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瘋狂的人

致瘋狂的人

為蘋果公司在1997年7月份推出的廣告。其中這一段廣告詞為賈伯斯親自撰寫。製作公司為chiat/day(當時已改名為TBWA/chiat/day)。負責人chiat/day的創意總監李·克勞。目前為止世界上最經典,也是最棒的廣告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致瘋狂的人
  • 外文名:Think Different
  • 年份:1997
  • 播放平台:愛奇藝、優酷
  • 播放時長:01:01
  • 國家/地區:美國
李·克勞是Chiat\Day廣告公司的創意總監,正是他為麥金塔電腦的上市打造了震撼的廣告片——“1984”。1997年7月初的一天,他正駕車行駛於洛杉磯,這時車載電話響了,是賈伯斯打來的。“嗨,李,我是史蒂夫,”賈伯斯說,“你猜怎么著?阿梅里奧剛剛辭職了。你能過來一趟嗎?”
蘋果當時正在挑選新的廣告代理商,而賈伯斯還沒有看到滿意的。所以他希望克勞和他的公司(當時已經改名為TBWA\Chiat\Day)來參與競爭。“我們必須證明蘋果仍然生機勃勃,”賈伯斯說,“而且它仍然代表著與眾不同。”
克勞說他不參與廣告比稿。“你知道我們的水平,”他說。然而賈伯斯開始懇求,他說很難拒絕其他參與比稿的廣告代理——包括BBDO和阿諾國際傳播(ArnoldWorldwide)——而直接起用“老關係”。克勞於是同意帶一些創意腳本飛到庫比蒂諾。回憶當年的那一幕,賈伯斯潸然淚下:
想到這件事就會讓我哽咽,真的讓我哽觸。顯然,李還是那么愛蘋果。他不愧是最棒的廣告人。當時他已經10年沒有比過稿了。可他來了,他把他的心都掏了出來,因為他和我們一樣愛蘋果。是他和他的團隊帶來了這個無與倫比的創意——“非同凡想”,比其他人的要好上10倍。我激動得說不出話來,現在一想到這個我還是忍不住流淚:李那么在乎蘋果,還有他那個棒極了的“非同凡想”。每當我發現自己身處一種純粹——一種精神與愛的純粹之中,我就會忍不住掉眼淚。這感覺就這么撞進了我的心,一下子抓住了我。當時就是這樣。那種純粹我永遠都不會忘記。他坐在我的辦公室里給我看那些創意,我就忍不住哭了。每次一想到這個我還是忍不住要哭。
賈伯斯和克勞一致認為蘋果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品牌之一——如果加上感情因素可能排進前五名——但是需要讓大家意識到它的與眾不同之處。所以他們想要一個品牌形象宣傳,而不是一系列突出產品的廣告。其創意目的並不是讚美計算機可以做什麼,而是讚美富有創造力的人們在計算機的輔助下可以做什麼。“這不是在說處理器速度或者記憶體賈伯斯回憶說,“而是在說創造力。”它的目標客群不僅僅是潛在的顧客,還包括蘋果自己的員工。“我們蘋果的員工已經忘記了自己是誰。要回想起你是誰的方法之一,就是要想起你的偶像是誰。這就是那次宣傳活動的緣起。”
克勞和他的團隊嘗試了很多種方式去讚美那些“非同凡想”的“狂人”。他們用席爾(Seal)的歌曲《瘋狂》(“若不瘋狂,便會滅亡……”)做了一段視頻,但是沒能拿到這首歌的版杈。之後他們又嘗試了各種版本,用過美國詩人羅伯特·弗羅斯特(RobertFrost)朗誦《未選擇的路》(JheRoadNotTaken)的錄音,也用過羅賓·威廉士(RobinWilliams)在《死亡詩社》(DeadPoet-sSociety)中的演講錄音。最終他們決定,需要撰寫原創的廣告詞,於是他們開始寫初稿,開頭就是:“致瘋狂的人……”
賈伯斯一如既往地要求嚴格。當克勞的團隊飛過去給他看一個版本的廣告詞時,賈伯斯衝著年輕的廣告撰稿人爆發了。“這是狗屎!”他咆哮著,“這是廣告公司製造出來的垃圾,我恨它!”這是那位年輕的撰稿人第一次見賈伯斯,他站在那兒啞口無言。後來他再也沒有回去。但是那些能勇敢面對賈伯斯的人——包括克勞和他的同事肯·西格爾(KenSegall)以及克雷格·谷本(CraigTanimoto)——成功地跟他一起創作了一段朗朗上口的廣告詞。在最初的60秒版本中,它是這樣的:
致瘋狂的人。他們特立獨行。他們桀驁不馴。他們惹是生非。他們格格不入。他們用與眾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們不喜歡墨守成規。他們也不願安於現狀。你可以認同他們,反對他們,頌揚或是詆毀他們。但唯獨不能漠視他們。因為他們改變了尋常事物。他們推動人類向前邁進。或許他們是別人眼裡的瘋子,但他們卻是我們眼中的天才。因為只有那些瘋狂到以為自己能夠改變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變世界。
其中幾句是賈伯斯親自撰寫的,包括“他們推動人類向前邁進”那一句。到8月初Macworld大會在波士頓召開時,他們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版本,他向自己的團隊進行了展示。他們都認為它還不夠完善,但賈伯斯在他的主題演講中用上了這些概念以及“非同凡想”這個短語。“一個絕妙的理念正在萌芽,”他說,“蘋果品牌代表的,是那些跳出固有模式進行思考的人,那些想用計算機幫助自己改變世界的人。”
他們爭論了語法問題:如果“非同”(different)是修飾動詞“想”(think),那應該以副詞的形式出現,即“想得不同”(thinkdifferently)。但是賈伯斯堅持說他想要把“非同”當成名詞來用,就像“thinkvictory”(思考勝利)或“thinkbeauty”(思考美麗)里的用法一樣。同時,這也體現了一種口語用法,諸如“thinkbig”(野心勃勃)這類短語。賈伯斯後來解釋說:“我們在推出它之前討論了它的正確性。如果你想想我們要表達的意思,就知道它是合乎語法的。不是想‘同樣的事’,而是想‘不同的事’。想一點不同的事,想很多不同的事,非同凡想。而‘想得不同’就表達不出我想要的意思。”
為了讓人們聯想到《死亡詩社》的精神,克勞和賈伯斯想讓羅賓·威廉士朗讀這段旁白。威廉士的經紀人說他不做廣告,於是賈伯斯嘗試直接給他打電話。他聯繫上了威廉士的妻子,伹她不讓他直接和威廉士通話,因為她知道賈伯斯多么擅長說服別人。他們還考慮了瑪雅·安吉洛(MayaAngelou)和湯姆·漢克斯。那年秋天,在一場比爾·柯林頓出席的籌款晚宴上,賈伯斯把總統拉到一邊,請求他打電話給漢克斯,說服漢克斯來做這件事,但是總統“擱置否決”了這個請求。最終他們選定了理察·德萊福斯(RichardDreyfuss),他是位忠實的蘋果迷。
除了電視廣告,他們還創造了歷史上最令人難忘的一系列平面廣告。每則廣告都有一個標誌性歷史人物的黑白肖像,除此之外只有角落裡的蘋果標誌和廣告語“非同凡想”。更酷的是,這些肖像都沒有說明文字。其中有些人——愛因斯坦、甘地、列儂、迪倫、畢卡索、愛迪生、卓別林、馬丁·路德·金——很容易辨認。但是另一些就不那么容易叫出名字,需要加以猜測或詢問別人那是誰:瑪莎·葛萊姆(MarthaGraham)、安塞爾·亞當斯、理察·費曼(RichardFeynman)、瑪利亞·卡拉斯(MariaCallas)、弗蘭克·勞埃德·賴特、詹姆斯·沃森(JamesWatson)、阿梅莉亞·埃爾哈特(AmeliaEarlmrt)。
這些人大多是賈伯斯心目中的偶像。他們都富有創造性,敢於冒險,不懼失敗,賭上自己的職業生涯去做與眾不同的事情。作為一個攝影迷,賈伯斯親自參與照片選擇,確保為偶像們選到完美的肖像。“這張甘地的照片不對勁兒。”有一次他對克勞發火。克勞解釋說,那張由攝影師瑪格麗特·伯克-懷特(MargaretBourke-White)拍攝的甘地在紡車邊的著名照片,肖像著作權由時代與生活圖片社所有,不能被用於商業用途。於是,賈伯斯給時代公司的主編諾曼·珀爾斯坦(NormanPearlstine)打電話,軟磨硬泡地讓他破了一次例。他打電話給尤妮斯·施賴弗(EuniceShriver),確認她的家族同意公開一張她哥哥鮑比·甘迺迪(BobbyKennedy)在阿巴拉契亞山間旅行的照片,他很喜歡那一張;他還親自跟吉姆·漢森(JimHenson)的孩子們溝通,拿到了這位已故提線木偶劇演員的最合適的照片。
他同樣給小野洋子打電話要一張她已故丈夫約翰·列儂的照片。她給他寄了一張,但那不是賈伯斯最喜歡的。“在廣告投放之前,我在紐約,去了一家我喜歡的日本小餐館,並告訴她我會在那裡。”他回憶說。當他到達時,小野洋子來到他面前。“這張好一些,”她說著,遞給他一個信封。“我想我會見到你,所以我就隨身帶著這個。”這就是那張她和約翰拿著花束一起在床上的經典照片。蘋果最終使用了這張照片。“我能看出來約翰為什麼會愛上她。”賈伯斯回憶說。理査德·德萊福斯讀的旁白效果很好。但是李·克勞有了另一個想法。如果賈伯斯自己讀這段畫外音會怎么樣?“你得明白,”覺勞對他說,“你應該這樣做。”於是,賈伯斯坐進錄音室,試錄了幾次,很快就完成了一條錄音,大家都很喜歡。當時的想法是,如果用它,他們不會告訴大家是誰在說這些話,就像他們不給偶像們的肖像配說明文字一樣。最終人們會猜出那是賈伯斯。“使用你的聲音,效果會非常強烈,”克勞說,“這是一種表明你再次擁有這個品牌的方式。”
賈伯斯無法決定用自己的聲音還是仍然用德萊福斯的版本。最後,到了廣告必須提交給電視台的那晚,它將在《玩具總動員》的電視首映式上播出,這是個合適的時機。一如既往,賈伯斯不喜歡被強迫作出決定。最後,他告訴克勞兩個版本都發出去,這樣他就可以思考到早上再決定。到了早上,賈伯斯打電話告訴他們用德萊福斯的版本。“如果用我的聲音,人們發現後會覺得那是關於我的廣告。”他告訴克勞,“可那不是。那是關於蘋果的。”
自從參加了蘋果農場之後,賈伯斯就把自己定義為一個反主流文化的孩子,這個定義也延伸到了蘋果公司。在“非同凡想”和“1984”等廣告中,他利用對蘋果品牌的定位重申了自己的叛逆性格,儘管當時他已經是一個億萬富翁了,這也讓“嬰兒潮”一代的其他人和他們的孩子紛紛效仿。“從他年輕時我第一次見到他,他就有無比強烈的直覺,知道他想讓他的品牌對人們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克勞說。
極少有其他公司或領導者——可能根本沒有——敢於把他們的品牌跟甘地、愛因斯坦、馬丁·路德·金、畢卡索聯繫在一起,而且大獲成功。賈伯斯能夠鼓勵人們定義自己——作為反企業的、富有創造性的、敢於創新的叛逆者——而且只通過使用什麼電腦就實現了這種定義。“史蒂夫創造了科技行業唯一一個時尚品牌,”拉里·埃利森說,“人們會因為擁有某些品牌的汽車而驕傲——保時捷、法拉利、普銳斯——因為我開什麼車能一定程度上說明我是什麼樣的人。人們對蘋果的產品有同樣的感受。”
從“非同凡想”宣傳活動開始,賈伯斯會在每周三下午跟他的主要代理商、行銷部門和公關部門開三個小時的自由討論會,探討廣告戰略,這個慣例在賈伯斯在蘋果公司的歲月里一直延續了下去。“地球上再沒有哪個CEO像史蒂夫一樣對待市場行銷,”克勞說,“每周三他都在審定新的電視廣告、平面廣告和廣告牌。”會議結束後,賈伯斯常常帶克勞和克勞的兩個同事——鄧肯·米爾納(DuncanMilner)和詹姆斯·文森特(JamesVincent)——一起去蘋果戒備森嚴的設計工作室看開發中的產品。“當他向我們展示正在開發的東西時,會變得激情澎湃。”文森特說。賈伯斯在產品創造過程中就和行銷專家們分享他的激情,可以確保他們製作的每一個廣告中都灌輸了他的情感 ————賈伯斯傳
致瘋狂的人:
致瘋狂的人。他們特立獨行。他們桀驁不馴。他們惹是生非。他們格格不入。他們用與眾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們不喜歡墨守成規。他們也不願安於現狀。你可以認同他們,反對他們,頌揚或是詆毀他們。但唯獨不能漠視他們。因為他們改變了尋常事物。他們推動人類向前邁進。或許他們是別人眼裡的瘋子,但他們卻是我們眼中的天才。因為只有那些瘋狂到以為自己能夠改變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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