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

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是政府為管理自然保護區而設立的專門機構。我國法律規定,自然保護區屬於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管理機構進行專門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
  • 目的:管理自然保護區
  • 性質:事業單位
  • 職責:統一管理區內的各項活動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設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或局,市、縣級自然保護區設自然保護區管理站,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和科學技術人員。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①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自然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②對保護區的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進行資源考察,建立資源檔案;③制定規章制度,統一管理區內的各項活動;④開展科學研究和自然保護宣傳教育工作;⑤協助地方政府安排好區內居民的生產和生活;⑥在保護好環境資源的前提下,進行合理的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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