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倌罪

背倌罪,是指依法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將事務交由行為人處理者本人的利益,而違背其任務,造成後者的財產或其他利益損失的行為。台灣刑法中的一種侵犯財產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背倌罪
  • 性質:侵犯財產罪
構成要件如下:(1)須依法為他人處理事務。行為人必須依據法律的規定,或基於法律行為,或基於事實上的信託關係,為他人處理事務,才能構成本罪。這裡的事務,指與財產有關的事務。(2)須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將事務交由行為人處理者本人的利益。(3)須有違背其任務的行為。(4)須給將事務交由行為人處理者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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