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財毋苟得”出自《禮記·曲禮上》,原句為“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強調面對財物時不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體現廉潔自守的道德準則。該成語在歷代文獻中被廣泛引用,如《朱子家訓》《文昌湯氏宗譜·家訓》等均將其作為修身準則。漢代孔奮、五代高漢筠等歷史人物通過拒收錢財的實踐,展現了這一品格的現實意義。明清文學作品《鏡花緣》以此成語刻畫清廉形象。
基本介紹
- 出處:《禮記·曲禮上》
- 拼音:lín cái wú gǒu dé
- 近義詞:見利思義、清廉自守
- 反義詞:見利忘義、貪得無厭
- 用法:作謂語、定語,多用於褒義語境
- 示例:“本地向無盜賊……叫作臨財毋苟得”(《鏡花緣》第十九回)
出處與釋義
文化內涵
- 道德準則湯顯祖在《文昌湯氏宗譜·家訓》中將廉潔定義為“臨財毋苟得”的分辨能力。明代高啟《墨翁傳》記載,墨翁因堅持用優質材料制墨導致虧損,仍堅守原則,反對以次充好,體現成語的實踐價值。
- 義利之辨《禮記·曲禮上》'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的警訓,與成語形成呼應。唐代陳璠因貪腐被處決前寫下'積玉堆金官又崇,禍來倏忽變成空',成為反面對照。
歷史例證
- 孔奮清廉(漢代)孔奮任姑臧縣令期間,雖處商業繁盛之地,卻“財產無所增”,離任時百姓追贈財物,其以“腳踏車就道”婉拒。
- 高漢筠拒賄(五代)官員高漢筠面對惡吏私贈白金,嚴詞拒絕:“吾有正俸,此何用焉!”
現實意義
- 修身要求王安石在《洪範傳》中提出'修其心治其身'為從政前提,呼應成語對心性修養的重視。引用慧能'不是風動,不是幡動,仁者心動'的禪宗哲理,強調克制貪慾需從內心入手。
- 廉政建設嚴復告誡甥女'勿從目前之欲',朱熹家訓要求'臨財欲其勿苟',均指向廉潔作風的養成。現代語境下,該成語被引申為“當官發財,應當兩道”的原則,要求公職人員抵禦利益誘惑。
典籍引用
- 《資治通鑑·漢紀》記載孔奮'身處脂膏不能自潤'
- 湯顯祖在《文昌湯氏宗譜·家訓》中將'臨財毋苟得'品德稱為'廉',強調貪廉之別關乎個人榮辱
- 清代《鏡花緣》以“臨財毋苟得”描繪理想社會風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