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曾任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鎮城鄉發展服務中心六級職員,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存在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於2024年12月31日被開除黨籍、政務開除。經查,其於2017年和2018年中秋、春節期間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涉案金額達1800元人民幣,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處理時間:2024年12月31日
- 處理結果:開除黨籍、政務開除
- 違紀時間:2017-2018年
- 違紀內容:收受禮品價值1800元
- 移送情況: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
違紀問題
處理結果
- 依規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 給予政務開除處分
- 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