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誠論

《自明誠論》是唐代文學家歐陽詹創作的中唐時期散文,成文於貞元年間。歐陽詹為貞元八年進士,與韓愈等同列“龍虎榜”,官至四門助教,該文系其儒學思想代表作。

文章以《中庸》“誠明”思想為核心,提出“自性達物曰誠,自學達誠曰明”的哲學命題,將道德修養分為“自性而誠”(天生聖賢)與“自明而誠”(後天教化)兩種路徑。通過援引《禮記》“玉不琢不成器”及尹喜、張良等歷史案例,論證後天學習對實現“明誠”境界的必要性,強調其兼具修身正德、和睦鄉里、安定社稷的多重價值。結尾呼應孔子“學而知之”理念,主張通過教化實踐可與天性至誠者殊途同歸,折射中唐古文運動與《禮記》升經的學術背景。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自明誠論
  • 作者:歐陽詹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自明誠論
自性達物曰誠,自學達誠曰明。上聖述誠以啟明,其次考明以得誠。苟非將聖,未有不由明而致誠者。文武周孔,自性而誠者也。無其性,不可得而及矣。顏子游夏,得誠自明者也。有其明,可得而至焉。從古而還,自明而誠者眾矣:尹喜自明誠而長生,公孫宏自明誠而為卿,張子房自明誠而輔劉,公孫鞅自明誠而佐嬴。明之於誠,猶玉待琢,器用於是乎成。故曰“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器者,隱於不琢而見於琢者也;誠者,隱於不明而見乎明者也。無有琢玉而不成器,用明而不至誠焉。嗚呼!既明且誠,施之身,可以正百行而通神明;處之家,可以事父母而親弟兄;游於鄉,可以睦閭里而寧訟爭;行於國,可以輯群臣而子黎;立於朝,可以上下序;據於天下,可以教化平。明之於誠,所恨不誠也;苟誠也,蹈水火其罔害,彌天地而必答,豈止君臣鄉黨之間乎!父子兄弟之際乎!大哉!明誠也。凡百君子有明也,何不急夫誠?先師有言曰:“生而知之者上也。”所謂自性而誠者也。又曰:“學而知之者次也。”所謂自明而誠者也。且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夫然,則自明而誠可致也。苟致之者,與自性而誠,異派而同流矣。知之者知之,委之者知之。

作者簡介

歐陽詹(約761一約801),字行周,泉州晉江(今福建南安)人。貞元八年(792),與韓愈、李觀、李終、崔群、王涯等同登進士第,時稱“龍虎榜”。十三年,遊興元。蜀中,獻詩嚴震、韋皋。還京,官四門助教。十五年.韓愈自汴州朝正京師,詹率其徒伏闕下,舉愈為博士,不果。十六年,北游太原,與鄭儋、嚴縵唱和。歸京,尋卒。有《歐陽詹集》十卷,今存。《全唐詩》編詩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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