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蘭大米

舒蘭大米

舒蘭大米,吉林省舒蘭市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舒蘭大米”是優質東北大米的一個分支,因產自吉林省舒蘭市而聞名,主要品種有稻花香、長粒香、小町米等。舒蘭市位於吉林省東北部,是“中國粳稻貢米之鄉”吉林省吉林市的外縣(市)之一。舒蘭大米,米質半透明,色澤清白有光澤,米粒整齊均勻,舒蘭大米粒型細長,蒸煮時即可嗅到濃郁的飯香味,入口後綿軟柔糯,香味濃郁適口性強,飯粒表面有油光,冷後仍能保持良好口感。

2015年7月22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舒蘭大米”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舒蘭大米
  • 產地名稱:吉林省舒蘭市
  • 品質特點:綿軟柔糯,香濃郁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2277號
  • 批准日期:2015年7月22日
產品特點,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情況,氣候情況,大氣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感觀特徵:舒蘭大米整精米率≥69%,米質半透明,色澤清白有光澤,米粒整齊均勻,舒蘭大米粒型細長,籽粒長度為5毫米~5.5毫米,長、寬比1.5~2.0,蒸煮時即可嗅到濃郁的飯香味,入口後綿軟柔糯,香濃郁適口性強,飯粒表面有油光,冷後仍能保持良好口感。舒蘭大米加工精度達到GB1354-2009的等級標準,產品符合NY/T419-2007《綠色食品大米》的規定。
內在品質特徵: 舒蘭大米含有維生素B1維生素B2葡萄糖麥芽糖蛋白質等微量元素,也富含人體所需的多種胺基酸。如: 蛋白質8.15~8.2,鈣6.0~8.5,磷10.1~11.1,鎂9.8~10.9,鉀59.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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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舒蘭稻作區是東部長白山張廣才嶺余脈、海拔近千米,中西部為長白山向松嫩平原的過度地帶。土壤大體分為暗棕土、黑土、草碳土、沼澤地帶,以暗棕土、黑土居多,土壤肥力養份含量較高,有機質含量為3.14,土壤滲透性好,耕層土壤pH值6.0~7.2。全市地勢東高西低,多為長白山系張廣才嶺支脈形成的中低山區,主要有山地、丘陵、平原等地形單元。坡度13°~30°。由於水稻是喜高溫、多濕、短日照水田生長植物,舒蘭河流濕地繁多,土壤地貌情況非常適合水稻生長。
舒蘭大米舒蘭大米

水文情況

舒蘭境內水源充足,年平均降水量682.6毫米,全市水資源總量10.7立方米,其中地表水總量8.38立方米,地下水2.32億立方米,重複利用量2.24億立方米,引客水1.55億立方米,水的硬度為58.7毫克,PH值為6.8。 舒蘭市境內水系發達,河流眾多,境內有第二松花江和拉林河兩大水系,第二松花江環境內流域面積623.8平方公里,拉林河及其支流境內流域面積3933.3平方公里,其較大支流卡岔河、細鱗河、呼蘭河均發源於我市。 全市已建成大型水庫1座,中型水庫5座,小(一)型水庫12座,小(二)型水庫94座,塘壩及山塘3250座,攔河壩150座,橡皮膠壩12座。水利工程配套,抗旱排澇設施齊全,舒蘭水稻旱澇保收,功在水利。 舒蘭水稻生產灌溉之水,主要有第二松花江和拉林河兩大水系,江河水中含有大量黃沙,富含矽元素,具有較強的淨水作用,境內的其它河流和水庫都屬於低鹼性淡水,水質良好,符合綠色食品基地的用水標準。充沛的水資源、安全衛生的水質,配套的水利設施,為水稻生產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
舒蘭大米舒蘭大米

氣候情況

舒蘭大米生長所處自然環境,屬於寒溫帶半濕中緯度大陸性季風氣候,由於地處長白山向松嫩平原過度地帶,受到地形、地勢、植被及緯度的影響,形成了溫度由東向西遞升,降水由西部向東部遞減,山地風速小於平原,主導風向南風頻率為19%,西南風頻率經13%等特徵,全市平均氣溫4.5攝氏度,最高氣溫37℃,最低氣溫-40℃,平均年降水量680毫米,年平均日照時數為(4-9月)1304小時,有效積溫2980℃,秋霜在9月下旬至10上旬出現,枯霜在10月中旬出現,春霜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結束,最低氣溫≥0℃,無霜期在110~135天之間,氣候生態屬適宜水稻生長。
舒蘭大米舒蘭大米

大氣環境

舒蘭市境內綠色植被和水草面覆蓋率達65%以上,無排污企業和粉塵污染,舒蘭大氣環境符合國家A級綠色食品的大氣標準。
舒蘭大米產地環境舒蘭大米產地環境

歷史淵源

舒蘭,滿語“果實”之意,舒蘭這個名字最早是一個驛站,在今舒蘭市溪河鎮北1.5公里,驛站設立在清康熙年間,並封為清王朝皇封的風水寶地。舒蘭境內的鰉魚、東珠、人參等貢品就是通過這條驛路一站一站地傳送到京城的。清代康熙九年,康熙帶領御林軍經過此地,下令安營備膳,這時一陣清風帶有米香味飄過來,皇帝命御廚品後獻上,康熙品償後龍心大悅:“此米真乃貢米也”。 清代封禁時,舒蘭雖山高林密,物產富饒,卻只能作為皇室貢品基地。尤其水稻的種植更是具有悠久的歷史,並具有豐富的栽培經驗。 新中國成立以來,昔日的“皇封貢地”、“果實”故里成為今日名優稻米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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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情況

截至2014年,舒蘭大米區域生長面積4.4萬公頃,年產量38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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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榮譽

2015年7月22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舒蘭大米”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舒蘭市所轄環城街道、吉舒街道、白旗、法特、溪河、亮甲山、朝陽、蓮花、天德、水曲柳、平安、金馬、七里、開原、新安、上營、小城等17個鄉鎮(街)161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26°24′~127°45′,北緯41°38″~43°51″。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5-02-1671。
安全要求
舒蘭大米嚴格執行《綠色食品水稻產地環境條件》(NT/T393-2000)標準。1、磷化物、氰化物、氮化苦、二硝化碳近GB/T5009.36有關規定執行。2、黃麴黴素B1按GB/T5009.22-2003有關規定執行。3、汞按GB/T5009.19-1996規定執行。4、砷按GB/T5009.11規定執行。5、糧食粗蛋白質測按GB/T5511-2008規定執行。 6、穀物灰分測定按GB/T22510-2008 規定執行。7、糧食米類加工精度檢驗按GB5502-2008規定執行。 8、衛生標準按GB2715-2005規定執行。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建立綠色食品大米種植基地,應選擇生態環境優良,外界隔離條件好,水源充足,排灌分離,溝系配套,土壤有機質儲量高,無污染,歷年來病蟲害發生少,集中連片,便於規模化生產的水田。產地環境符合NY/T391-2007(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技術條件)。土壤選擇草甸土,衝擊土和水稻土。灌溉用水符合GB5084-2005(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規定。環境空氣品質符合GB3095-2012(環境空氣品質標準)所規定的二級標準。
2、品種範圍:西部鄉鎮以種植超級稻為主,東北部鄉鎮以種植稻花香、吉特639、糯稻為主。形成東西分明的水稻種植格局。目前,市場暢銷的品種主要有稻花香、吉特639、超級稻、糯稻等。
3、生產過程管理:即農業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規定:舒蘭大米生產以有機肥為主,化肥為輔,化肥必須與有機肥配合使用,有機肥料與無機氮的比例不超過1∶1,禁止施用硝態氮肥。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舒蘭《綠色食品水稻種植技術規程》、《綠色食品大米生產操作規程》操作。生產過程中農藥和化肥的使用必須符合《綠色食品農藥》(NT/T393-2000)和《綠色食品肥料使用準則》(NT/T394-2013)
4、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 4.1當籽粒的90%以上變黃成熟,穗軸有三分之二黃熟,基部有很少一部分綠色籽粒存在時進行收穫,收穫時要在晴天上午9時以後割地,採用人工或機械收割,割後應捆成小捆進行自然晾曬,並經常翻動,當水分下降到15%時,再進行脫粒。要在晴天打場脫粒,以利於降低水分、保證純度、提高品質。 4.2要求不同品種單獨收割、單獨運輸、單獨脫粒、單獨貯藏、單獨加工、單獨包裝,防止與普通大米混雜。收割時,割茬要低,一般距地面5厘米~6厘米,以不留莢為準,收割時做到不丟枝,不炸莢,損失率小於1%,割後曬5~7天,要及時打場脫粒。脫粒後,進行揚場或機械清選。要求統一分級過篩,清除雜質和癟稻,達到粒度均一,破碎率小於2%,雜質小於1%,蟲蛀小於1%,清選後籽粒晾曬數日,以降低含水量。
5、生產記錄要求:舒蘭大米生產的全過程要建立生產記錄,對生產情況、病蟲害發生情況、技術措施、農藥化肥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面記載並妥善保存,以備查閱。

專用標誌使用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舒蘭大米協會申請使用舒蘭大米農產品地理標誌。 1.1生產經營的農產品要保證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1.2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1.3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1.4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舒蘭大米協會簽定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2.1可以在產品及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舒蘭大米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2.2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2.3自覺接受登舒蘭大米協會的監督檢查;2.4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3.3正確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3、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5、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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