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選議

舉選議,篇名。唐趙匡撰。收入《全唐文》。作者在代宗大曆時以治《春秋》學聞名。指出舉選存在十弊,故士林很少體國之論,當代缺乏人師之學;士子所習非所用,為官少稱職之吏;士人有抱屈之恨,國家有遺才之闕;無能之士,祿以例至,才俊之流,坐成白首。對科舉改革,主張各科所試帖經皆停。明經科,保留策問經義、時務與口問經義兩項。進士科,不試詩賦,改試箋、表、議、論、銘、頌、箴、檄等有用雜文,策問經史、時務。

設茂才科,要求既知經學,兼通諸子之學。秀才科,要求學兼經史,達於政體,策略深正,文詞典雅。宏才科,要求貫通經史,究識成敗。史科,但問政理成敗原因及其人物損益關於當代者。對銓選改革,主張凡前資官及新出身者,皆可參選,不限選數,以使有才不滯,官得其人。要求選人既通經史,又明法理。只須試判,問以時事疑獄,令約律文斷決。評出四等,依例授官。其用意在消除舉選中之弊端,取用才智積學之士,以為國家稱職之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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