
地理坐標
村莊主要道路包括太花路與百花路,建築用地範圍紅線顯示居民區集中在孫家自然村周邊。2023年土地徵收示意圖示注的權屬界線,進一步明確村莊西南部與國有土地的接壤區域。
社會保障
土地徵收過程中,被征地農民按《江蘇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落實保障措施。2022年徵收項目要求相關村民在30日內完成補償登記,補償標準執行高政規﹝2020﹞3號檔案。集體土地收益分配由股份經濟合作社負責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