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工作實施方案

《臨滄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工作實施方案》已經臨滄市政府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2月7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滄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7日
  • 發布單位: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2022年8月,臨滄市被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確定為第五批國家食品安全創建推薦城市。為確保我市創建工作有序推進、如期完成,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食安辦〔2021〕5號)、《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食安辦〔2021〕8號),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和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推進科學監管,強化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大力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創建目標
通過示範創建,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更加完善,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充分提升,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和質量安全管理能力明顯增強,食品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和監管體系運行效率顯著提高,人民民眾對食品安全滿意度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走在全國前列。順利通過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審驗收,獲得“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稱號。
(一)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持續向好。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尤其是糧食及糧食製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製品、蛋、水產品、乳製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專供嬰幼兒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安全狀況穩定在較高水平。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發生引發國內外廣泛關注、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到位。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地區、部門食品安全監管事權劃分明確,監管措施嚴格高效。基層食安辦建設趨於完善,作用得到有效發揮。監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充分提升,防範化解食品安全風險能力不斷提高。食品安全投入進一步加大,監管能力提升得到切實保障。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得到嚴格落實,建立完善質量管理體系並有效運行。
(三)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強化信息公開和信用體系建設,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實現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互聯互通。輿論引導能力不斷提升,風險交流機制充分發揮,各類食品安全社會團體、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參與,營造良好社會共治氛圍。強化示範帶動,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密切協同的食品安全多元化治理格局。
(四)食品安全滿意度不斷提高。民眾及社會各界對政府及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認可度和食品安全現狀滿意度不斷提高,對食品安全總體滿意度和對創建工作的知曉率持續提升。
(五)各項指標圓滿完成
食品生產企業自查報告率100%。
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人員法規知識抽查考核覆蓋率100%,合格率95%以上。
學校食堂“網際網路+明廚亮灶”覆蓋率100%。
食用農產品和食品抽檢量達到6批次/千人以上。
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
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完成率100%。
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立案率和辦結率100%。
食品類消費投訴按時辦結率達到98%以上。
庫存糧食質量監測覆蓋率達到25%以上。
食品安全示範創建工作知曉率80%以上。
民眾食品安全滿意度80分以上。
三、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統一推進。市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推進創建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作為創建主體,各相關部門全面履行創建責任,嚴格按照創建行動實施方案,具體實施好創建工作,形成全市一盤棋的創建格局。
(二)問題導向,突出實效。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緊盯民眾關注的熱點和食品安全的重點難點問題,著力破難治亂,努力消除隱患,提高監管效能,有效防範食品安全風險。
(三)積極創新,健全機制。加大改革創新力度,積極探索完善符合當前實際、富有管理成效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新機制、新方法,構建從農田到餐桌覆蓋全過程的監管機制和與之相配套的投入保障機制,不斷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的考評、問責、結果運用等機制。
(四)齊抓共管,共建共享。強化部門間協調聯動,積極發揮企業、行業、公眾、團體和新聞媒體的作用,多措並舉、綜合治理,引導社會各方共建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共享創建成果。
四、主要任務和分工
(一)健全完善組織管理體系
1.嚴格落實黨政同責。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各級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把食品安全作為“一把手”工程,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納入政府跟蹤督辦內容。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關於建立健全分層分級精準防控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工作機制推動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落地落實的意見》,建立市、縣、鄉、村四級領導包保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全面加強各級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建設,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有效發揮市縣(區)食安辦牽頭抓總、綜合協調和考評督導作用。
牽頭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員單位
2.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建立市、縣(區)、鄉(鎮)三級專業監管體系,有效落實“四有兩責”(有責、有崗、有人、有手段,落實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檢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明確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市級有關部門建立專業監管、工作銜接以及社會協管機制,食品安全實現全鏈條全過程監管。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員單位
3.加強財政保障。將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持續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需要。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員單位
(二)著力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
1.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加強基層監管機構裝備、檢驗檢測設備的配備,辦公業務用房、執法車輛等滿足監管工作需要。科學設定基層監管機構工作職責,統一制定並實施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績效考核、財務管理、廉政建設等工作制度,推動監管執法規範化、程式化。建立一支與食品安全監管實際相適應的專業化職業化檢查隊伍。公安機關食品安全犯罪偵查執法裝備設施達到相應建設標準。加強村級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員(協管員)隊伍建設,落實考核與報酬經費保障。建立食品安全專家庫,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應急處置、事故調查等提供智力支持。
牽頭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
2.提高檢驗檢測能力。市、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儀器設施、人員配置到位,具備監督抽檢項目中相應的檢驗能力。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得到穩步加強。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網路覆蓋全部縣級行政區域。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3.完善食品安全制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配套出台本地食品安全相關制度,落實相關措施,促進食品安全依法監管、科學監管和有效監管。
牽頭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孟定海關、南傘海關、滄源海關
4.高效開展應急處置。及時修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完善各項工作程式。各縣(區)定期開展應急演練,並對演練過程和效果進行評估,各類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
牽頭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
5.提升科技創新能力。食品安全納入本地科技計畫,加強食品安全領域科技創新,引導食品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套用機制,加強新技術成果在食品安全監管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套用。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
6.加強智慧監管。推進信息化技術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套用,及時歸集和綜合運用相關數據,提高監管效能和水平,實施智慧監管。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旅遊局,孟定海關、南傘海關、滄源海關
(三)嚴格食品安全監管執法
1.強化食品安全全程監管。加強食品安全源頭治理,嚴格食用農產品質量監管,嚴格糧食收購、儲存、銷售出庫質量安全監管。全面實行食品安全風險分級動態管理,在日常監督檢查全覆蓋基礎上,對一般風險生產企業實施按比例“雙隨機”抽查,對高風險企業實施重點檢查,對問題線索企業實施飛行檢查,督促企業生產經營過程持續合規。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加強網路訂餐監管、特殊食品監管、校園食品安全監管,推進農村食品安全治理,規範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和小餐飲管理。在超市開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動。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員單位
2.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明確案件查辦事權,完善案件查辦制度,嚴格規範案件查辦行為。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有效運行,杜絕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情況發生。嚴格落實“處罰到人”和“全鏈條、全環節、全要素”偵辦要求。建立健全食品案件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力推進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集中整治網路餐飲安全,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非法添加、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食品走私、保健食品行業違法生產經營和行銷、欺詐誤導消費,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監管等民眾關注的突出問題,嚴格執行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長江流域禁捕等有關規定,嚴厲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和草原局、市供銷社,孟定海關、南傘海關、滄源海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
3.強化抽樣檢驗。強化組織協調,市縣聯動,組織力量均衡推進全年抽檢計畫。緊扣重點領域、重點業態,進一步增強科學性、靶向性,提高抽檢效能。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監督抽檢結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牽頭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
(四)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1.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管控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對食品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評自查,主動監測其上市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對存在隱患及時採取風險控制措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實施良好生產規範、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等管理體系。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健全從業人員管理制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加大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投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定期對從業人員及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人員開展培訓考核。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生產加工經營過程嚴格執行食品生產經營相關規範要求。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基本形成社會共治格局
1.健全食品安全誠信體系。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誠信守法教育活動,建設誠信守法企業文化。健全信用監管制度機制,建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及時歸集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信息。強化信用信息運用,進行信用分級,實施分類監管。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
2.推動反食品浪費工作。制定《反食品浪費工作方案》,推進糧食節約減損,制止餐飲浪費,促進食品合理利用。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反食品浪費情況的監督,及時查處食品浪費行為。加強反食品浪費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旅遊局、市廣播電視局、市林業和草原局
3.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加大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推動力度,不斷提高投保企業覆蓋面。督促保險公司加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宣傳普及,鼓勵有條件的中小企業積極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牽頭單位:臨滄銀保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
4.暢通社會監督渠道。暢通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渠道,完成市場監管投訴舉報線上線下一體化,套用全國統一平台處理食品類投訴舉報業務。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5.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和預警。深化食品安全風險會商機制,按照科學、客觀、及時、公開原則,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開展風險交流和預警。
牽頭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孟定海關、南傘海關、滄源海關
6.積極營造社會共治氛圍。落實普法責任制,持續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各方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監督、科普宣傳、志願服務等食品安全工作。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創新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形式。行業協會建立健全行規行約,發揮行業自律作用。
牽頭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員單位,相關食品行業協會
7.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打造以甘蔗、茶葉、核桃、臨滄堅果等高原特色農產品為主的“綠色食品牌”。調整最佳化食品產業布局,引導食品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建立優質原料生產基地及配套設施。通過與新業態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影響力的品牌,推動食品產業轉型升級。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六)實施十大行動
1.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推進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淨化提升行動、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全面推行耕地分類管理,落實安全利用類耕地和嚴格管控類耕地各項管理措施。禁止污水灌溉,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肥料。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降低糧食中鎘等重金屬超標風險。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嚴格落實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和使用記錄等制度。按照要求做好高毒高殘留高風險農藥淘汰工作。嚴格執行生豬定點屠宰制度,加強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按法律法規要求出廠入市。健全制度機制,實行病死動物及畜禽屠宰廢棄物無害化處理,繼續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推進農產品生產方式進一步轉型升級,綠色防控技術得到普遍套用,農藥獸藥使用更加科學合理,違法使用禁限用藥物問題基本解決,常規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有效遏制,生產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屬地責任、監管責任、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推動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有效銜接,不斷加強農產品追溯體系和質量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2.糧食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落實糧食收購備案制度,督促糧食購銷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嚴格落實出入廠(庫)和庫存質量檢驗制度,確保糧食質量出入庫檢驗、儲存品質檢驗率達100%。實施糧食綠色倉儲提升行動,改造提升糧食倉儲設施功效性能。加強對糧食烘乾企業、糧食加工企業、批發貿易企業原糧的質量安全檢查,嚴格儲糧藥劑使用規程。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管,庫存糧食質量檢測覆蓋比例不低於庫存數量的25%,庫存糧食監測發現問題處置率達到100%。強化超標糧食處置工作,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實施定點收購、分類儲存、定向銷售、閉環處置,嚴防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或用於食品生產,嚴防不符合《飼料衛生標準》的糧食流入飼料加工環節,嚴防倒賣定向用途糧食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糧食質量安全。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
3.食品生產信用監管提升行動。加強食品生產信用監管機制建設,及時歸集食品生產信用信息,建立健全食品生產企業信用檔案。完善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評定,構建信用分級機制,實施分類監管。建立食品生產嚴重違法失信者評定和聯合懲戒工作機制,明確評定食品生產嚴重違法失信者工作管理辦法,嚴格規範開展食品生產嚴重違法失信者評定工作,對食品生產嚴重違法失信者強化重點監管,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食品生產信用監管格局。依法及時公開公示食品生產信用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4.食品“三小”提升行動。將食品“三小”(即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作為食品安全治理的重點,對長期生產經營、有固定場所的食品“三小”單位逐門逐戶進行摸排、登記,健全完善食品“三小”基本信息庫。嚴格備案工作,加強對“三小”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持續開展食品“三小”改造提升,大力規範食品“三小”行業生產經營行為,切實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強化示範引領,打造小餐飲、小攤販示範點、示範街,科學合理劃分食品小餐飲、小攤販經營具體區域和時間段,在堅持質量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實現便民、利民目標。推進食品小作坊提檔升級,對“布局合理、設施齊全、制度完善、安全規範”的食品小作坊,引導提檔升級為食品生產企業。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
5.農貿市場綜合治理行動。鞏固提升愛國衛生運動“管集市”專項行動成果,督促市場開辦者建立健全並嚴格實施市場準入、退市制度,依法落實市場開辦者主體責任。推廣視頻監控系統及肉類、蔬菜類食品可追溯系統等信息化監管手段。完善農貿市場水果蔬菜類、生鮮肉類及鮮活水產品等重點品種的常態化檢測措施,完善無照經營、銷售不合格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措施,探索形成可持續的常態化監管機制。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
6.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深入推進“食安心”專項行動,加大《GB31654-2021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範》的宣貫,推動實現餐飲服務環境衛生全面改善。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嚴格遵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強化從業人員管理培訓,加強原料採購、加工製作、餐飲具消毒、餐廚廢棄物處理等全程防控。全面推動“明廚亮灶”提升改造工作,接受社會公眾廣泛監督。組織開展餐廚廢棄物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完善並推動落實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管理制度。嚴格落實網路訂餐、集中配餐平台責任,建立第三方平台自查報告機制,督促第三方平台進一步加強入網食品經營單位的登記審查和線上信息公示管理,加強與第三方平台政企合作,實現入網餐飲單位審核信息、許可信息、食品安全社會評價與投訴信息數據共享。加強線上監測和線下核查,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和舉報獎勵力度。推進“外賣共治”平台套用和網路餐飲服務集中區治理,加大“食安封簽”“網際網路+明廚亮灶”推廣套用力度。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監管,春秋季開學前專項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旅遊景區及周邊、工地食堂、養老機構食堂、醫療機構食堂、餐飲夜市等綜合治理,推動我市餐飲行業質量安全水平整體提升。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化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
7.校園食品安全提升行動。嚴格實行校園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督促落實校長(園長)陪餐制和學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嚴格落實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要求。推進“網際網路+智慧監管”,實現全市學校食堂“網際網路+明廚亮灶”率100%。定期開展中國小及幼稚園食堂餐飲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保障就餐學生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管理制度,強化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治理,加大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的檢查力度,開展營養健康監測。廣泛開展“小手拉大手”食品安全宣傳進校園活動,開設食品安全知識課堂,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狀況明顯改善。
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
8.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進一步完善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機制,有效發揮預警作用。完善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實施差別化監管,嚴防輸入型食品安全風險,嚴厲打擊食品走私行為。
牽頭單位:孟定海關、南傘海關、滄源海關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9.農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動。深入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強化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規範,嚴厲打擊無證無照非法生產經營食品的“黑窩點”“黑作坊”,嚴厲查處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和經營“三無”食品、“山寨”食品、劣質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推進農村食品經營店規範化建設試點,大力推進農村食品統一配送經營,強化野生動物保護等專項工作。嚴格落實農村集體聚餐備案制度,構建縣鄉村聯動監管網路。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宣傳,增強守法生產經營和安全消費意識。逐步實現農村民眾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進鄉村振興。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林業和草原局、市供銷社
10.食物中毒綜合防控提升行動。加強全市食物中毒防控安全形勢研究,開展食物中毒防控宣傳教育活動,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物中毒醫療救治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提升全市食物中毒流行病學調查及現場處置能力,提升全市食物中毒實驗室檢驗能力,提升全市醫療救治能力。
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化旅遊局、市市場監管局
五、實施步驟
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周期為3年(2022年—2024年),按以下階段實施:
(一)啟動部署階段(2023年2月)。市級召開創建啟動大會,對創建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全市創建工作方案和考評標準,根據創建需要組建完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
(二)組織創建階段(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嚴格按照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分解工作任務,啟動省級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做到目標明確、任務詳盡、責任到人,全面實施創建。2023年12月底前,各縣(區)力爭創建為省級食品安全示範縣(區),臨滄市向省級食品安全委員會提交初評申請、自查報告等相關材料。
(三)自檢自查階段(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各縣(區),各有關部門根據自查情況,查缺補漏,做好迎接省級初評的準備工作。
(四)總結提升階段(2024年7月至2024年11月)。各縣(區),各有關部門根據省級初驗情況,全面總結我市創建工作經驗做法,抓好整改落實、鞏固提升,形成長效機制,做好迎接國家驗收的準備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臨滄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杜建輝同志擔任組長,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趙子傑同志擔任常務副組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楊志廳、李丕明同志擔任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及各縣(區)人民政府領導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指揮部,指揮長由楊志廳同志擔任。下設辦公室在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市場監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康飛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分管領導擔任。工作人員從市場監管、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公安等部門抽調,集中辦公。各縣(區)要將創建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成立相應領導機構,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在人財物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將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工作與創建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健康縣城一併部署和推進。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要求,認真履行職能,及時協調解決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推進各項創建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落實創建經費。創建周期內年度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縣(區)財政預算每年安排專項預算。各有關單位要積極籌措資金,加大創建投入。創建工作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應當符合財政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確保項目資金的規範、安全和高效使用。
(三)加強督促檢查。由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開展督促檢查和階段評估,對階段性工作進行情況通報和小結,及時通報推進情況,整改問題。同時,做好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的督促檢查工作,並定期不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各地創建工作進行明察暗訪。
(四)開展第三方評價。始終將“社會認可、民眾滿意”作為判定食品安全城市的根本標準,引入第三方評價、民眾滿意度調查等方式方法,對各地各有關部門的創建工作進行綜合評審,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
(五)廣泛深入宣傳。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創建工作的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工作重點和創建標準等內容,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社會支持創建、參與創建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及時總結創建試點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推動創建工作深入開展。
(六)嚴肅考核獎懲。根據階段督導情況,對創建工作任務推進有力的縣(區)和相關部門及時通報表揚,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縣(區)和相關部門在創建結束後集中表彰。因工作不力、不作為或推諉、扯皮、延誤工作,嚴重影響創建進度,導致創建未能如期完成的,對該縣(區)或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因監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對該縣(區)、該部門的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取消評先授獎資格,並嚴肅追責。
(七)嚴格創建紀律。嚴格規範創建活動管理,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規操作,嚴禁以任何形式干擾創建工作,做到依法依紀、節儉高效,確保創建活動客觀公正、創建結果有效可信。防止借創建之名搞形象工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創建活動落到實處、取得成效。

政策解讀

經第五屆臨滄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臨滄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已正式印發。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安全的戰略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食品安全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範帶動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2022年,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啟動第五批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工作。經省級初評和市場監管總局推薦,臨滄市成為全國54個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創建推薦城市之一。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是事關民眾福祉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對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水平、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增強人民民眾食品消費的安全感、滿意度和提升城市綜合實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制定依據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食安辦〔2021〕5號)、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食安辦〔2021〕8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總體要求、創建目標、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分工、實施步驟、工作要求等六個部分。
(一)《實施方案》明確,創建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和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推進科學監管,強化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大力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實施方案》明確,創建目標是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更加完善,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充分提升,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和質量安全管理能力明顯增強,食品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和監管體系運行效率顯著提高,人民民眾對食品安全滿意度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走在全國前列。順利通過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審驗收,獲得“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稱號。
(三)《實施方案》明確,創建工作堅持“政府主導,統一推進;問題導向,突出實效;積極創新,健全機制;齊抓共管,共建共享”原則。
(四)《實施方案》明確,創建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健全完善組織管理體系、著力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嚴格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基本形成社會共治格局,重點實施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糧食質量安全提升行動、食品生產信用監管提升行動、食品“三小”提升行動、農貿市場綜合治理行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校園食品安全提升行動、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動、食物中毒綜合防控提升行動等十大行動,明確了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
(五)《實施方案》明確,創建工作的實施步驟為:2023年2月啟動創建,到2022鼐12月基本完成創建任務,向省政府食品安全辦提出驗收申請。2024年6月接受省級初評,2024年12月接受國家驗收。
(六)《實施方案》明確,通過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創建經費、加強督促檢查、開展第三方評價、廣泛深入宣傳、嚴肅考核獎懲、嚴格創建紀律,確保創建工作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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