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由西安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4日頒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單位西安市人民政府
  • 時間:2014年12月4日
  • 啟動階段::2014年10月—11月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已經2014年11月25日市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4年12月4日
西安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關係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影響經濟社會發展,關乎社會和諧穩定和政府公信力,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為重大的基本民生問題。開展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活動是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西安市作為全國首批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城市,責任重大,任務艱巨。為確保創建工作有序推進,如期完成創建任務,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的通知》(食安辦函〔2014〕20號)和《陝西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陝西省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陝食安委發〔2014〕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大力踐行科學監管理念,堅持以人為本,切實解決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構建政府落實責任、部門依法履職、企業誠信經營、全民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促進食品安全整體水平提高,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民眾食品安全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基本原則
(一)機制引領,全面提升。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建立科學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完善監管能力保障機制和食品安全全程監管機制,促進依法監管、科學監管、有效監管。
(二)因地制宜,積極創新。緊緊抓住影響食品安全的重點難點,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符合我市實情,富有成效的食品安全監管新舉措、新模式、新機制。
(三)全面推進,務求實效。以創建省級食品安全示範區縣(鎮街、村、社區)和食品安全示範企業為載體,以點帶面,逐區域、逐環節、逐品種落實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堅持硬體、軟體並重,環節、細節兼顧,“四小”單位(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店、食品攤販)、大型企業一起抓,建立健全無縫隙、全覆蓋的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水平。
(四)多方協作,形成合力。充分調動各級各部門的力量和資源,發揮人民團體、民眾組織、企事業單位、新聞媒體等社會各界的積極作用,全員動員,多措並舉,社會共治,多角度、多層次、全方位開展創建工作。
(五)科學評價,民眾滿意。把社會認可、民眾滿意作為衡量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標尺。通過開展創建工作,讓人民民眾切實感受到全市食品安全狀況持續向好。
三、創建範圍
西安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範圍為: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未央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藍田縣、周至縣、戶縣、高陵縣、灃東新城,其他開發區的創建工作納入行政區一併進行。
四、創建目標
通過開展創建工作,到2015年8月,實現以下目標:
(一)食品安全狀況良好。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特別是糧食及其製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製品、蛋、水產品、乳製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專供嬰幼兒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安全狀況穩定在較高水平。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保障監管工作所需的人、財、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行政執法實現全覆蓋,有效整治食品安全問題;食品行業依法誠信經營,產業健康發展;構建起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三)民眾認可,社會滿意。民眾及社會各界對我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認可度高,對食品安全現狀的滿意度達到70%以上。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啟動階段:2014年10月—11月。
1.制定西安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報省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食安辦備案。
2.成立西安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落實工作人員。
3.明確職責,分解任務。
4.召開全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動員部署大會。
5.廣泛宣傳,發動全市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民眾組織、新聞媒體等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共同營造創建工作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4年11月—2015年8月。
圍繞創建工作各項指標,建立健全職能清晰、權責一致的監管機制。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完善監管制度,最佳化監管方式,堅持標本兼治。在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的基礎上,針對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強化治理整頓,深入開展糧油、蔬菜、肉及肉製品、乳製品等領域專項整治,充分發揮公安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的作用,完善行刑銜接機制,始終保持打擊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持續抓好“小餐飲整治提升”、“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放心早餐”、“放心豆製品”、“放心糧油”、“放心饅頭”等一系列惠民工程。堵塞監管漏洞,切實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落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規範食品生產經營秩序。
1.細化方案。各區縣、市級相關部門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轄區、本部門創建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細化任務,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全面開展創建工作。創建工作方案於12月底前報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加強督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督查、暗訪、通報、考評、驗收、滿意度調查等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
3.通報情況。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對各區縣、市級相關部門創建工作的協調指導,及時向省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和省食安辦、市政府報告創建工作進展情況,總結創建經驗。
(三)考核評價階段:2015年9月—11月。
1.自查自糾。各區縣、市級相關部門對照創建標準(見附屬檔案),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上報自查報告。
2.市級考評。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考核驗收組,按照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目標要求和省食安辦驗收細則,採取聽匯報、查資料、問卷調查、明察暗訪等形式對各區縣及市級相關部門創建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評驗收。
3.整改完善。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針對市級考評中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區縣和市級部門限期完成整改,做好迎接省級考評的各項準備工作。
4.滿意度測評。省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第三方測評機構對我市進行暗訪及滿意度調查。
5.省級考評。迎接省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我市創建工作的驗收考核。
(四)公示推薦階段:2015年12月—2016年6月。
1.省級公示。對擬推薦的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在省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評議監督。符合條件的,報國務院食安辦。
2.國務院食安辦公示覆核。國務院食安辦將各省推薦名單在中央主要媒體和網站進行公示,接受民眾評議監督;委託由協會、媒體、第三方機構、專家學者等各方代表組成第三方評議組,對推薦城市進行抽查覆核,並對公眾認可度進行測評。
3.命名公布。國務院食安辦根據第三方評議組的意見,擬定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名單,報國務院食安委審議通過後向社會公布。
(五)鞏固提升階段:2016年6月—8月。
鞏固創建成果,總結創建經驗,彌補工作不足,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長效工作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西安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董軍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岳華峰,副市長韓松、張寧、李婧任副組長;成員由市政府秘書長王德安,市政府副秘書長王西京、錢虎威、陳松林、黃曉華,市食安委成員單位和市考核辦、市人社局、市市容園林局及各區縣政府主要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食品藥監局,辦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藥監局局長呂強擔任,副主任由市考核辦、市編辦、市財政局、市農委、市水務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藥監局等部門分管領導擔任,工作人員由相關區縣、市級部門抽調組成。各區縣、市級相關部門也要相應成立創建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銜接和督辦落實工作。
(二)強化屬地管理。各區縣應切實履行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將創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強化考核,制定專項方案,積極探索創新食品安全監管的新路子、新辦法。各開發區要與行政區共同做好本轄區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工作和國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創建工作。
(三)落實主體責任。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履行企業主體責任,相關監管部門要督促其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強化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引導其牢固樹立守法自律、誠信經營的意識。
(四)建立保障機制。市政府將創建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考核占3分權重,從2015年起實施),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充分保障。加強一線執法力量,儘快配齊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機構人員。統籌考慮全市和各區縣實際情況,分層級建設檢驗檢測機構,配備檢驗檢測設施,做到物盡其用,避免重複建設。對創建省級食品安全示範縣、區縣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建設、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建設工作,實行以獎代補,在命名、達標後市政府分別給予30萬元、30萬元、5萬元的配套獎勵。落實行政村、社區協管員的補貼待遇,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礎標準予以補貼,其中市級財政每人每月補貼50元,區縣根據實際每人每月補貼不低於50元。各區縣要相應落實保障經費,滿足創建工作需要。
(五)紮實有序推進。對照標準,分類推進。目標任務中,屬於制度建設的,由市法制辦牽頭,抓緊研究,統籌制定食品安全規章制度,確保食品安全執法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屬於項目實施的,責任單位要儘快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和進度安排,爭取支持,儘早啟動實施;屬於部門銜接的,要加快理順關係,杜絕監管斷檔脫節;屬於行政執法的,要逐項制定具體工作步驟和時間表,細化、量化各項指標,確保落實到位。
(六)深入廣泛宣傳。廣泛宣傳創建工作的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創建標準和創建重點等內容,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創建氛圍。及時宣傳總結創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推動創建工作深入開展。
(七)抓好示範帶動。各區縣及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取不同區域、不同環節、不同品種開展各類示範、試點活動,培育創建特色,樹立創建典型,形成可以推廣的創建經驗和監管模式,並適時通過媒體宣傳、示範觀摩等形式發揮好典型示範的引領帶動作用。
(八)強化督促檢查。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督促區縣、市級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加大督促指導力度,確保創建工作有序開展。
(九)加強協作配合。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各區縣、部門要上下聯動,積極溝通協調,及時反饋創建工作信息,按時上報各階段工作資料和工作進展情況,認真總結經驗和做法,形成創建工作合力。
(十)嚴格責任追究。對不履行創建責任,或因推諉、扯皮、延誤,導致創建指標未按期完成,以及監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實行責任倒查,並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在創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區縣、部門和人員,市政府將予以表彰獎勵。
附屬檔案:西安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評價標準及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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