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區域限制條款

航行區域限制條款,是指海上船舶保險契約中規定被保險船舶一定航行範圍的條款。由於船舶在不同季節、不同區域航行,風險不同,保險人在契約中均規定,某些區域或一定時間內某些地區,被保險船舶不能駛入,如冬季不得駛入北部水域,禁止到北極洲區域航行等。如船舶駛入禁止航行區域,被保險人應事先徵得保險人同意,必要時加付保費,否則保險失效。

1912 年鐵達尼號輪首航紐約即在此區域被冰山撞沉就是典型事例。如果被保險船舶未經保險人同意,在航行區域條款所禁止的時間駛入禁止區域而發生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當然,被保險船舶在事先徵得保險人同意,並加交保險費後駛入禁行區的除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