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客家風情

興寧客家風情

客家民俗,即客家民間的風俗,指客家民族中廣大民眾所創造、享用和傳承的生活文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寧客家風情
  • 屬於:客家民間的風俗
  • 包含:創造、享用和傳承的生活文化
  • 舊時婚俗:“頓花妹”、“指腹婚”等
婚嫁,舊時婚俗,嫁娶禮儀,喪葬,慶壽,生育,

婚嫁

舊時婚俗

舊時婚俗主要有“等郎妹”、“童養媳”、“頓花妹”、“指腹婚”等。
“等郎妹”是指有些人結了婚長期沒生下男孩,有錢便再娶,討二奶三奶,直至能生男孩為止。沒錢的便買個女孩來撫養叫做“等郎妹”。意思是取個好兆頭,等生個男孩。如果真生了男孩,父母便為他們匹配為偶。如此成婚者,大多女大於男,甚至相差很遠,故有“十八嬌嬌三歲郎,晚間共枕尿滿床”的哀怨。
許多父母,當孩子一生下來,就為其婚事著想,與親朋好友討個女孩撫養,待女的長大後成婚,叫“童養媳”。一般是男長女幼,多出現在貧困人家。這種由父母包辦的婚姻,絕大多數難有和諧的感情。
“頓花妹”是指做父母的急於生育,抱養人家女孩,若日後生下男孩,可成婚也可不成婚,若無生育或只生女孩,所抱養之女作自己女孩看待。
“指腹婚”是指兩家婦女懷孕時,互相約定,只要所生嬰孩性別不同,長大便成親。

嫁娶禮儀

嫁娶禮儀有“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此類民俗反映了客家人對人丁繁衍興旺的期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此陋俗被破除。但由於歷來對婚姻大事的高度重視,在迎親嫁娶上仍有一套追求美好、講究吉祥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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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扮新娘。新娘出嫁前,要請“扮娘”打扮。所請扮娘一定 要“四片全”(即有子、有孫、丈夫健在,且在村中有名望)。打 扮新娘要梳3次頭,每梳:次都說一句吉祥的話:一梳梳到頭,二 梳福祿壽,三梳子孫滿堂。接著便為新娘穿衣、褲和鞋。
打米篩花。新娘在“上轎”前要請有聲望的叔公打米篩花,說 “四句”其儀式是,在祖公廳里放一“摸欄”(似匾狀但比匾大的竹編織具),當中放一方凳,其外置一籮筐。選好時辰後,伴娘便扶新娘先坐一下籮筐,後端坐凳上,並說吉祥語,如“坐籮又坐凳, 身家大過興寧縣”。打米篩花者雙手執米篩置於新娘頭頂,作篩米狀,說四句吉祥的話,意為把吉祥、美好篩在新娘身上。
上轎。打完米篩花以後,家人、親屬、親戚都要送紅包給新娘,謂之“上轎錢”。父母還送一個提包給出嫁的女兒。包里裝有蓮子、棗子、早稻粒、長命草、糖丸、蔥、蒜等象徵美好的東西。之後,新娘悄悄上轎(一般不放鞭炮,認為嫁女是蝕本的事,不值得大張旗鼓。這種觀念現有所改變,但風俗猶存)。
拉月(拉,意為查巡探望)。新娘出嫁,其娘家組織送親隊到男家去。送親隊由7人組成,其中必須有媒人和男童參與,其他則是嬸、嫂、婆等婦女(寡婦不能參與)。送親隊要送嫁妝,嫁妝中必配燈盞(燈同丁)、銅壺(帶嘴,象徵男孩)、糕餅、方鏡、甘蔗、柏枝、長命草,以及9個雞蛋,每個雞蛋上各寫一個紅字,組成“百子千孫,長命富貴好”。
迎親。新娘上轎後,由男方家的一名已婚男子引路“入門”。至新郎家時,門前燃放喜炮,用稻草、“桃符”燃起火堆,由“伴婦”接新娘“下轎”,並跨過火堆,進入祖公堂向祖宗行禮。有些地方,新娘在跨火堆後便把一些花生、糖果、棗於、蓮子、硬幣撒在地上,讓小孩竟相搶拾,意為五福盈門。
鬧洞房。風趣而不失禮。親朋好友或兄弟叔侄、姑狸姐妹與新婚夫妻逗笑取樂。雖是戲濾,但不失禮節;雖是逗樂,但寓意深刻。
隨著文明新風的推行,婚事新辦的日益增多,男到女家落戶、集體婚禮、旅行結婚的新風尚也日益被人們接受。

喪葬

舊社會時嚴襲古制,喪葬全過程禁忌很多,禮儀繁鎖,服喪期長,人力資財耗費很大。20世紀50年代以來,舊的禮俗已逐漸被廢除。其問雖有一些反覆,而喪事簡辦已相襲成風。
喪禮。當病人彌留之際,其子女即為其換上沒有紐扣和衣袋的壽衣,遷至正堂。遇病危者,先移入正堂,病卒後再換上壽衣。男稱“正寢”,女稱“內寢”。在外死亡的屍體,稱為“冷屍”,運回來只能放在側屋,不能移入正堂。
沐浴”。死者家屬在未正式成服以前,孝子孝女、媳婦、孫子們,將上衣反穿,腰束麻皮,持壺或碗哀哭著去河溪中向“河神買水”,即在河邊插上未點燃的香紙,再丟幾枚錢幣於河中,順手舀水,不能重舀。回來後至堂上為死者抹臉。
探青”。“沐浴”後,在堂前掛上孝簾(白幃幕),為死者點燃油燈(稱頭燈),在孝簾前擺一張八仙桌,置死者神位。孝家兒孫媳婦們開始日夜守孝。按俗擇吉日開鑼,早晚響鑼做孝,親鄰們開始“探青”。“小工”視“探青”者性別,分別以男單女雙響鑼,內堂孝子、孝女、兒媳們,聞鑼聲孝男接男賓,孝婦接女賓,跪哭於神桌側謝親鄰弔奠之情。賓客禮畢時,要扶起孝子孝女。
成服。成服前,要先“入殮”,分“小殮”、“大殮”。“小殮”是將屍體移入棺內,但不封棺。“大殮”是正式入殮成肌孝子孝女在大殮時,圍棺痛哭,上子孫釘,梆子孫線,將棺蓋釘緊。成”已時,先由禮生唱禮。孝子孝女們穿上麻服,由禮生、執事主持,按
制先將死者神位移入竹紙糊的“靈屋”內,靈前供果餅等祭品,行業“三獻禮”,祭告亡靈、祖宗、天地。然後孝子執“孝杖棍”,穿麻草鞋或赤足,不能穿鞋襪。一般來賓,戴黑袖紗或掛白花。現雖仍有成服禮,但多採用“追悼會”形式,由主持人介紹死者生前美德,引為後人學習懷思。禮畢,孝子孝女們繞樞痛哭,名為“出樞”。
送葬。俗稱“還山”。由鄉鄰敲鑼打鼓開道,放單響鞭炮、撒路錢,逢橋過水點燃香紙,執引路火把,拿藍字白紙燈籠(父死,書“嚴制”;母死,書“慈制”)、花圈、挽樟、遺像,孝子端香爐、 孝男孝女跟隨棺樞。至三叉路口時,孝子孝女們轉身向親友來賓 跪謝。親友來賓避開原路,繞道先回,至大門口跨過“火堆”、喝 “攔門酒”以示告別。孝子孝女送葬至墓地埋葬後回來,同樣要跨“火堆”,喝“攔門酒”。午宴後,來賓逐漸散去,孝家做齋超度亡靈。做七。從死者去世之日始,每逢七天在死者靈位前敬奉一次 齋果飲食。舊制,七七除服,現在多奉侍至三七除服(也有頭七 則除服的)。除服那天,孝家親屬各備祭品祭把,到墓地拜祭後,祭品由各人帶回。
喪葬喪葬
葬俗。有“一次葬”和“兩次葬”兩種,絕大多數採用“兩次葬”、“一次葬”多為清代至明代時期的官宦人家的墓葬,民國 時期較少。“二次葬”是先將死者以棺木人土為葬;三五年後待屍體化淨時,將骨骸抬起抹乾淨,按人體骨架結構,自下而上疊放入金罌(形似金罌子的陶缸)內,內寫死者世系姓名。有條件的將金罌”寄入在安全的山間岩洞中,或在山坡上挖一小龕寄青年村中築有集體陰城”的,則寄放於“陰城”。此乃客家人輾轉遷移所留下的風俗。
20世紀50年代以後,對喪葬習俗進行了重大改革,各級民政部門專門設立了殯葬管理機構,著力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對殯葬儀式也實行改革,50年代開始,改出殯為追悼會,改披麻為 戴黑紗白花,改送葬為送花圈,改“理喪客”為治喪小組等,城鄉居民大多接受。

慶壽

年達花甲(60歲以上的男女生日稱為壽辰(壽誕)。壽辰由子女或其他後輩出面舉辦。壽期前送請柬給親友,通知壽期,請來賓吃祝壽酒。但對年紀比壽辰人高的長輩不送請帖,俗規只能晚輩前來祝壽、慶壽。慶壽含有祝老人延續壽年之好意。慶壽禮節繁多,喜慶而嚴肅,要擺壽堂,行壽禮,兒女親朋要致頌祝辭,送賀禮壽匾等。50年代以後,禮儀有所改革,力求簡化。一般在壽辰舉辦家宴,為老人添置一些衣肌用具,以表孝心,同時邀請嫡親姑表姐妹回鄉為老人祝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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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胎神”。至今仍有不少人情奉“胎神”。婦女懷孕後,家人便時時注意,禁忌犯了“胎神”。不在孕婦房間添貼字畫,不補衣服、蚊帳,儘量少挪動家具。不當著孕婦的面做刺激性較大的事,如殺豬、湯雞、鏟土。認為這些事情會觸犯“胎神”而產生怪胎。
胞衣。興寧人稱胎盤為“胞衣”。人們對胞衣處理十分慎重,一般把胞衣埋藏於祖居地上,具體地點只有當事的祖母才知道,終生保密。故華僑和外出的人都把出生之地稱為“胞衣跡”。
嬰兒出生後,親戚朋友都會來看望,禮物一般是雞、雞蛋、糖。主人家則請來客喝“雞酒”(雞、姜煮老酒),並回一壺老酒和半隻雞。出生滿月後,產婦要帶孩子去娘家,外公外婆則送雞蛋和紅包給新生孩子(紅包2個,繫於一條幾米長的花帶兩端)。產婦在40~50天以內不乾重活,著力滋補、保養。滋補品以“雞酒”為主,一般產婦都要吃20個雞左右做的“雞酒”。滿月。孩子出生一個月為滿月。這天,由祖母或姑、姨、母親抱嬰兒出產房,行拜祖禮,並拜見諸親屬長輩。親屬長輩則送紅包作見面禮。嬰孩由大人抱到門坪“喊鷂婆(老鷹)”,去圈牛房牽牛索,以取像雄鷹一樣志願高遠、不懼邪惡、能馴服牛一樣的龐然大物之意。中午宴會,第一碗菜是“雞酒”,要請本家長輩和娘家人坐首席。酒宴過程中放鞭炮,第一響是請賓入席;第二響開始上酒菜;酒過三巡後,第三響鞭炮,敬請賓客猜拳歡飲。席間,再放鞭炮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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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做滿月酒的風俗已有所改變,有的到“賞燈”節一併慶祝,且較簡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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