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市場監管局

舒城縣市場監管局

舒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加掛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成立於2014年1月,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統一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和食品藥品安全等市場監管工作,同時承擔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舒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領導介紹分工,內設機構,主要職責,直屬機構,派出機構,

領導介紹分工

王樹東: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裝備工作
周依躍: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黨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務公開、電子政務、文明單位創建、離退休人員、商標廣告、宣傳報導、機關日常工作,聯繫南港所和河棚所。
趙永存: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股、醫藥經濟發展股工作,聯繫曉天所。
夏強: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行政審批服務股、企業註冊監管室、質量與認證監管股、民營個體經濟、市場規範管理股、招商引資、名牌創建、個民協,聯繫杭埠所。
王光明: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經濟檢查執法室、稽查大隊、政策法規股、投訴舉報中心、消協,聯繫萬佛湖所。
史廣玉: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食品安全監管室工作,同時承擔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聯繫乾汊河所。
宋志穩: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安全生產、標準計量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監督檢驗所、安徽省童車檢測中心,聯繫開發區所。
項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紀檢監察、政行風建設、信訪維穩、效能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繫飛霞所、十字街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來信來訪、統計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綜合調研、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新聞發布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機關黨務等工作;負責本系統的黨群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財務裝備股
負責經費、財務、裝備、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編制財務預決算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
組織開展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辦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行政複議、應訴及賠償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行為監督、案件核審和法制宣傳工作。
(四)行政審批服務股
集中履行法律、法規賦予和上級部門委託的行政許可職責;承擔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年檢工作;負責動產抵押登記審批事項;負責質量技術、餐飲服務、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的行政許可和行政許可證的審批、發放工作。
(五)投訴舉報中心
負責受理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保健食品在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負責受理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承擔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與處理及網路體系建設工作。受理產品質量申訴;調解產品質量糾紛;向委託人介紹、推薦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和仲裁機構,委託對有質量爭議產品進行質量檢驗和質量仲裁;接受產品質量舉報,結合行政執法,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及制假、售假違法行為。
(六)商標廣告監管股
負責監督管理商標使用;保護商標專用權,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依法保護馳名商標、安徽省著名商標、地理標誌商標、特殊標誌和官方標誌;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檢查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七)質量與認證監管股
組織實施質量振興政策措施和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發展戰略;承辦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的有關工作;組織和參與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實施有關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和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依法監督管理質量檢驗機構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對質量認證產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有關技術引進和新技術推廣、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
(八)標準計量股
組織實施標準並進行監督;負責企業標準備案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承擔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負責全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工作;報告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股
監督實施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規範;承擔藥械生產、經營及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藥品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監督管理工作;發布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日常監管信息;組織開展農村藥品監督網建設。
(十一)醫藥經濟發展股(中藥材產業化辦公室)
貫徹實施全縣醫藥經濟產業政策;參與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中藥材產業化發展總體規劃;指導中藥材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參與中藥材產業基地建設、龍頭企業建設、市場體系建設和信息化體系建設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技術培訓,促進中藥材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和推廣。
(十二)市場規範管理股
承擔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的經紀活動及拍賣行為有關工作;承擔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和市場專項治理工作;負責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行業市場上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十三)企業註冊監管室
承擔全縣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管理、維護和內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承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查處違反有關登記管理法規的案件;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指導個體民營企業協會工作。
(十四)經濟檢查執法室
承擔有關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市場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
(十五)食品安全監管室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食品安全監管的政策法規;組織協調食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重大事故查處;承擔食品安全監管和綜合協調等職能;承辦食安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承擔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風險監測等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檢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理和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制訂全縣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計畫;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協調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檢測工作以及發布安全日常監管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質監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三)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
(四)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開展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與處理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法(價格壟斷行為除外)有關工作;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依法監督管理經紀機構、經紀人及經紀活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對保健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進行監測。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依法對商標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依法保護馳名商標、安徽省著名商標、地理標誌商標、特殊標誌和官方標誌。
(十)承擔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提供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服務。
(十一)承辦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工作,推進名牌發展戰略;組織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實施缺陷產品的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組織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並監督檢查;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
(十三)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
(十四)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五)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和認證認可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等工作;負責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進行監督管理,對質量認證產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
(十六)負責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制定全縣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
(十七)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信息。
(十八)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規範。
(十九)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藥用包裝材料、醫療機構製劑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二十)貫徹實施全縣醫藥經濟產業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中藥材產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藥材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二十一)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以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發布藥品、醫療器械日常監管信息。
(二十二)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等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二十三)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規範;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開展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二十四)開展與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五)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機構

一、舒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職責
負責查處標準化、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強制性產品認證、生產許可證等違法行為和生產(流通)領域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根據上級部署開展產品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及食品安全各項專項整治執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舒城縣市場監督檢驗所職責
1、承擔行政區劃內的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相關儀器設備的校準工作以及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的計量檢驗工作;
2、承擔行政區劃內的建材類和食品類的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和委託檢驗工作;
3、承擔PD3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工作;
4、依託於舒城縣市場監督檢驗所而建立的“安徽省童車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承擔省質監局下達的童車產品監督檢驗任務和童車產品企業的委託檢驗工作。
三、舒城縣消費者協會秘書處
組織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商品知識、安全健康知識等宣傳教育活動,發布消費警示、消費提示;開展社會服務性調查;為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受理消費者投訴,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並進行統計分析;對基層消費者投訴站進行業務指導;承擔縣消費者協會日常工作。

派出機構

1、杭埠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杭埠鎮、千人橋鎮、百神廟鎮;
2、南港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南港鎮、舒茶鎮、春秋鄉
3、河棚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河棚鎮、湯池鎮、廬鎮鄉
4、曉天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曉天鎮、山七鎮、高峰鄉
5、萬佛湖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萬佛湖鎮、闕店鄉、五顯鎮、張母橋鎮
6、乾汊河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乾汊河鎮、柏林鄉、棠樹鄉
7、飛霞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城關鎮東城區(含城關鎮孔集辦事處)
8、十字街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鼓樓街、烏龍井商業街、龍舒路、中大街
9、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所
管轄縣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關鎮西城區、桃溪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