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本惠

胡本惠(1394—1481),字益之,別號順峰。明銅陵縣順合二耆大通(今郊區大通鎮)人。永樂中舉人。初授戶部雲南清吏司主事,歷任員外郎、江西南昌府知府、陝西布政司參政、河南布政司左參政,擢都察院左都副御史。

人物生平
胡本惠自幼警敏嗜學,稍長入邑庠,勤勵不怠。生於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十月十日。
永樂十八年(1420年),以所習《易》學,領應天府鄉薦累辭,會試中舉人,卒業太學。初授戶部雲南清吏司主事,因丁親憂歸,服喪期滿還朝,進員外郎,擢任江西南昌府知府,凡九載。居官勤廉,體察民隱,扶植善良。遇渠奸巨猾素為民害者,悉繩之以法;祿俸之外,毫無所取。因此,吏畏其公,民懷其德,上官嘉其能,而聲譽遂大起。
正統六年(1441年),以治行超卓,詔賜宴禮部嘉獎。未幾,升陝西布政司右參政,進為左參政,尋遷河南布政司左參政,所至勤勵之志,廉慎之操,慈祥愷悌之政,悉與在南昌時如一轍。
天順五年(1461年),朝廷以遼東負山阻河,為控制東南之重鎮,詔吏、兵二部慎擇其人往守,因獲交薦,遂擢都察院左都副御史,官階從二品,奉敕往巡撫。
天順八年(1464年),以疾固請休致。後家居十九年,日與衣冠故舊往還,有翛然物外之趣。
成化十七年(1481年),以疾遽至不起而卒,享年八十八,墓葬本縣南六里銅精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