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成(明朝中期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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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永成(1497年4月4日—1546年),字思貞,號嵿泉,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人,明朝中期官員。

基本介紹

  • 全名:胡永成
  • 字:思貞
  • 號:嵿泉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
  • 出生日期:1497年4月4日
  • 逝世日期:1546年
  • 最高官職:廣東副使
人物生平,人際關係,史料索引,

人物生平

弘治十年三月初二日(1497年4月4日),胡永成出生於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
嘉靖八年(1529年),胡永成考中進士,授涇縣知縣。他為人聰明敏銳,做事果斷,因此盜賊都收斂了行徑,不敢作亂。涇縣地處山區,地勢險要,向來被認為難以治理。胡永成以身作則,堅守正道,制定了十條簡約的法令來引導百姓。空閒的時候,他會到學宮裡為學子們講解文章的意義。後來,他又開闢了一所養正堂,作為培養蒙童和選拔人才的地方。涇縣的百姓仰慕並遵循他的教誨,因此文采辭章在世上顯露出來。由於胡永成推廣教化,制定了捉拿盜賊的法令。當有盜賊被捉拿時,胡永成會查明真相,流著淚對他們進行開導,所以盜賊日漸減少。而且,他善於用儒家的方法來處理政事,多次解決疑難案件,使得百姓都心悅誠服,不敢隨便逃避或藏匿。鄰近的地方聽說後,有難以決斷的訴訟案件,都會說希望上級官府能交給胡縣令來處理,而上級官府也說:“除了胡縣令,沒有人能處理這些案件。”因此,胡永成每天都接受上級的委派,而他也往往能勝任這些使命。胡永成曾經對田地賦稅不清、儲備不足感到憤慨,於是深入研究規定和慣例,徹底清除陳舊的弊病,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規劃。兩三年的時間裡,糧食收入達到百萬計,百姓最終靠這些儲備得以保全性命。他又把南陵的水次倉改設在灣址,讓軍民都感到方便。其他如遏制官吏的奸邪行為、清除政治的弊病、歸還寺廟、禁止婚喪嫁娶的奢侈浪費,都力求節儉簡約。至於救災的政策,即使是古代的富弼、朱熹也無法超過他,所以他不靠命令而百姓都遵循他的教化,近處的人看到並效仿他,遠處的人也都仰慕並效法他。只是胡永成性格剛直,不阿諛奉承,喜歡與人為善,看到不善的行為就痛恨得像對待仇敵一樣。而且涇縣長期存在弊端,法令鬆弛,百姓懈怠,一旦用法律來約束他們,奸邪的百姓就難以忍受。然而胡永成堅守清白,無法被玷污,再加上他的實際聲譽在當權者中廣為傳播,朝廷大臣交相推薦他。離任的那天,有幾百人追著他送別,有的人甚至留下衣物作為分別的紀念。涇縣的百姓為他立了去思碑和賑涇圖,來紀念他的事跡。
嘉靖十四年(1538年)八月,胡永成升任刑部主事。
嘉靖十五年(1539年),因為牽涉到張延齡的事件,胡永成被下詔關入監獄,之後被貶為和州同知。
嘉靖十九年(1540年),胡永成改任徽州府同知。
嘉靖二十年(1541年),胡永成調任南雄府知府,他以身作則,清廉正直,用文章道德來培育士人,以節儉來使百姓富裕。由於保昌縣存在虛報的賦稅,給百姓帶來了很大的負擔,他又擔心丈量土地時會出現弊端,導致減輕賦稅的政策沒有實行。於是,他核實丁口和糧食,將賦稅減輕了六分之四,稍微減輕了百姓的勞役。對於始興縣的縣令,如果有因病而曠工的,他會將其斥退,使得下屬們都十分敬畏。他管理財務出納十分嚴明,如果有士大夫攜帶外國貨物來謀取私利,能和他交談的,他就委婉地勸誡;不能和他交談的,他就直接糾正,使得那些想謀取私利的人半途而廢。南雄郡雖小但地處交通要衝,他準備招待過客的飲食,僅僅是雞和黍米而已,不勞民傷財。當有宦官奉旨來此地徵收田賦,並嚴厲催促時,他堅決拒絕執行。南雄的百姓貧窮而樸實,如果有人讓他們賣掉祖田去購買寺廟的田地,那就不是為民的父母官了。鄰郡的豪強想另外開闢一條山路來謀取暴利,指使奸商向官府報告說應當開闢,實際上是暗中主持此事。就在這個計畫即將實施的時候,胡永成迅速了解了其中的利害關係,列出了六條難以實現的理由,使得這個計畫被擱置下來,郡志的續修也因此停止,這一停就是將近三十年。他熱心於重修地方志的考訂工作,不久就被提拔為海南兵備副使,不久後在任上去世,士人和百姓都為他哀悼。他被祀奉在名宦祠中,並有傳記流傳下來。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胡永成晉升為廣東副使,分巡瓊州,負責兵備事務。在瓊州,按照舊例,官員會向外國商人索取貨物,但胡永成全部禁止了這種行為。他只專注於整頓武備,因此百姓得以安居樂業。胡永成常常以師禮對待湛若水。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胡永成去世,後被祭祀在鄉賢祠和南雄的名宦祠中。

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曾祖父
胡萬通
——
祖父
胡崇禮
——
父親
胡熹
義官。
母親
劉氏
——
平輩
原配
李氏
——
繼室
周氏
——
參考資料:

史料索引

《同治安福縣誌·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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