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質量技術監督局

興安盟質量技術監督局是興安盟地方人民政府主管興安盟質量技術監督的政府機構。

興安盟質量技術監督局是興安盟行署直屬機構。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研究擬訂全盟貫徹執行的具體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盟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管理和指導全盟質量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名牌發展戰略;承辦設備監理有關事宜;負責組織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開展質量狀況統計分析、評價研究;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負責管理全盟產品質量監督和檢查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不合格產品的後處理工作;組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和無證查處工作;組織機動車安檢機構資格許可工作和對機動車安檢機構的監督;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和產品質量鑑定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組織協調打擊假冒偽劣違法行為的工作;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四)統一管理全盟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工作;組織制定發布農業技術操作規範;管理產品標準註冊和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監督強制性標準和重要標準的貫徹實施;負責全盟地理標誌產品的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盟組織機構代碼、商品條碼和標準化信息工作。
(五)統一管理全盟計量工作。負責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對法定、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和計量公證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六)承擔全盟內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
(七)承擔全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的責任,落實有關規章制度;監督檢查全盟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
(八)統一管理和監督全盟認證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有關認證、認可工作的規章制度;協調和監督實行強制性管理的產品安全認證工作;查處認證的違法行為;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監督管理。
(九)組織制訂全盟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管理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工作。
(十)承辦盟行政公署和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