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理解與應對

自殺:理解與應對

《自殺:理解與應對》,作者庫少雄,人民出版社2011年出版。

本書的目的是理解與應對年復一年、愈演愈烈的自殺潮流,建構中國特色的自殺學。本書突破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各自對自殺進行單項、側面研究的局限,整合不同學科的知識,對自殺問題進行了全方位研究,獲得了對自殺現象的全面理解,也進一步認識到了自殺問題的複雜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殺:理解與應對
  • 作者:庫少雄
  • 類別自殺學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1年6月1日
  • 頁數:556 頁
  • 定價:68.00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010098876
內容簡介,目錄,精彩書摘,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自殺:理解與應對》的目的是理解與應對年復一年、愈演愈烈的自殺潮流,建構中國特色的自殺學。人是一種具有多面性的生物,僅從某些側面研究人的行為——其中包括自殺行為,無異於盲人摸象。自殺的原因錯綜複雜,僅僅依靠一個學科不可能全面理解之,我們必須傾聽不同學科的聲音。《自殺:理解與應對》突破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各自對自殺進行單項、側面研究的局限,整合不同學科的知識,對自殺問題進行了全方位研究,獲得了對自殺現象的全面理解,也進一步認識到了自殺問題的複雜性。自殺是生物、心理與社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只有進行生物、心理與社會多角度的研究才能全面理解自殺的多重影響因素;只有整合運用生物、心理與社會多層面的措施,才能有效地幫助自殺者,降低自殺率。
《自殺:理解與應對》在簡明介紹了世界和中國的自殺狀況之後,闡明了決定論的研究立場——這一立場有助於把自殺研究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之上。決定論分為生物決定論、心理決定論和環境決定論,為此,採取了“折衷”的方法。這實際上是針對自殺問題對有關學科的一次大綜合。這種綜合有助於全面、深入地理解自殺——理解人類,並可能反作用於有關學科,促進這些學科的發展。 分析了迪爾凱姆的自殺定義。為了回應對這一定義的質疑,填補了迪爾凱姆留下的空白,對自殺未遂和萌芽狀態的自殺進行了必要的研究。提出了矛盾的自殺行為、典型的自殺未遂、誤自殺等概念。像自殺率一樣,自殺未遂率和萌芽狀態的自殺率也能反映社會自殺傾向。但是,要準確區分並計算這三種自殺率幾乎是不可能的。 迪爾凱姆的自殺定義是一個自殺死亡定義,不利於全面研究自殺、建構自殺科學。本書提出了如下定義:任何由當事人自己完成並知道會直接或間接產生死亡結果的某種積極或消極的行動都是自殺。該定義只強調行動以及對行動結果的預知,沒有限定行動的結果。在這個定義之下,既可以研究自殺死亡,也可以研究萌芽狀態的自殺和自殺未遂。對其他幾個自殺定義進行了簡要的評述。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編 自殺的生物基礎
第二章 人類進化與自殺行為模式的形成
第三章 遺傳、抑鬱症、神經系統與自殺
第二編 自殺的心理機制
第四章 心理分析的觀點
第五章 心理社會的觀點
第六章 行為主義的觀點
第七章 人本主義的觀點
第八章 認知的觀點
第三編 自殺的社會原因
第九章 迪爾凱姆的自殺社會學研究
第十章 對迪爾凱姆自殺研究的評論、驗證和重構
第四篇 自殺的解釋模型
第十一章 自殺的解釋模型
第五編 人生全程發展與自殺
第十二章 兒童時期的自殺
第十三章 青少年時期的自殺
第十四章 成年早期的自殺
第十五章 成年中期的自殺
第十六章 老年時期的自殺
第六編 自殺的應對
第十七章 幾個基本問題
第十八章 應對自殺的方法
附錄 美國國家自殺防策略
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2004年4月,西安市公安局下發了《關於妥善處置以攀爬設施的方法擾亂公共秩序行為的通知》。通知指出,一段時期以來,個別人為解決民事糾紛,攀爬公共設施及其他民用高大建築物,揚言自殺,要挾他人。這種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是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通知要求,對此類行為除及時實施營救外,公安機關還應根據其行為對公共秩序造成的危害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針對這一報導,邢傳(2004)認為,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以自殺相威脅來維護個人權益,有其深層次的合理根源,不針對這些根源對症下藥,靠“高壓手段”換取暫時的安定,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對策。
人的生命至可寶貴,除非迫不得已,沒有誰願意以生命代價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事實證明,農民工也是有自尊的人,一位農民工說:“並不是我們作秀,我們也是有臉面的人,雖然我們的錢不多,但誰願意一個大男人在大庭廣眾之下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以自殺相威脅,因為我們都被逼到了絕路。”因此,當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這種不可思議的方式時,只能說明一個問題:有效的權益救濟渠道越來越少。
隨著社會發展,人與人之間關係越來越複雜,發生權益糾紛的可能性越來越大,從政府和社會的角度講,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為公眾提供公正、有效、便民的權益救濟渠道。目前,這種由政府和社會提供的正式維權渠道主要有三種:一是政府體系內部的監督與救濟機制。但就目前狀況而言,有關政策不完善,政府權力運作不規範甚至濫用,這是導致侵權事件發生的主要因素。況且,如果案情不嚴重,沒有牽涉大案要案,上級部門往往是不會受理的。二是司法途徑。由於其複雜的程式、高昂的訴訟成本以及並不總是公正的審判立場,將眾多無權無錢的權益受損者堵在門外。一位農民工說:“我們多是外地農村里來的民工,在這裡無親無故,更沒權沒勢。
……

作者簡介

庫少雄,中南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教授、碩導。
1984年本科畢業於武漢建材學院(今理工大學);1993年碩士畢業於南京大學;1999—2000年,在賓夕法尼亞大學訪問學習。1984—2002年先後任職於四川綿陽建材學校、綿陽日報社、南京林業大學、南京師範大學。2002年以來一直在中南民族大學任教。曾任中南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社會工作教研室主任、社會學碩士點負責人、副院長、社會工作研究所所長、武漢市社會學學會副會長、武漢市社區矯治研究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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